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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清朝與各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2021-10-18由 歷史雜談說 發表于 歷史

清朝初期,清朝政府與俄羅斯沙皇國政府簽訂了《尼布楚條約》,該條約中國稱為平等條約,俄羅斯(含蘇聯時期)稱為不平等條約(俄羅斯人認為《璦琿條約》中收回了被中國人強佔的失地)。有人認為,這一條約象徵著中國正常化外交的開始,但實際上,直到總理衙門成立前,清朝都是以藩屬的概念來處理與外國的事務,並且在交往中竭力要求外國臣服(如馬戛爾尼),與現代意義上的外交併不相同

隨著清朝國家的衰落和政府的腐敗,以及外國的侵略,以《南京條約》為開端,清朝開始與外國簽署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這些不平等條約,或要求割地,或要求賠款,使得清朝由一個強大的東方帝國逐步走向了一個半殖民地國家,在多次的打擊下,最終導致清朝被推翻的命運。

近代清朝與各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簽訂會場

清朝前前後後共和五十多個國家簽訂了近三百個條約。雖然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喪權辱國條約(如:《中英天津條約》),但也有國家輝煌時簽訂的弘揚國家尊嚴的條約(如:《尼布楚條約》)。但自始至終,清朝政府始終沒有忘記自己“天朝大國”的威儀。即使簽署一些不平等條約時,也依舊不忘擺擺架子,把自己視為天朝,把對方視為被天朝道德與尊嚴所感化,向天朝朝貢的小國。

自近代以來,清政府在列強的威迫下,前後被迫簽定了許多不平等條約。據統計,中國近代簽定的不平等條約共有343個,其中四十多個條約影響較大。

近代清朝與各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近代清朝與各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這些條約的簽訂,使中國逐步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深淵沉淪,給中國帶來深重災難。

政治上,條約內容涉及割地、賠款、領事裁判權、駐使、內河航運等一系列特權,嚴重損害了中國政治、司法等一系列主權。

經濟上,西方列強透過不平等條約獲得了議定關稅、開埠、設廠等權利,把中國逐步捲入資本主義世界市場,掠奪原料,侵佔市場,嚴重阻礙了中國經濟的發展。

文化上,歐美輸入的價值觀與道德觀,衝擊了中國的傳統文化,西方宗教與科技的傳入一方面促使有識之士對時局展開深入研究,但更多的是對廣大民眾的精神麻痺。

告誡我們要牢記歷史、不忘歷史。我們不是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而是生活在和平的國家。立足本職工作,為促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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