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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恆大問題引發的再度思考

2023-01-01由 大馬在旅途 發表于 歷史

恆大,聯想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不得不引起人再度思考。

由恆大問題引發的再度思考

改革開放後,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出現了多種經營模式,既有國營經濟的國有企業,也有大量的私營企業,私營企業的高速發展出現了一系列的金融風險,社會風險,暴露出法律政策的缺失,監管的缺位。

為了防止國營企業的腐敗,國有資產的流失被侵佔,經營出現重大風險,國營企業一般有較為完善的監督機制。大型國營企業有紀檢監察部,用以監管高中層領導幹部的廉潔自律。有國資委組建的監事會,有定期上級對下級的審計工作,有工會民主監督。這些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腐敗及經營風險,今後仍須繼續制度改進,以提高監督效率。

由恆大問題引發的再度思考

私營企業做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成員,在短短的四十年裡迅速壯大,國家對它們並未形成系統有效的監管,它們內部並無上述各種監督機構,因此社會金融風險巨大。

一些私企因無國家監管,鑽法律空子,追求眼前短期利潤,沒有風險意識,盲目大規模從股市,銀行,民間融資,無論業績好壞,年年大肆給高管分紅,發放鉅額薪資。它們心中毫無敬畏,因無人制約而隨心所欲。有的甚至以向境外鉅額虛假投資,來轉移資產,有的以虛假外債合同向第三人惡意轉移資產,掏空企業。

因為在他們心中幹好是自已的,幹壞也有接盤人,要麼最後國家接盤,要麼破產老百姓接盤。

根據《企業法》企業破產清算以企業現有資產為限嘗還債務,不包括股東,法人,實控人個人家庭財產。他們的個人財富是受到了保護。

一旦破產,損失的是股民,銀行,民間資夲,他們毫髮未損。

若高管們良心發現,表現出較高的道德水平,拿出一些個人財產進行自救,會得到一片讚揚之聲,落個好聲譽,若不拿個人財產,法律也無法追究。

由恆大問題引發的再度思考

因此,為避免私企高管的白手套式的乾坤財產大挪移,有必要國家進行監管。建議如下。

1。建立國家對大型民營私企的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實行聯合工商稅務銀行地方政府監管,對企業風險分級,由第三方風險評估機構每年審計評估,並把評估資訊向金融,社會,政府報告。

2。完善健全法制。為企業未被掏空前,讓政府及時介風險處置預留時間,空間。

3。堅決打擊轉移資產,逃廢債務行為。加大對法人,實控人,高管的監管。

若無以上監管制度,當巨無霸式的企業倒閉破產時,衰嚎遍野受傷的是普通的人民群眾。高管只是換一個國度,去享受自已的幸福未來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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