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從專業角度分析:勞榮枝還能活多久

2023-01-01由 寒江秋語 發表于 歷史

勞榮枝刑事二審案於2022年11月30日宣判。江西省高階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數罪併罰,判處勞榮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從專業角度分析:勞榮枝還能活多久

勞榮枝的死刑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那麼勞榮枝是否就沒有活命希望了?答案是:勞榮枝暫時還不會死,理論上仍有活命的可能。這就需要了解一下我國的死刑核准制度。

我國設立死刑核准制度,主要是基於以下考慮:一是體現保留死刑、慎用死刑原則。死刑作為一種最嚴厲的刑罰,一旦實施,即具有不可逆性,即使事後發現是冤假錯案,也無法挽救。所以必須層層把關,最大限度確保判決無誤。二是為了保證適用法律的統一。我國地域遼闊,各地發展不平衡,民風民俗也有很大區別。民眾對死刑的認可和接受程度也不同,這必然會影響司法審判。如果把死刑決定權下放到地方,可能會出現同罪不同判的問題,同樣的犯罪行為,在有的地方可能被判處死刑,在有的地方可能不會被判處死刑。雖然其他種類的刑罰也可能出現同樣的問題,但考慮到死刑的嚴肅性、特殊性,應當在國家層面實行統一的適用標準。

我國的死刑核准制度規定於《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至第二百五十一條。主要內容是: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案件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審理。中級人民法院、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立即執行)判決生效後,必須由高階人民法院統一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應當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決定。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交付執行。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的,應當發還重審或者直接改判。

鑑於勞榮枝已由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依照法律規定,目前該案應進入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程式中。

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程式,由三名以上單數法官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不需要開庭,而是由合議庭全體或部分成員到看守所對勞榮枝進行訊問,聽取其自我陳述。勞榮枝如果委託了辯護律師的,合議庭還應當聽取律師意見。合議庭將在綜合審查全案證據、適用法律以及被告人本人陳述、律師辯護意見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評議,最後決定是否核准死刑。最終的結果可能有兩個:一是准予執行死刑,二是不準予執行死刑。所以,依照法律規定,勞榮枝在理論上仍有活命的可能。

那麼,多長時間會有最終結果?我國刑事訴訟法對刑事一審案件規定的審理時限通常是10天至3 個月,對刑事二審案件規定的審理時限通常是1個半月到2個月,但對死刑核准程式沒有規定具體的審理時限。這主要是考慮到死刑核准程式是最後一道關,畢竟人命關天,為確保萬無一失,所以對審理時限不做硬性要求。從司法實踐中看,多數案件會在幾個月內有結論,時間短的一個月內就有結論,但也有個別案件拖延幾年的。這都要看案件疑難、複雜程度而定。

我們再回歸到勞榮枝這個案件,看看能否核准死刑及何時可能有結果。目前世界上約有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大多數已經廢除死刑或者雖在法律上保留死刑,但在實際上已不再執行。有58個國家和地區仍然保留並實際執行死刑,我國是其中之一。我國《刑法》共規定了422個罪名,其中55個罪名可能被判處死刑。勞榮枝所犯的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其中任何一個罪名都有可能被判處死刑。勞榮枝雖然潛逃了20年才歸案,但她的同案犯法子英早在1999年就已被判決並執行了死刑,這相當於勞榮枝的犯罪事實早在20年前已經查清。如果證據不足的話,當年法子英就不可能判處死刑。所以,勞榮枝這個案件不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法子英、勞榮枝連續作案,先後殺害7條人命,足見其主觀惡性之深及手段之殘忍。在法子英伏法,罪行敗露後,勞榮枝又竄逃、隱匿了20年,足見其對抗法律之頑固。所以無論從證據上,還是法律和情理方面,勞榮枝沒有不判處死刑的任何從輕理由。只要是事實證據、適用法律都不存在爭議的案件,就不是疑難、複雜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核准程式就不會拖延太長的時間。

至於等待死刑核准期間的勞榮枝本人現在是什麼狀態?她現在仍然關押在看守所,不會投入監獄。監獄是不關押死刑(立即執行)犯的。在看守所,勞榮枝現在是屬於特殊“關照”物件。進入死刑核准程式意味著有很大可能最終會被執行死刑,為了防止罪犯走極端,傷害他人或者自傷、自殺,看守所會對這類犯人採取特殊看管措施。對勞榮枝會加戴手銬、腳鐐等械具,並安排其他罪行較輕的女犯人輪班(每班至少2人)對勞榮枝進行24小時不間斷全程監護,同時協助勞榮枝處理一些個人生活事宜,畢竟戴著械具的勞榮枝行動沒有那麼方便。

最高法院最終必定會核准對勞榮枝的死刑判決。核准後三日內會對勞榮枝執行死刑。確切是哪一天說不準,2023年1月1日可能將是勞榮枝人生度過的最後一個元旦,但她沒有機會度過2023年的“五一”節。她罪惡的生命很快就要劃上休止符。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