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婷無理取鬧?警方徇私枉法?
圖片源自網路,深謝!
河南杞縣的葉某青的死,似乎正在變成一個謎。
目前,網上對此事議論紛紛,莫衷一是。
各種訊息眼花繚亂,真假難辨。
情況正在變得撕裂。
一開始,很多人以為葉家蒙冤,紛紛聲援。
很快,網民聲音逐漸反轉,越來越多的聲音,開始批評和指責葉家,批評葉婷的人更多。
甚至有人說,葉婷這一鬧,她的大學生活可能就此終結。
還有人說,葉婷將永遠嫁不出去。
一些網友的文章,洋洋灑灑,繪聲繪色,旁徵博引,條分縷析,看上去似乎有理有據。
分析當中,同樣不乏各種主觀判斷。
但在此案塵埃落定前,無論當初的聲援,還是如今的批判,無論理由多麼充分,邏輯多麼嚴密,未來都可能被打臉。
原因很簡單,很多網友列舉的各種資訊和證據,都來自網路,而且多數都是並不權威的自媒體訊息。
寫文章的網友,恐怕沒有一個親自到河南杞縣去做過實地調查。
有嗎?
而自媒體的訊息,有多大可信度?
有多少自媒體文章,引用的內容是道聽途說以訛傳訛?
有多少自媒體文章,給出的資訊是東拼西湊胡編亂造?
用一些來源並不靠譜的資訊,加上自己的主觀臆斷,就開始社會審判,這是無知還是草率?
簡單地說,此案只有兩種可能:
要麼警方徇私枉法。
要麼葉家無理取鬧。
警方和葉家,必有一方說謊。
但雙方都可能說謊。
為什麼?
因為太多事實深刻教育了我們。
正常情況下,警方的職責是維護公共安全。
每一位警察都應當秉公執法,盡職盡責。
對吧?
但如果我們真的這樣去看警察隊伍,那就不是善良,是天真了。
否則,國家這些年來的司法反腐,就是錯了——這可能嗎?
有點社會經驗的朋友都知道,並不是所有警察都會盡職盡責。
這些年來,從基層小警員,到最高層的大警官,貪贓枉法的還少嗎?
所以,在沒有了解真相前,我們既不能說杞縣警方循私枉法,也不能說他們秉公執法。
這需要用事實證明。
同樣,正常情況下,公民需要遵紀守法。
但真正能長期遵紀守法的公民,又有多少?
有多少公民為了一己私利,挖空心思費盡心機,藐視法律,無視公理,拋棄尊嚴,死纏爛打,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最終詭計得逞,謀得私利?
這樣的刁民,自古以來,我們見得少嗎?
所以,如果用常理分析葉婷事件,你會發現:
警察是秉公執法的,葉家是遵紀守法的,葉家人近期的行為,就根本不該發生。
別說葉家的事兒,所有不公都不該發生。
天下應該一片祥和才對。
可葉家人的這些行為為什麼又發生了呢?
社會上那些不公為什麼接二連三發生呢?
那是因為,有太多的人做事兒,不按常理出牌。
用常理去分析,只能分析個寂寞。
在任何年代,任何事只要以非正常方式爆料出來,就是“事出反常”,那就“必有妖”。
對這樣的事兒,不能用人的邏輯分析,要用妖的邏輯分析。
不然,大機率要打臉。
所以對葉婷事件,用任何常理分析,都毫無意義。
要想弄清誰是誰非,靠網友東拼西湊一廂情願的分析,永遠不可能得出正確結論。
而且還將誤導更多人,看到批評警方枉法文章的讀者,就可能誤以為警方真的枉法了。但實際上只是作者的個人觀點。
看到批評葉家胡鬧文章讀者,就可能誤以為葉家真的胡鬧了。但實際上也只是作者的個人觀點。
而我們都不是妖,所以也無法判斷到底誰在作妖。
唯一的辦法,就是由更權威的部門出面,安排能夠擺脫當地各種干擾的異地警方,前去重新認真調查,用一份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調查報告,讓社會公眾瞭解真相,得出正確判斷。
至於杞縣當地聯合調查組的報告,是值得存疑的,中國的縣城,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城,多數尚未跨進法治社會的門檻,都還在人情社會里打轉轉,拿出一份客觀公正的調查報告,難度相當大。
在此之前,無論批評警方還是批評葉家,不僅沒有意義,還是胡說八道,最終會讓此事越描越黑,離真相和正義越來越遠。
此事已在網上爭論了較長時間,警方公信力和葉家形象已經受到不少傷害。若久拖不決,傷害會越來越重。
期待儘快重新調查,讓真相水落石出,及時懲惡揚善:
若警方徇私枉法,依法嚴肅處理,司法形象不容抹黑。
若葉家無理取鬧,依法嚴厲打擊,司法權威不容挑戰。
歸根結底,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不能放過一個壞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