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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2022-09-15由 電動車的那些事 發表于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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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的出現方便了人們的出行,所以深受廣大車主的歡迎,電動車使用者數量也出現猛增,為了能夠更好地管理電動車,2019年推出了電動車新國標標準,對於不符合新國標標準的車輛稱之為超標電動車,超標電動車可以在過渡期內繼續使用,隨著時間的推移,超標電動車過渡期陸續臨近,過渡期結束以後,目前有三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看一下您支援哪一種。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第1種管理方案:過渡期結束以後,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

從2019年4月開始,全國各地的各大城市,根據自己本地的實際情況,設定了超標電動車的過渡期,過渡時間一般為3~5年,到2022年4月,有的城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已經結束,在這些結束的城市中,明確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比如廣東中山、梅州等城市。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有的城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即將結束,同時也明確了過渡期結束以後,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比如廣東清遠,已經明確2022年10月16日以後,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所有的超標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第2種管理方案:過渡期結束以後,再次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

另外還有一些城市,出於人性化的考慮,考慮到有的超標電動車在過渡期結束以後還可以繼續使用,所以做出了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的決定,延長過渡期時間1~3年不等,放寬了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的使用年限。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的城市還是比較多的,包括陝西西安、湖北十堰、天津、河南鄭州、廣西南寧等城市,都陸續宣佈延長超標電動車到過渡期。

陝西省西安市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至2025年6月30日;

湖北省十堰市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至2023年6月30日;

天津市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至2024年5月8日;

河南省鄭州市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廣西省南寧市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至2023年8月31日;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第3種管理方案:過渡期結束以後,車輛可以繼續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延長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的方式, 受到了廣大車主的歡迎,認為採用這種方式可以讓超標電動車能夠繼續使用,不過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總會結束,現在山東濟南宣佈: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以後,車輛可以繼續上路,不扣車、不罰款,讓車輛自然淘汰。

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後,3種管理方案,包括上路不扣車、不罰款

山東省濟南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本來為2022年12月31日,不過過渡期結束以後,現在已經明確車輛可以繼續使用,以後不再禁止臨牌的電動車上路行駛,不過從2023年1月1日開始,不再辦理超標電動車的上牌業務,同時也不再辦理過戶業務,車主在自己的電動車需要更換時,要及時的辦理報廢登記,同時更換為新國標電動車。

總結:

上面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當前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以後,各大城市對於車輛的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三種,第1種按照原來的規定,過渡期結束以後,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第2種在過渡期結束以後,再次延長超標電動車的過渡期,第3種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以後,允許車輛繼續上路,不扣車、不罰款,使車輛自然淘汰。那麼,上面這三種管理規定,您支援哪一種?歡迎大家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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