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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2022-01-17由 仁學啟蒙 發表于 歷史

從《公冶長》5。14開始闡述仁學的力行本質,力行使得子路能夠克服仁學理解上的欠缺,在政事上取得不俗的成就。5。15指出所有文明的本質就在於加強行動力,下面以古時計程車大夫之賢者為例,來說明他們各自遵循的仁學之道,看看他們是如何實踐的。

5·16 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

【參考譯文】 孔子評論子產說:他有君子的四種道德:“他自己行為莊重,他事奉君主恭敬,他養護百姓有恩惠,他役使百姓有法度。”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子產(?—公元前522年),春秋時期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姬姓,公孫氏,名僑,字子產,又字子美,諡成 。他是鄭穆公之孫,前554年為卿,前543年執政,先後輔佐鄭簡公、鄭定公,卒於前522年。歷史典籍以其字“子產”為通稱,又稱“公孫僑”、“公孫成子” 、“國僑”等。其時,於晉國當悼公、平公、昭公、頃公、定公五世,於楚國當共王、康王、郟敖、靈王、平王五世,正是兩國爭強、戰亂不息的時候。鄭國地處要衝,而周旋於這兩大國之間,曾有效地勸說晉侯減少賦稅。

範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二月,鄭伯如晉,子產寓書於子西,以告宣子,曰:“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意,而無令名之難。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宣子說,乃輕幣。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子產為春秋時鄭國的賢相,子產提出: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他認為天體執行的軌道與人事遵行的法則互不相干,否定占星術能預測人事。他還提出了人性觀念,認為“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 。還在子產年輕時,有一次他問然明“為政”。然明回答說:“視民如子。見不仁者,如鷹鸇之逐鳥雀也”。子產很同意他的見解。又有一次,子太叔“問政”於子產。子產回答說:“政如農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終,朝夕而行之,行無越思,如農之有畔,其過鮮矣!”後來子產執政,他的內政外交基本上按照他的這個言論去做的。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子產在執政期間,既維護公室的利益,又限制貴族的特權,進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推動了當時社會轉型,鄭國在子產的推動下呈現出中興局面。子產改革的主要措施是:

(1)為田洫,劃定公卿士庶的土地疆界,將農戶按什伍加以編制,對私田按地畝課稅;

子產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四有封洫,廬井有伍。大人之忠儉者,從而與之;泰侈者,因而斃之。從政一年,輿人誦之曰:“取我衣冠而褚之,取我田疇而伍之。孰殺子產,吾其與之!”及三年,又誦之曰:“我有子弟,子產誨之。我有田疇,子產殖之。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2)作丘賦,依土地人口數量交納軍賦;

鄭簡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38年),距子產作田洫的改革只五年,距魯國作丘甲則晚五十二年。《穀梁傳》對魯作丘甲說:“甲,國之事也,丘作甲,非正也。……甲,非人人之所能為也,丘作甲,非正也。”按丘本是被征服部落的地區,他們是不服兵役的,因而也無作甲的義務。現在魯國統治階級要被統治的野人也製作甲,當然是“非正”的,鄭作丘賦,大概與魯作丘甲相同。就是說,鄭國統治階級從此也要丘所在的被統治階級供應軍賦了。賦本包括車馬、甲盾、徒兵等等,所以鄭作丘甲與魯作賦並無不同。這是春秋以來由於戰爭的頻繁,各國普遍地有加賦的趨勢。統治階級不一定預料到,這樣一來,國野的界限卻不知不覺地取消了。子產這次改革,同樣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對,如國人謗之曰:“其父死於路,已為蠆尾。以令於國,國將若之何?”子產毫不動搖,他說:“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且吾聞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濟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吾不遷矣。”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3)鑄刑書,修訂並公佈了成文法;

這在鄭簡公三十年(公元前536年)。時間上卻早於晉國鑄刑鼎二十三年(前513年),《左傳》昭公二十九年雲:“遂賦晉國一鼓鐵以鑄刑鼎,著範宣子所為刑書焉。”鄭鑄刑書,晉叔向寫信給子產表示反對,他說:“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錐刀之末,將盡爭之。”他的言論與二十三年後孔子反對晉鑄刑鼎的言論同出一轍。孔子說:“民在鼎矣,何以尊貴?貴賤無序,何以為國?”兩相比較,可知鑄刑書和鑄刑鼎,就是把貴族階級的法律條文鑄在鼎上加以公佈。在此以前,只是貴族階級的習慣法,不成文法,也即所謂“禮”,而鑄刑書以後,則是成文法。禮只施於貴族,刑(指體罰)則施於平民、奴隸。因此鑄刑書和鑄刑鼎必然對於貴族不利,而引起叔向、孔子等人的反對。子產給叔向的回信說:“僑(子產)不才,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4)實行學而後入政、擇能而使之的用人制度;

子皮欲使尹何為邑。子產曰:“少,未知可否。”子皮曰:“願,吾愛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學焉,夫亦愈知治矣。”子產曰:“不可。人之愛人,求利之也。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子有美錦,不使人學制焉。大官、大邑,身之所庇也,而使學者制焉。其為美錦,不亦多乎?僑聞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若果行此,必有所害。”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5)不毀鄉校,願聞庶人議政,有控制地開放言路。

鄭人遊於鄉校,以論執政。然明謂子產曰:“毀鄉校,何如?”子產曰:“何為?夫人朝夕退而遊焉”以議執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則行之;其所惡者,吾則改之,是吾師也,若之何毀之?我聞忠善以損怨,不聞作威以防怨。豈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決使道,不如吾聞而藥之也。”

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孔子對子產的評價甚高,認為治國安邦就應當具有子產的這四種道德。“仁”學實踐最根本的就體現為這四個方面。仁學不管如何權宜,都需要遵循特定的道,即形式上可以權變,但本質上都需要遵循仁。子產的做法是遵循君子之道,即“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養民也惠,其使民也義。”子產去世的訊息,傳到孔子耳裡(時孔子29歲)他流著眼淚說:“古之遺愛也!”孔子與子產生前似未謀面,但是孔子是深深地敬重子產的為人,他這一嘆語與“人謂子產不仁,吾不信也”正是因為他們思想上有共鳴的地方,才可能說出這麼深切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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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產之仁:力行的君子之道(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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