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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才第一篇,(共倆篇)

2021-08-05由 每日善語 發表于 歷史

再我看來分析、衡量人的才能,是治理國家的關鍵。既非聖人,誰又能通曉各行各業,懂得天下各種事理呢?因此,舜帝綜合考慮各個部門的職責,也要根據每個人擅長的工作授以官職;漢高祖劉邦評論功臣時,認為連蕭何、張良、韓信這三傑也都各有優缺點,更何況一般人不可能像這些人一樣出色,怎麼可能完美無缺呢?剛正有謀略的人,不能處理細微之事。因為當這些人談論事物的大方向的時候,眼光恢宏遠大;而要他處理細微之事時,就會出現粗心大意的毛病。亢奮嚴厲之人,缺少靈活性。但他處理法律方面的事情就會重證據且能乘公執法;對循私枉法的事,一定會堅決拒絕。寬容之人,處事不能果斷迅速。他們談論仁義道德時,周詳文雅;但在對時勢的把握上,就顯得遲緩,做不到與時俱進。喜歡與眾不同之人,開拓性強,擅長獨立思考,喜歡標新立異。他們在運用權謀、施展詭詐技巧方面縱橫捭闔,異常出眾;但如果讓他們探究事物背後深刻的道理,則往往會違背常理,不切合實際。換一個角度可以這樣說:實行王道教化的政策,適宜於全域性性、長遠性的考慮,如果用這種政策來處理小事就顯得過於遷腐。講求計策權術的政策,適宜於危難中解決問題,但在大平時局下就不會有多大的效果。匡正時弊的政策,適宜於治理奢侈風氣,但如果用它去解決現實的困難,就會越來越糟。苛刻的政第,適宜於糾正好那,如果用它來治理邊境就容易失去民心。成猛暴烈的政策,適宜於計代內租,拿它治理和平時期的百姓,就顯得殘基了。講究細節的政策,適宜治理富強之持,用它治理貧因的國家就可能會增加百姓的困苦。以上種種,都是針對特定形勢或需求的人才和舉措。從前商朝宰相伊尹大興土木時,令脊背強壯的人背土,瞎子推車,彎腰駝背的人負責塗抹,各盡其能,使每個人都發揮自己的特長。

春秋齊國的宰相管仲對齊桓公說:“待人接物,進退有序,我不如陽朋,請任命他為大行。開闢荒地,積聚粟米,充分發揮地利,我不如甯戚,請任命他為大司田。在平原之上指揮千軍萬馬,能使三軍之士視死如歸,我不如王子城父,請任命他為大司馬。斷案審判,不濫殺無辜,不誣枉好人,我不如賓胥無,請任命他為大司理。敢於冒犯君王的威嚴,忠心進諫,以死抗爭,不避權貴,我不如東郭牙,請任命他為大諫。如果主上想富國強兵,有這五人就足夠了。但主上若想在諸侯中稱霸,那麼我就是最好的人選。”

黃石公說:“要善於使用有智謀、有勇氣、甚至貪財、愚鈍的各色人等。有智謀的人喜歡求取功名,有勇氣的人要伸展自己的抱負,貪財的人要追求自己的財富利益,愚鈍的人能夠不惜性命。根據他們各自的不同品性使用他們,這是用兵時最微妙的權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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