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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宣威十里鋪只是其中一鋪,有八鋪進來看!

2021-12-19由 掌上宣威 發表于 美食

原來宣威十里鋪只是其中一鋪,有八鋪進來看!

宣威八“鋪”地名由來考

細心的人們會發現,宣威有很多帶“鋪”字的地名,民間流傳有72戛、40卡、39營、22屯和8鋪。如從宣威沿宣天路往南方向走,一路上有諸如虹橋鋪、龍山鋪、永安鋪等諸多帶“鋪”字的鄉村名,無獨有偶,從宣威城往北沿倘塘方向走,一路上也會遇到很多帶“鋪”字的地名,如十里鋪、來賓鋪、通南鋪、舊堡和大地鋪等。這只是一種偶然的現象還是與某種事物有關,也許很多人都沒有去深究。

經筆者查閱相關文獻資料,“鋪”主要有以下四種釋義:一曰pū(一聲),“把東西展開或攤平”,如:“鋪,陳也。”——《廣雅》;“鋪敦淮汶”——《詩·大雅·常武》,“引筆鋪紙”——唐·白居易《與元九書》。二曰pù(四聲),商店,俗作“鋪”,如:“鋪,賈肆也。”——《韻會》,“鋪,俗作舖。”——《正字通》。三曰pù(四聲),臥具,床鋪。四曰pù(四聲),驛站。古代傳遞公文和投遞信件的地方。現多用於地名,如:“元制,設急遞鋪,以達四方文書之往來。”——《元史·兵志四》。又如:鋪司(古代負責掌理公文郵件等傳送事宜的官員);鋪兵(古代擔任傳送公文、郵件的兵士);鋪舍(古代掌理傳送公文郵件的處所);鋪馬(驛站中專門傳送皇帝詔書的馬匹);鋪遞(傳送公文的驛站)。

經考證,這些“鋪”應有第四種釋義的內容,即驛站功能,古代傳遞公文和投遞信件的地方。因此要完全弄清楚“鋪”的含義,必須要了解我國古代的鋪遞制度。我國古代公文傳遞靠的是驛站,驛站是古代供傳遞官府文書和軍事情報的人或來往官員途中食宿,換馬的場所。驛站分驛、站、鋪三部分。驛站是官府接待賓客和安排官府物資的運輸組織。站是傳遞重要文書和軍事情報的組織,為軍事系統所專用。“鋪”由地方廳、州、縣政府領導,負責公文、信函的傳遞。遞鋪用以傳遞公文,凡州縣往來公文,都由遞鋪傳送。“鋪”在明清時期一般在驛道上每隔十里就有一個驛站,一旦而要傳遞的公文註明“馬上飛遞”的字樣,按規定每天三百里,如遇緊急情況,可每天四百里,六百里甚至八百里。“鋪”傳遞緊急公文時每個驛站都用快馬,“千里馬”是形容一匹馬能日行千里,實際是不可能的,按唐朝的規定快馬能日行一百八十里左右,再快的馬可能跑得更多一些,因此實際是驛卒們快馬加鞭,以最快速度奔跑,單靠一匹馬是跑不到目的地的,要到下一個驛站換人換馬,連續傳遞下去。天寶十四年安祿山在范陽起兵叛亂,唐玄宗在臨潼華清池,兩地相隔三千里,六日內玄宗就得到這一訊息,可見傳遞速度每天達五百里。唐代的一尺合0。303公尺,一里合454。2公尺。五百里約合現代的227公里,在當時已經是非常快的速度了,至於八百里加急,可能差不多要走兩天才能到。

據《大唐六典》記載,唐代最盛時全國有1639個驛站,專門從事驛務的人員有二萬多人,宋代人的《五經總要》中曾提到過唐代的營州道上所設的驛站。到金代時,為了適應軍事需要,加強通訊聯絡,遞鋪一般建在有駐軍的主要交通線附近,好像一個方形的小堡,四角插著黑旗。鋪與鋪之間的距離一般在十里左右,管理非常嚴密,具有軍事性質。這時的遞鋪和驛站歸朝廷統屬兵部領導。到了元王朝,由於疆域遼闊,發展交通,強化了驛站制度,這也成為它鞏固政權的重要手段,這時驛站也叫“站赤”,實際“站赤”是蒙古語驛站的譯音。到了明代在各幹線道路上均設定了驛站。還設立了遞運所,這些獨立與驛站,專門從事貨物運輸的組織,其主要任務是預付國家的軍需、貢賦和賞賜之物。由各地衛所管理。遞運所開始設於洪武元年(公元1376年),它的設定,是明代運輸的一大進步,使貨物運輸有了專門的組織。郵驛分陸驛,水驛和水陸兼併的共三種,各驛站都設有驛舍,驛丁,驛馬,驛驢,驛船及驛田等。驛站使用的憑證是勘合和火牌。凡需要向驛站要車、馬、人夫運送公文和物品都要看“郵符”,官府使用時憑勘合;兵部使用時憑火牌。使用“郵符”有極為嚴格的規定。對過境有特定任務的,派兵保護。馬遞公文,都加兵部火票,令沿途各驛站的接遞如果要從外到達京城或者外部之間相互傳遞的,都要填寫連排單。驛站驛長和驛卒都負有責任,各朝在法律中都有明文規定,稍有差錯,便要受到嚴厲的處置。唐朝規定,驛長負有的職責中必須每年呈報驛馬的死損肥瘠,以及經費支出等賬目明細表。驛卒他們的身份低下,卻是最重要的郵遞人員,不論烈日,寒風,大雨,冰雪都身背公文袋,日日夜夜奔跑在驛道上。規定抵驛必須換馬更行,若不換馬則“杖八十”。唐朝還規定,凡文書在途中耽誤行期,晚到一天杖八十,兩天加倍,最重可處徒刑兩年。若耽誤是重要軍事文書,則罪加三等,如因文書耽誤而導致軍事上嚴重後果者,判處絞刑。一般來說盜賊是不敢搶劫偷盜驛卒他的重要檔案,以免遭受官方剿殺。但交戰的敵方往往會派間諜途中攔截情報,所以常採取派兵保護或變化傳遞途徑等各種措施。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當時郵驛的速度與數量與今天無法相比,但就其組織的嚴密程度,運輸資訊系統的覆蓋水平來說並不亞於現代通訊運輸。可以說那時的成就也是我們現代文明的基礎的一部分。驛站與當今的郵政系統、高速公路的服務區、貨物中轉站、物流中心等等,確有異曲同工之美。宣威境內的古驛道是條非常重要的“官”道。首先從這條帶“鋪“字地名的分佈情況看,很符合鋪遞規律,約十里設一鋪。由於歷史變遷,部分帶“鋪”字的地方消失,地名的路線取而代之其他的地名。其次從這些帶“鋪”字地名的規模來看,均為要地,完全符合古時驛站的設定規律。

據《宣威縣地名志》記載,倘塘在明時設有驛承,清有倘可巡檢機構,嘉慶二十年(公元1815年)沿舊制設訊塘哨所,“倘”指有緩坡的長形槽地,倘地設塘,故名倘塘。因鎮政府駐地,地處山區,山凹中有較大的成片平地,故名大地鋪。

舊堡,地處古驛道上,從倘塘向南至此十里設鋪,稱舊鋪,後演變為舊堡。新天堡,地處明朝驛道,按每十里設一鋪,此為新增設鋪名新添鋪,後寫為新天堡。

通南鋪,位於舊堡西南方向,地處古驛道旁,明清設鋪,南通宣威,故名通南鋪。

來賓鋪,位於鎮政府駐地,明清時在川滇古驛道旁設有鋪稱來兵鋪,後演化為來賓鋪。

十里鋪,位於宣威城北十華里,原為川滇古驛道所經地,設有鋪,故稱十里鋪。

在這條古驛道上,從宣威往南走十里設有虹橋鋪。系早年,村中河上建一半圓形石拱橋,名虹橋。明清時地處川、滇、黔古驛道旁,設過鋪,故有此名。

龍山鋪,位於現板橋鎮政府駐地附近,清初,因村西北一小河上鋪有一木板橋,改名板橋。

永安鋪,位於現永安村委會境內,宣天一級公路旁,清雍正年間,清政府改土歸流,希望永久安寧,此地位於古驛道旁,設有鋪,故有此名。

“鋪,賈肆也” ,具有商店功能,俗作“鋪”的,在這條“通京”大道上,也有2處,分別為永安鋪西南的山區,因地處交通要道,早年曾有人在此開設鋪子,已有小鋪子之名。賣酒鋪,位於板橋鎮鴨塘東南,地處海岱至宣威城馬幫道旁,舊時曾開設過酒店,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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