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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吃內臟?抱歉,這是人類本能

2021-04-15由 食味藝文志 發表于 美食

喜歡吃內臟?抱歉,這是人類本能

在提倡準確文雅的漢語裡,很少有分不清區別的同義詞。下水和雜碎,也許是少數的例外。 形容內臟的“下水”,最早見於清中後期滿族人文康所撰寫的《兒女英雄傳》。在此之前,“下水”一直是個與食物無關的動詞。相反,

滿語裡有一個形容腸子、筆直條狀物的詞sijirhūn,與漢語“下水”的發音極其類似。

從文化融合的角度來看,“下水”的起源,極有可能是滿清入關後,北方方言中混入了大量阿爾泰語系的專用名詞,最終被受到漢文化教育的八旗子弟用於寫作,成了正式的漢語書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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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雜碎”的流行則更晚,在上世紀80年代編著的《辭海》裡,還沒有這個詞。相反,

在梁啟超1903年遊歷美國時所寫的《新大陸游記》裡,則詳細介紹了當時在美華僑開設的大量“Chopsuey”飯店。

民國之前,海外華僑多半是下南洋的福建、廣東人。“Chop suey(雜碎)”一詞,也和“dimsum(點心)”“tea(茶)”一樣,來自閩粵方言系統。 出口轉內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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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中餐裡有九轉大腸、南煎肝、爆炒腰花、柱候金錢肚等等好菜,但從語言的源流來看,海外民眾對動物內臟的狂熱愛好絕不會輸給中國人——

既有“下水”這樣的詞彙流入,又有“雜碎”這樣的牆外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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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壹

作為優質蛋白、純淨脂肪、維生素AD等營養物質的混合物,進食內臟,也許是肉食動物與生俱來的本能。靈長類在捕食鳥類、老鼠、兔子等小型動物時,往往開膛破肚,先吃內臟,這既可以防止獵物殺死後腐爛得太快,也隱藏了內臟比肉滋味更好的自然選擇。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人類吃雜碎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刀耕火種的洪荒時代。古希臘神話中,普羅米修斯分配人類獻給眾神的牛。他把肉和內臟分給百姓,把骨頭裹在牛油裡分給宙斯和眾神,宙斯因此大發雷霆,不打算給人類火種,因此才有了後來普羅米修斯偷盜火種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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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說明了,早在古希臘時期,人們就認為內臟才是最好吃的東西。

無獨有偶,希臘一本名叫《犧牲》的記錄祭祀儀式的書籍裡,也記錄了當時人們吃肉主要水煮、吃內臟主要燒烤的情況。

事實上,在香料尚不豐富的時代,這是很聰明、很高階的烹飪方式

:肉中的氣味較少,口味相對比較單調,水煮後食用,可以很好地讓人獲得飽腹感;而內臟的口味複合多元,也常常會有讓人不悅的氣味,明火烤制後油花冒出,可以有效解膩,高溫產生了焦化反應,讓雜碎變得鬆脆好嚼,充滿焦香,還能有效掩蓋腥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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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古羅馬時期,歐洲人對內臟的選擇就更精細了。一種名叫“睡鼠”的小型齧齒動物,最早被當成烹飪內臟的容器:羅馬人把各種牛羊和豬肉、肝臟、腸切碎後,填入睡鼠被掏空的肚子裡,再縫合。最後經過燒烤,就成了貴族階層專享的美饌。 根據記載,填充在睡鼠裡的雜碎有獨特的麝香香氣,究竟滋味如何,今天已經不得而知。但把內臟和香料塞進小腸腸衣裡的里昂大香腸、把羊雜碎和洋蔥塞進羊肚裡的蘇格蘭哈吉斯,或許都源自這種古老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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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變著花樣吃魚雜和禽雜,也是古羅馬飲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魚肉是宴席上的大菜,而剩下的魚頭和魚雜,則會被放進鍋裡煮成稀爛的魚醬,用來抹面包吃。古羅馬皇帝甚至要求以新鮮的魚醬作為食鹽的替代品,加入所有菜裡。 魚雜量少,一般一條魚的邊角料只夠做成一勺魚醬,皇帝“過分”的要求,因而直接促成了古羅馬時代漁業養殖技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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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禽類雜碎的吃法更加特殊,廚師一般不會開膛破肚,而是切下雞鴨鵝的頭,從脖子部位灌進用薄荷葉、橄欖油、丁香和胡椒粉熬煮成的濃醬。接著整隻烤熟,再切開肚子,供食客慢慢享受肚子裡燜烤而成的雜碎。 濃醬的作用是祛除內臟的腥味,骨肉的作用則是包裹雜碎的原汁原味不外洩。可想而知,滋味應該不錯。更重要的是,古羅馬皇帝在一一享受這些禽雜的時候,發現鵝的肝臟特別肥美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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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秋季遷徙之前的野鵝,因為吃了大量的食物,把能量都儲存在肝臟裡,以適應長途飛行的需要。此時的鵝肝,豐腴異常,燜烤後黃油外溢,入口酥化,大大超過其他禽雜。 鵝肝作為西餐最高階食材的歷史,由此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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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貳 | 肥肝

即便是最不願意吃雜碎的美國人,面對鵝肝都沒有抵抗力,原因很簡單,它的味道適應性太強了:

細膩、綿密,充滿脂香,有濃厚的肉味、卻很少有腥羶味。

切片煎焗好吃,做成甜品鵝肝凍、抹面包的鵝肝醬,也都非常適宜。 用於取肝的法國西南灰鵝,是專為取肝人工育肥的品種,其個頭在全球所有家養鵝中首屈一指。哪怕全世界腦袋最大的潮汕獅頭鵝,放在灰鵝面前都要遜色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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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體型差異,與飲食習慣有關。因為從古羅馬時期開始,歐洲人就對鵝肝情有獨鍾,一代代催大鵝肝,鵝肉、鵝腸都可以丟棄。為了讓尊貴的羅馬皇帝吃到最肥腴的鵝肝,飼養員甚至以無花果作為飼料。讓這種高含糖量的果實為鵝肝積累更多能量之外,還為肝臟增加無花果的香氣。 到今天,無花果依然是烹製鵝肝時的經典配菜。 古羅馬跌落神壇後,來自北方的“野蠻人”統治者再也沒有了育肥鵝肝,享用美食的心思。但好吃的記憶是不會磨滅的,弔詭的是,培育肥鵝肝的技術,居然由最不願意人為改造自然生物的猶太人傳承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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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在16世紀,肥鵝肝技術隨著西移的猶太人傳到了法國西南部。文藝復興末期,當人們以古希臘、古羅馬為偶像,把建築、雕塑、繪畫、音樂、詩歌等推向高潮的時候,肥鵝肝的出現,讓人們猛然發現,被宗教禁錮千年的美食文化,也值得復興。 最巧的是,也是在這一時期,來自新大陸的各種農作物傳入歐洲。一種名叫“玉米”的植物,產量比小麥高得多,它的澱粉含量高、膽鹼含量低,能有效降低動物脂肪的轉運,促使鵝肝急速成長,出品的鵝肝脂肪飽滿,色澤漂亮,很快被人們當成最合適的飼料。而

土質適宜玉米種植的阿爾薩斯地區,後來成了法國最著名的鵝肝產地。

到了18世紀,阿爾薩斯已經發展出了多元且複雜的鵝肝做法,廣泛流傳於民間。時任行政長官馬歇爾·德·宮塔德侯爵為了向法皇路易十六表達忠誠,讓家廚用牛肉包裹鵝肝,再裹上派皮來烤。皇帝嘗過之後歎為觀止,鵝肝料理因而走出法國東部,成為全法乃至全歐洲為之顛倒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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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時期,無數歐洲名流為鵝肝站臺,比如義大利著名作曲家,歌劇“賽爾維亞理髮師”的作者羅西尼曾經說:“我一生只哭過三次,第一次是‘理髮師’首演失敗時;第二次是聽了帕格尼尼的演奏;第三次則是野餐時,不小心把一隻烤鵝掉進河裡。”

而羅西尼發明的羅西尼牛排,則是至今最具代表性的意餐傳世菜品

:在鮮嫩的菲力牛下方墊一塊肥美的鵝肝,不能用肝泥,不然撐不住,最後澆上紅酒、波特酒、黑松露熬煮成醬汁,五分熟的牛排還保留了牛肉多汁鮮嫩的口感,肥厚的腓力搭上大塊鵝肝,每一口都能品嚐到豐滿的層次,就如同羅西尼的音樂喜劇那樣饒富趣味與令人驚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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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名人頭銜,為食物命名的邏輯,和中餐裡的東坡肉、太白鴨、宮保雞丁一樣。本質上來說,所有的傳世美食,都有它的歷史際遇。

除了鵝肝之外,鴨肝也是高階西餐廳裡常見的料理材料,二者合稱為肥肝(Foie gras)。和廣東人認為燒鴨是燒鵝的替代品不同,法國人眼裡,鴨肝和鵝肝的地位是等同的。鵝肝更為肥腴細膩,鴨肝的肝味則更濃郁,在沒有配菜的時候,更容易獨立料理——換言之,鴨肝可以適配所有的鵝肝烹飪方式,但鵝肝卻不能適配鴨肝。甚至,很多吃慣了鴨肝的人,回過頭來接受不了鵝肝的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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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的肥肝一般有三種形式,新鮮肝、熟凍肝和肝泥,後兩者是隻要有錢,隨時都能吃到的食材,料理方式也比較隨性,尤以相對廉價的肝泥多元複雜,主婦們常常拿它作為抹面包的醬料、填肚子的小點心、製作甜品的基底。在其中加入馬德拉(Madeira)、蘋果酒、白蘭地和波特酒等祛除腥味,並以無花果,漿果類、柑橘類作為搭配,以清新的酸甜味道平衡肥肝的油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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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新鮮肝則帶有很強的季節性,一般說來,冬春交際的肝最為肥美,大部分歐洲家庭會在聖誕和元旦期間購買肥肝,慶祝新年。食材高階,料理方式卻非常簡單,厚切之後,幹煎到兩面焦黃即可。講究的,再用蘋果酒澆汁。成品表面焦黃濃香,內部溫熱柔滑入口即化,這是最能體驗肥肝滋味的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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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南歐的傳統家庭還會烹飪一種布包鵝肝(Torchon of foie gras),用粗厚的廚房布或者廚房紙,把鵝肝裹成圓柱狀,紮緊,浸沒在溫水、高湯或者油脂中低溫浸煮。冷卻後切成厚片,油脂凝固,口感類似於冰淇淋,是一道十分經典的冷菜。 上得廳堂,入得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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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3 叄 | 胸腺

在文藝復興,鵝肝走上歐洲人餐桌的同時,另一道堪稱“奇葩”的雜碎,也成為歐洲人的頂級美食。 小牛胸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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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腺是大部分哺乳動物都有的免疫器官,但只在性成熟前才會成長。成年後會逐漸萎縮,質地也會慢慢變差。

古羅馬時代,以農耕為主的社會,飲食結構和同時代的中國並沒有太大差別,牛作為耕作工具,一般不直接食用。哪怕吃,也聚焦在沒有耕作能力的老、病、殘牛身上,小牛犢是萬萬不可能送上餐桌的,自然也沒有胸腺一說。

但十四世紀開始席捲歐洲的黑死病,殺死了當時三分之二的人口,導致了大量耕地被拋荒,人類歷史上最大規模的退耕返牧由此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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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地還在,不需要那麼多糧食,耕牛慢慢從工具變成了食物。

其中,肉質更柔嫩的小牛犢更受青睞。大約在16世紀末,小牛胸腺已經被記載在皇室選單裡,與鵝肝、松露、龍蝦、生蠔、羊肚菌、雞冠、羊腦等頂級食材並列而行。 小牛胸腺的口感可以理解為骨髓和脂肪的混合。與其他雜碎和肉類相比,它微微的甜味讓人慾罷不能,胸腺在英文裡被稱為“ 甜麵包(sweetbreads)”,就是描述這種獨特的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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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脂肪含量較高的雜碎,胸腺的儲存和運輸非常困難,和松露一樣,這也為它提高了附加值。和鵝肝相反,小牛胸腺最適宜食用的時間是春末夏初,這時小牛生不久,尚未斷奶,還不吃青草時,腺體最為純潔,沒有異味,通常要當天屠取當天吃,不然很容易發腥,非常昂貴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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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小牛胸腺在烹飪之前,還要經過複雜的處理,先將其置於流水下,反覆沖洗數次;再將其在冷水裡長時間(3-12小時左右)浸泡去雜質;待其變白後,去除包裹胸腺的外層薄膜;放入鍋裡,加冷水煮2-3分鐘左右;撈出後再放進冰水裡冷卻;再去除多餘的筋膜和油脂。這些工序,都不能由工廠製作,必須在廚房裡親力親為,否則,就失去了食材本身的新鮮模樣。 非要類比的話,它與中國人對花膠、鮑魚的態度頗多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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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仲馬1872年出版的《美食詞典》裡記載了多道關於小牛胸腺的菜譜:炸小牛胸腺、烤歐芹香蔥小牛胸腺、煎小牛胸腺配蘑菇汁。到今天為止,關於小牛胸腺的烹飪方式,依然萬變不離其宗,圍繞著炸、烤、煎三者進行:煎的版本需要用紅蔥頭、紅酒和黑胡椒澆汁,烤一般會在上桌前撒上磨碎的黑松露,炸則需要羊肚菌和奶油來配——只有高溫逼出其中油脂,才能吃到它的脆、甜和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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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小牛胸腺雖然氣味清淡,質地輕盈柔嫩,但它卻是不折不扣的嘌呤大殺器。通常是普通肉類的10倍、雜碎的5倍,即便對比痛風病人談之色變的火鍋湯底,同樣分量小牛胸腺裡的嘌呤含量也未逞多讓。 但說到底,好吃的東西多數是不健康的,自然賜予人類美食的同時,也在教化人類懂得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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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肆 | 腸子

另一種不得不提的,好吃但不健康的雜碎,是腸子。 對於腸,不同文明之間常常有極大的差異。古羅馬、古中國這樣以農耕為底色的文明,常常斥之為粗鄙的窮人食物。但有著遊牧傳統的北歐民族、中北亞民族,卻認為腸是上天恩賜的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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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馬史詩《奧德賽》中,荷馬把心事重重的奧德修斯比喻成“一條翻烤的大腸子。”其鄙夷意味溢於言表。

究其原因,農耕文明豢養的家畜家禽,大多以雜食為主,比如豬、鴨、狗,能在消耗大量廚餘垃圾、農田副產品的同時,做到不與民爭地。但雜食動物腸子的氣味,也不可避免地更重,

在沒有良好烹飪技術和香料調味料的時代,是種很難處理的食材。更多時候是窮人胡亂煮熟後閉著眼睛吞下去充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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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遊牧文明來說,草場是天然的生活來源,他們豢養的肉用家畜牛、馬、羊都是食草動物,腸子相對氣味更小、滋味更好。而且缺乏農作物的地方,腸子還是極好的柔性材料,可以廣泛應用於食品的分裝發酵、建築和服飾的紮緊工具、武器和樂器的弦、乃至避孕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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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野蠻人”日耳曼人摧毀了古羅馬的文明,幾乎讓鵝肝失傳的時候,香腸這種帶著濃郁馬背色彩的飲食,卻在歐洲大範圍流行起來。

事實上,香腸是一種適應性很強的食物。腸衣的密閉性和透氣性,能有效阻隔外界,殺死厭氧菌,達到延長食物保質期的作用。同時,腸壁上的蛋白質和脂肪會與食材發生特殊的酯化反應,催香食物。所以每到一處,都會根據本地的土產、氣候條件甚至是生活習慣加入不同的元素,由此形成了一種美食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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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香腸與古人食用的香腸在本質上沒有多大區別,無非都是以牛、羊、豬、魚肉,以及動物內臟或是凝固的血塊為主要原料,剁碎後加入各種香料、蔬菜或者乳酪等,再擠入天然腸衣或者人工合成的腸衣中。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香腸是西方雜碎料理集大成的作品——肝肚腸心肺血肉,就沒有不能填進腸子裡的雜碎。

作為將日耳曼文化保留得最完整的國家,德國的香腸文化也在整個西方世界最為突出

,最晚在十三世紀,每個日耳曼邦國都有自己獨特的香腸,包括豬肉和墨角蘭製作的紐倫堡香腸,胡椒、洋蔥、大蒜、芫荽混合乳化肉製作的圖林根香腸,小牛肉加香芹碎製作的巴伐利亞白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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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意思的是,法意等“美食大國”視為下腳料的血、腸等材料,灌進腸衣後,能搖身變成德國最高階的香腸,比如萊茵地區用豬血、豬油、豬皮灌進腸衣裡製作的萊茵血腸,當地人拿來做熱炒、油煎和冷盤,配著蘋果醬、酸菜、土豆吃,再來一罐黑啤,是最典型的德餐。這與中國飲食文化的南北差異對立非常類似。 每一個德國孩子從小三餐都可能與香腸為伴,在德國,只要顧客帶著小孩來傳統肉鋪買肉,孩子都會免費得到一段小香腸。肉鋪老闆一看顧客帶孩子,第一句話就問孩子,“要來段香腸嗎?”而不是問帶孩子的父母“要買什麼?”

這種從小培養的味覺記憶,是德國人把日耳曼傳統傳承下去的動因,也是人類代代相承的美食記憶的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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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即便世界各國都有燦若星辰的內臟文化史,但依然有很多人覺得,西方人不吃內臟?

實質上,這種觀念,來自於人們對那些一步跨入工業社會的國家的認識,比如美國。

內臟作為一種個性很強,很難制定統一規格標準,並工業化加工的食品,對於大規模的食品工業來說,是一種價效比很低的食物,遠不如肉類來得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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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有人翻出二戰前美國的老菜譜,依然儲存了大量諸如牛肝、牛腰子、牛腸的烹飪方式。包括濾沫子,撇水,積累老滷等雜碎去腥的方式,都存在過。 但到了今天,高度現代化的食品工業下,肉類幾乎都來自大型化的養殖場,以很高的集中運作節省成本,讓肉類的價格跌到很低的同時,也導致了分揀內臟出售變成了一件成本很高的事情,還不如直接變成富含營養的有機物,進入食物鏈的再迴圈。 一百個人吃肉,三五個人吃雜。物以稀為貴,處理內臟天生就需要比肉付出更多的辛勞,因此,內臟也更有理由成為值得珍視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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