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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修煉寶典:企業勞動用工須知100問系列之十五

2022-02-25由 祁律說法 發表于 歷史

六、休息休假與勞動報酬

71、哪些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1)企業中的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的職工;(3)其他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72、哪些職工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工作制?

企業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1)交通、鐵路郵電、水運、航空等行業中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的職工;(2)地質及資源勘探、建築、旅遊、供銷、輕工等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的行業的部分職工;(3)其他適合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

73、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工時工作制的職工的工作時間的要求?

實行以工作週期或月、季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可採取適當的工作輪班制度和工作、休息辦法,月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169小時;季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508小時;實行以年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可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辦法,年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2032小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可採取輪休調休的辦法,保證職工全年休息111天。

74、什麼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累計每週工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75、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般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個月以下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訂立口頭的勞動合同。但勞動者提出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其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工作時間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五項必備條款,但不得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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