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賣了我的貓,我把他養的魚放生了!”
最近,愛貓君在知乎上看到一個很熱門的帖子:
“小哥養了一隻藍貓,而爸爸不喜歡貓,認為貓不如狗聽話,養了一個白眼狼,趁他不在家把貓賣掉了。。。
小哥下班回家後,非常生氣,爸爸不肯告訴他賣給誰。小哥也趁爸爸上班,把他的金龍魚放生了。。。”
小哥還說,藍貓是爸媽在去年逛寵物店時,一時心血來潮買回來的,然後就不管貓了,
平時都是小哥在養,小哥也把貓當做重要的家人。
小哥這一“叛逆”舉動,令人很多網友覺得解氣,紛紛支援小哥,表示:
這不是我一直想幹的事情嗎!
支持者大致分為這2類:
1.賣魚補償自己;2.燉魚吃個美滋滋;
賣魚派
@呼呼:
你爸能拿賣了你貓的錢,喝瓶二鍋頭,你就這麼白白放生虧大發了!
@啊一:
你應該把魚賣掉,還能換錢再買一隻貓!
燉魚派
@百冽驚濤:
殺了,洗乾淨,撒點鹽,加點孜然粉、辣椒麵、花椒麵,再刷些油,烤著吃,它不香嗎?
@7H鉛筆:
你應該不漏聲色的跟你爸媽說晚上我來準備晚飯,清蒸龍魚,這叫殺魚誅心!
更有網友
@印表機那點事兒
充當和事佬,勸小哥“以暴制暴”不能解決問題,所以還是給你爸爸道個歉吧,既然放生了金龍魚,那就自己去買回來。
買一瓶金龍魚油...油回來...
還有網友
@滄海
趁機給小哥普法:《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規定,
對於擅自放生的,將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後來,小哥更新了後續,放生魚只是他一時的氣話,魚一直在缸裡好好待著。而貓呢,和爸爸溝通後,貓也找回來了。
頗有皆大歡喜的結局~當事魚:
或者,這個可能是小哥在網上玩的一個“梗”,也得到了網友的熱情迴應,因為這樣的事在現實生活發生過。。。
相當一部分中國式父母做出類似的行為,
打著為你好的名義,來干涉你的生活,
比如扔了你收集很久的手辦、撕了心愛的漫畫等等。。。
其實,這也是一種家暴行為,父母透過毀壞孩子的東西,達成對孩子的管教作用,而孩子會想護住心愛的東西,而屈服於父母,最後可能導致孩子心理異常,或更叛逆。
總之,貓咪不是物件,是生命,也是家人,
假如父母有天丟棄了你的貓,你會怎麼辦?
圖文資料來源:www。zhihu。com/question/456605680,非商用,已註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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