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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2022-08-10由 雲泉 發表于 歷史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蔡予新(原創)

蘭溪釐局開辦於清同治二年(1863),徵收百貨厘金(清代徵收的一種貨物稅捐),釐局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是“候補知府”級別。釐局地址起初在蘭溪縣城的南門外,後移北門迎春巷。釐局下設有上卡、中卡、下卡、女埠四處分卡,分別駐守馬公灘、南門外(費壠)、黃盆灘、平渡(女埠)四處水陸交通要點,並以下卡(黃盆灘)為總卡。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清光緒十三年(1887)二月初十,春寒料峭。蘭溪城北門外,蘭江邊的下卡碼頭,一艘滿載貨物的船停在泊位上。這位貨主辦妥離岸手續,接過釐卡辦事人員遞給的一張紙質檔案。這份檔案是“浙江通省釐捐總局”簽發的“護票”,相當於貨物運輸通行證。這張編號為“宙字叄仟伍佰柒玖”護票上面登記的貨物是:丄㐅(注:蘇州碼64)橋皮叄百拾弍片,應(已)繳納厘金錢陸百念肆文(銅錢624文)。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護票一式兩聯,除了護票正聯,還有一聯是“驗單”。正聯上加蓋簽發單位的長方形大印,印文是“金屬蘭溪釐局委員關防”(注:這枚印文首見),驗單上也蓋一個紅字戳記“蘭溪釐局”。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另外,兩聯分別加蓋一行紅字戳記:“本月洋價壹仟零肆拾文”。當時,國內市場上已普遍流通外國銀元,主要是西班牙本洋和墨西哥鷹洋,這些銀元每枚重量是庫平7錢2分,俗稱“洋錢”。不過,外國銀元成色是900銀,而國內銀兩的成色一般均在960至980之間,兩者在含銀量上面有差距。因此,外國銀元伺機大量流入,賺取鉅額的成色差價。貨主交納厘金時,有可能是用銅錢、銀兩支付,也有可能是支付銀元(洋錢)。

因此,需制定一個當期的貨幣兌換標準,以便於入賬。“本月洋價壹仟零肆拾文”的含義是:此年此月,一塊銀元能兌換銅錢1040文,即一兩銀子值銅錢1444文,這是一條很有研究價值的貨幣史史料。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護票”上面還加蓋一行紅字戳記:“限拾日出卡過期不用”,這是釐局提醒貨主們交納厘金後,儘早開船離岸,防止作弊。

這艘船裝載橋皮312片,交納厘金624文,每片橋皮交納厘金2文。可見,這批貨物不是按照貨物價值來徵收厘金,而是按照貨物的數量徵收。那麼,橋皮是什麼貨物呢?開始我也百思不解,將這個問題發到各微信群求解,許多熱心人紛紛指點:橋皮就是搭在船與岸之間的木板,也就是跳板。

拿到護票,貨主吩咐船家開船。釐卡工作人員隨即辦理放行手續,並在護票上蓋了一個紅戳印:“蘭溪下卡查驗出卡”。同時,又在兩聯上分別加蓋並手填:“蘭溪初次念(疑為驗字)捐”戳記。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按照當時規定,蘭溪屬於浙東區域,浙東的厘金徵收條例是“兩起兩驗”,稅率是9%(按貨值計稅),每一個“起驗”環節徵4。5%(一起徵3%,一驗徵1。5%),兩個起驗釐卡一共徵足9%,後面的釐卡即不再徵收。這個問題比較繁瑣複雜,很多稅務史研究專家也沒能解讀透徹,暫且略過。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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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緩緩離岸,朝南駛入主航道。不一會,船又慢慢停泊三江交匯處的衢江江面上,等待下一個釐卡的查驗。這個位於衢江邊馬公灘的釐卡,就是上卡,凡衢江上往來的貨船都要暫停,接受檢查。

這裡插一段文字:蘭溪城外的三條江分別由上卡(衢江)、中卡(婺江)、下卡(蘭江)三個釐卡駐守,除了坐收厘金外,還有江上巡查的職責。三江上,船來船往,船(貨)主多會主動停船靠岸遵章納稅,但也有跑冒滴漏的現象。無錫人竇鎮(1847——1928)曾於1904年——1905年擔任過蘭溪下卡的負責人。工作之餘,他寫過一首詩:

義烏老少盡堪憐,個個撐篙齊用肩。

百貨往來須納稅,巡丁高喝速停船。

這首詩就是描寫當年義烏人在蘭江上撐船替人運貨,接受釐卡工作人員登船檢查的情景。

話題迴轉,上卡的工作人員上船清點貨物,確認護票上載明的貨物名稱、數量與船上貨物一致,就在護票上加蓋“蘭溪上卡查驗捐訖”紅字戳記,然後放行。(按照浙東的“起驗”規定,下卡在“起”的環節上徵收3%的厘金,上卡在“驗”的環節上應徵收1。5%的厘金。)

1887年,一艘滿載橋皮的貨船駛離蘭溪下卡碼頭

這艘滿載橋皮的貨船航行在瀫紋漾漪的衢江上,它的目的地在哪裡,護票上面毫無資訊顯示,一無所知。只知道,這艘船過了上卡,就脫離了世人的視線,駛進歷史的長河裡,迄今整整135年。

題外話:25年後,也就是1912年,上卡被撤銷,它也消失在歷史記憶中。民國元年(1912),浙江廢除厘金徵收制度,商民歡騰。興奮期沒過多久,省府又改徵收統捐(換湯不換藥),蘭溪釐局改稱蘭溪統捐分局。

同年四月,蘭溪縣商會給蘭溪統捐分局遞交一份報告,說:“蘭溪設一總卡,金港出產之貨,由蘭總卡報捐,下江辦來之貨,到蘭總卡驗放。今蘭溪依城一區四卡,重重陷阱,運進大宗之貨不能分銷出境,此蘭溪獨受四卡阱害。”要求撤除上卡、中卡、平渡(女埠)三卡。蘭溪統捐分局局長杜師牧認為蘭溪四卡中,可撤其中二卡,即馬公嘴(上)卡、平渡卡,費隴(中)卡因地處金港咽喉,不可撤。蘭溪縣商會反駁:“金港以上,水源已絕,只通陸路,不通船運,更難繞越,況金蘭連壤,費隴以上四十里出產,皆是蘭溪本縣以內之地”。堅持要求撤除費隴卡。博弈雙方僵持著,直到6月,浙江省都督一錘定音:撤銷費隴卡,滿足了蘭溪商民的願望。

又是18年後,全國範圍內廢除厘金制度,下卡也沒入歷史塵埃裡,給蘭溪人留下一個“下卡”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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