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農村土地有償退出,你是退呢?還是不退?

2022-01-16由 農村一山貨 發表于 歷史

農村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村集體內部成員享有承包的權力,可以依法行使承包土地的權利,也可以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雖然說在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農戶的承包地,但是農戶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將自己的承包交回村集體,並獲得相應的報酬。只要農戶願意,宅基地也可以交回村集體,並獲得相應的報酬。農戶將自己的承包地、宅基地以有償的方式交回村集體,可以稱之為“土地有償退出”。

農村土地有償退出,你是退呢?還是不退?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承包期內,承包農戶進城落戶的,引導支援其按照自願有償原則依法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也可以鼓勵其流轉土地經營權。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農業農村部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指出:

在徵得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勵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轉讓宅基地。對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透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

土地有償退出的好處?

一是農戶選擇土地有償退出,可以獲得報酬,增加家庭收入;二是交回村集體的土地可以用來分配給其他有土地需求的人,或者流轉出去發展規模化經營;三是盤活閒置的土地資源,使土地資源得到合理利用,避免因閒置造成浪費。

土地有償退出有什麼壞處?

農戶選擇土地有償退出,在交回現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同時,意味著自願放棄土地的承包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今後將不能再向村集體承包土地和申請宅基地,所以在面臨有償退出土地時,要慎重決定。

農村土地有償退出,你是退呢?還是不退?

土地有償退出的條件:

一是農戶自願;二是村集體(發包方)有意願回收農戶退出的土地,包括基地;三是給予農戶退出土地相應的補償。以上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或者說以上三項缺少一項就會阻礙土地有償退出,當然農戶也無須擔心自己不有償退出土地有什麼後果,因為土地有償退出是你情我願的事,是採取自願,不是強制執行,即便農戶不選擇有償退出,在承包期內,村集體(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土地有償退出的標準:

土地有償退出就目前來說,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之所以是鼓勵有償退出,就是說各地可以根據自身實際,制定符合自身實際的退出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先實施,沒條件的可以緩緩不強求。

例如:像我生活的地方結合鄉村振興,只出臺了宅基地的退出標準,如果農戶退出自己使用的宅基地的話,補償標準是一處宅基地(含房屋)是3萬元,但是農戶的熱情不高,因為他們覺得補償標準太低,退出之後以後就不能再申請宅基地。

但也有接受此標準的,是少數的已經把戶口轉走,而在農村還有房子的農戶,他們在城裡有工作、生活,不在農村居住,怕房子倒塌之後宅基地被村集體收回,乘房子還在,把宅基地交回村集體還可以獲得點補償。

由此可見,土地有償退出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有多大的腳穿多鞋,各地自行看著辦,有退出想法的,也別企望過高,說不定你想退出,沒人收可就尷尬了。

農村土地有償退出,你是退呢?還是不退?

哪些人適合土地有償退出?

土地有償退出適合那些對土地依賴不高,或者不是依賴土地生活的農戶。比如,進城落戶的農戶,他們進城落戶,在城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不是以土地為生,不長期在農村居住,如果有償退出條件成熟,是可以選擇有償退出的,對土地依賴程度較高,或是在還沒有解決以後生存、生活問題的農戶,要慎重選擇。

沒有開展土地有償退出怎麼辦?

國家只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土地有償退出,目前大部分地區還處於探索、摸索階段,並沒有大範圍的推廣普及,因此我們除了耐心等待之外,對於農村的土地,還是先安心經營,不想自主經營,可以選擇將土地流轉出去給他人經營。

總的來說農村土地有償退出是有政策依據的,具有可行性,那以當土地有償退出真的實施的時候,你是退呢?還是不退?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