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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伏爾泰為什麼說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

2021-12-31由 地圖看世界 發表于 歷史

歷史上的大帝國第16篇:神聖羅馬帝國——伏爾泰為什麼說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伏爾泰為什麼說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的最大版圖

神聖羅馬帝國,全稱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或日耳曼民族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 of the German,德語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是962年至1806年地跨西歐和中歐的封建君主制帝國,版圖以德意志地區(德國和奧地利)為核心,包括德奧周邊的地區(整個捷克、整個瑞士、波蘭的西半部),在巔峰時期包括了還有弗裡西亞王國(今日所有低地國家: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勃艮第王國(法國東部地區)、義大利王國(現在的北義大利)。鼎盛時期面積90萬平方公里(1032年),人口2900萬(18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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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領土變遷

962年德意志(前身是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奧托一世在羅馬被教皇加冕為羅馬皇帝。後腓特烈一世改國名為神聖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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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年左右的神聖羅馬帝國疆域圖

德國人將神聖羅馬帝國定義為“德意志第一帝國”,和後來的德意志第二帝國(1871年成立)與德意志第三帝國(1933年成立的納粹德國)加以連論。

【德意志王國成立】

約900年,東法蘭克王國地方勢力崛起,形成並分別以四大日耳曼部落為母體的四大公國:薩克森(Saxon,薩克森人)、弗蘭肯(Franconia,老法蘭克人)、施瓦本(Swabia,阿勒曼尼人)和巴伐利亞(Bavaria,巴伐利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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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年的加洛林帝國:綠色為康拉德的統治區域(弗蘭肯、薩克森、施瓦本和巴伐利亞),紅色為西法蘭克

911年,加洛林家族的最後一位國王孩童路易去世,但東法蘭克貴族沒有選擇西法蘭克王國的加洛林家族成員作為繼任者,而是選舉法蘭克尼亞公爵康拉德(Conrad of Franconia,約890-918)為新一任國王。康拉德臨終之時,指定宿敵薩克森公爵捕鳥者亨利(Heinrich I der Vogler,約876-936)為繼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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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一世得知當選為國王的訊息

919年,薩克森公爵亨利在眾多東法蘭克王國的公爵當中,被推舉為東法蘭克王國國王(薩克森王朝),亨利一世將東法蘭克王國改名為德意志王國,他的後代們繼續統治東法蘭克王國一個世紀左右。

【奧托一世加冕與羅馬帝國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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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民眾在約1240年為奧托一世豎立的砂岩雕像

936年,亨利去世,他指定的繼承人,也是他的兒子,奧托一世(Otto I,912-973)在亞琛被選為國王。他平定一系列由其長兄和一些公爵發動的叛亂。在那之後,國王成功掌握公爵的任免權,並經常任命主教來管理行政事務。

951年,奧托一世幫助阿德萊德(Adelaide of Italy)——一位義大利的寡婦王后擊敗她的敵人,迎娶她並控制義大利。

955年,奧托一世在對陣匈牙利霍爾卡布爾斯蘇和雷爾酋長、蘇爾酋長的列希菲德戰役中贏得一場決定性勝利。

962年,奧托一世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奧托的加冕儀式使日耳曼國王們成為查理曼帝國的繼承人,並透過帝國繼承原則也使他們成為古羅馬的繼承人。從此,羅馬帝國皇帝,兼任德意志與義大利兩國國王,成為定製。直到帝國滅亡,七大選帝侯之科隆大主教,還是名義上的義大利王國相。

【波希米亞王國加入】

波希米亞王國(Regnum Bohemiae)位於今捷克,前身是870年波希米亞人建立的波希米亞公國。隨著波希米亞人的日益壯大,逐漸成為了羅馬帝國東北部的邊患。

1004年,亞羅米爾為了與哥哥波列斯拉夫三世爭奪波希米亞公爵位,答應將波希米亞成為神聖羅馬帝國藩屬誘使皇帝亨利二世(Heinrich II,972-1024)支援。亨利二世也為了永久消除波希米亞人給帝國帶來的威脅,同意將波希米亞公國納入帝國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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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璽詔書

1212年,皇帝腓特烈二世(Friedrich II,1194-1250)於西西里島釋出金璽詔書:承認波希米亞王位由貴族選舉產生,帝國不加以干涉;波希米亞王國可在帝國範圍之外,享有獨立地位,自鑄貨幣,有權任命主教,並且在帝國境內三百多個大小諸候國中,波希米亞居有首席地位。

1437年開始,哈布斯堡家族奪得波希米亞王冠,並在1526年世襲此頭銜,這意味著帝國皇帝身兼了第四頂王冠(實際上是第三頂,因為勃艮第王冠已被撤銷)。

【勃艮第王國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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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年的《普呂姆條約》

勃艮第王國位於今法國東南部、瑞士西部、義大利西北部。前身是855年從中法蘭克王國分出來的上、下勃艮第王國(下勃艮第王國又名普羅旺斯王國)。

933年,上勃艮第王國吞併下勃艮第王國後,又稱阿爾勒王國。本是一個獨立國家,但在1032年王室絕嗣後,王位傳給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康拉德二世(Konrad II,約990-1039)。也許是因為地理位置偏遠,阿爾勒王國併入帝國後,並不受到重視。

1254年,皇帝康德拉四世死後,勃艮第王冠被撤銷,意味著勃艮第王國被解散。該國領地的大部分,後世被法國蠶食。但是直到帝國滅亡,七大選帝侯之特里爾大主教,還是名義上的勃艮第王國相。

【帝國的爵位組成】

1453年,皇帝腓特烈三世(Frederick III,1415-1493),將自己的奧地利公爵,升級為奧地利大公。從此,意味著奧地利大公國,成為了帝國唯一的大公國,凌駕於其他公國之上,僅次於波希米亞王國。

神聖羅馬帝國,如果按照爵位等級,自皇帝(Kaiser,源自凱撒)以下,只有一個真正的國王(König),就是波希米亞王;緊接其後的是奧地利大公(Erzherzog);其次才是其他的公爵們。

公爵(Herzog)是帝國最重要的諸侯,起源於日耳曼各支軍隊的指揮官,也就是各大部落的首領。後來,公爵演變為君主在各地區的王權代表。

著名公爵如下(按字母順序):巴爾公爵(Herzog von Bar)、巴伐利亞公爵(Herzog von Bayern)、布拉班特公爵(Herzog von Brabant)、不倫瑞克-呂訥堡公爵(Herzog von Braunschweig-Lüneburg)、勃艮第公爵(Herzog von Burgund)、弗蘭肯公爵(Herzog von Franken)、於利希-貝格公爵(Herzog von Jülich-Berg)、克恩頓公爵(Herzog von Kärnten)、盧森堡公爵(Herzog von Luxemburg)、林堡公爵(Herzog von Limburg)、梅克倫堡公爵(Herzog von Mecklenburg)、拿騷公爵(Herzog von Nassau)、波美拉尼亞公爵(Herzog von Pommern)、薩克森公爵(Herzog von Sachsen)、士瓦本公爵(Herzog von Schwaben)、符騰堡公爵(Herzog von Württemberg)。

公爵以下,是一系列基本平級的爵位:主權親王(Fürst)、邊疆伯爵(Markgraf)、封邦伯爵(Landgraf)、行宮伯爵(Pfalzgraf)、自由伯爵(Freigraf)。這些爵位,大部分都以伯爵(graf)字尾,因為它們都是從較大伯爵發展起來的,漸漸的可以管轄更多的小伯爵,從而可以看成是較小的公爵了。因為它們比伯爵大,比公爵小,按照中國習慣,翻譯為侯爵。其實,帝國的侯爵,雖然爵位比公爵低,但是權力和公爵一樣。無論公國還是侯國,都是由許多伯國組成。

各類侯爵舉例(按字母順序):主權親王(Fürst):安爾哈特親王(Fürst von Anhalt)、列支敦斯登親王(Fürst von Liechtenstein)、奧蘭治親王(Fürst von Orange)、羅伊斯-格賴茨親王(Fürst von Reuß-Greiz)、薩勒姆親王(Fürst von Salm)、韋登親王(Fürst von Verden)、瓦爾德克和皮爾蒙特親王(Fürst von Waldeck und Pyrmont)。

邊疆伯爵、藩侯(Markgraf):安特衛普藩侯(Markgraf von Antwerpen)、巴登藩侯(Markgraf von Baden)、勃蘭登堡藩侯(Markgraf von Brandenburg)、邁森藩侯(Markgraf von Meißen)、沃格蘭藩侯(Markgraf von Vogtland)。

封邦伯爵、方伯(Landgraf):黑森方伯(Landgraf von Hessen)、松德高方伯(Landgraf von Sundgau)、圖爾高方伯(Landgraf von Thurgau)、圖林根方伯(Landgraf von Thüringen)。

行宮伯爵、宮伯(Pfalzgraf):萊茵蘭宮伯(Pfalzgrafen bei Rhein)、圖賓根宮伯(Pfalzgrafen von Tübingen)。

自由伯爵(Freigraf),只有一個:勃艮第伯爵(Freigraf von Burgund),他和勃艮第公爵(Herzog von Burgund)、勃艮第國王(König von Burgund)是三個不同爵位。

侯爵以下,是伯爵(Graf)。伯國以下的封建領地,自主權比較少。伯國開始,擁有較大的自主權。所以,伯國是帝國最基礎的組成單位。伯國的英文單詞county,也可以翻譯為“縣”。也就是說,在歐洲人眼裡,一個縣,以前就是一個伯爵領地。帝國的伯爵太多了,就不舉例了。

這裡再格外說一個爵位,也叫大公(Großherzog),它與奧地利的大公(Erzherzog)不是同一個詞,只是中文翻譯一樣。大公(Erzherzog)意為“公爵之首”;大公(Großherzog)意為“大的公爵”。大公(Großherzog)是1806年,法國滅亡神聖羅馬帝國後,帝國內部的諸侯國,就成了各自獨立的國家。於是,較大的公國就紛紛自稱大公國。我們可以把大公國,看成是公國在帝國滅亡後的獨立版。最顯著的代表就是盧森堡大公國。盧森堡是持續到今天僅存的大公國。今天歐洲其他三個被中文翻譯的大公國:安道爾、列支敦斯登、摩納哥,實際上國家君主的頭銜,都只是主權親王(Fürst),也就是說,這三國實際上只是侯國,爵位級別遠比盧森堡低。

【查理四世的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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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金璽詔書》的頒佈者——查理四世

Römisch-deutscher Kaiser: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四世(Karl Ⅳ,1346-1378年在位)。他是帝國史上最重要的皇帝之一,他釋出了黃金詔書,奠定了帝國由大諸侯組成的格局。

Römisch-deutscher König:羅馬人民的國王卡爾四世(Karl Ⅳ,1347-1378年在位),也叫德意志國王。這是皇帝的兩大附屬王冠之一。

König von Italien:義大利國王卡洛勒斯四世(Carolus IV,1347- 1378年在位)。這是皇帝的兩大附屬王冠之一。

König von Böhmen:波希米亞國王卡雷爾一世(Karel I,1346-1378年在位)。這是他最重要的爵位,因為波希米亞王國,才是他可以掌控的最大領地。

Markgraf von Mähren:摩拉維亞侯爵。這是波希米亞國王的附屬爵位,摩拉維亞侯國是波希米亞境內的封地。

Graf von Luxemburg:盧森堡伯爵(1347-1378在位)。這是祖傳的爵位,也是家族的根本。他們家族世代繁衍在盧森堡,史稱盧森堡家族。1353年,他將盧森堡伯爵傳給兒子,同時升級為公爵。1815年,拿破崙戰爭後,升級為大公爵,一直流傳到今天。

【帝國議會的組成】

神聖羅馬帝國的審議與立法機構是“帝國議會”。但除了帝國議會外,幾乎沒有其他的正式帝國行政機構。

帝國議會起源於查理帝國時期的“宮廷集會”:皇帝組織大貴族們不定期的會談。有史可載的第一次會議,777年查理大帝在帕德博恩召開。

919年,在弗裡茨拉爾召開的會議上,東法蘭克王國的各位公爵選舉了捕鳥者亨利為第一任德意志國王。

1146年,施派爾會議,決定參加第二次十字軍東征。

1158年,遠征義大利後,隆卡格利亞會議,決定了帝國中央集權的持續衰弱及地方諸侯的實力增長。

1181年,埃爾福特會議,皇帝亨利六世流放了對手獅子亨利。

1190年,施瓦本哈爾會議,廢除下洛林公國。

1193年,施派爾會議,審判英國國王獅心王理查一世(理查一世在十字軍東征回程途中被皇帝亨利六世抓住),讓英國王室以四年的收入,贖回自己國王。

1356年,紐倫堡會議,皇帝查理四世頒佈了“黃金詔書”,奠定了領地主權(德語:Landesherrschaft)的原則,即各領主大公對其領地擁有極大程度的自治主權,帝國皇帝由七大帝選候選舉產生。從此之後,帝國議會就已經漸漸的失去其作用。

以上這些皆非官方定製的議會,直到1489年,“宮廷集會”(德語Hoftag)才正式定名“帝國議會”(德語Reichstag)。並且在其中分為不同的議事團(德語collegia)。議事團一開始只有兩團,分別由各選帝侯及其他公爵與親王們組成。稍後,各帝國自由城市也在議會中被接納成為議會中的第三個議事團。

1495年,沃木斯議會,頒佈了帝國改革法案,試圖對帝國進行改革並避免帝國解體,然並卵。

1505年,科隆議會,仲裁蘭茨胡特繼承戰爭,巴伐利亞宣告統一。

1507年,康士坦茲議會,承認神聖羅馬帝國的統一性,並且成立了帝國法院。

1521年,沃木斯議會,馬丁·路德被審判及宣告為異端。

1530年,奧格斯堡議會,新教徒提出《奧格斯堡信條》。

1555年,奧格斯堡議會,停止帝國內戰,正式允許路德宗和天主教共存於帝國。

帝國議會的招開地點不停變換,直到1663年於雷根斯堡招開永久議會後才保持於固定地點舉辦,直到帝國滅亡。

【選帝侯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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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個宣帝侯徽章

選舉德意志君主的制度源自於古日耳曼人時期的選舉部落首領風俗,後被法蘭克人繼承並保留下來。隨著法蘭西王國王權的加強,王位世襲製取代了選舉制,惟德意志仍然保留了國王選舉制。任何擁有自由身的人都能參與選舉國王,但投票權僅限於那些有地位和名望的貴族。一小部分諸侯在1125年的羅馬人的國王選舉大會上支援薩克森公爵洛泰爾,洛泰爾以承認他們的地位換取他們的支援。不久,國王由特定人選舉產生的制度被確立下來,一個由部分諸侯組成的專門團隊握有選舉權。選舉團在1152年和1198年兩次被提及。來自於教宗烏爾班四世的一封信建議實行古老的法則,羅馬人的國王應由七個諸侯選舉產生。他們是:

三個教會諸侯:美茵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科隆大主教

四個世俗諸侯:波希米亞國王、萊茵蘭-普法爾茨侯爵、薩克森-維騰堡公爵、勃蘭登堡侯爵。

三個大主教的教區是德意志境內最古老和具有權勢的主教教座,自東法蘭克四大公爵時代就承襲重要職務。四大世俗諸侯則代表東法蘭克王國時期的四大民族:法蘭克人(弗蘭肯公國)、薩克森人(薩克森公國)、施瓦本人(施瓦本公國)、巴伐利亞人(巴伐利亞公國)。弗蘭肯公國和施瓦本公國在13世紀時已滅亡,萊茵蘭-普法爾茨侯爵和勃蘭登堡侯爵分別成為了此兩國的繼任者,而阿斯坎尼家族的薩克森公國因諸子繼承而分裂為數個以薩克森為名的小公國,其選侯席位則由主支薩克森-維騰堡公國獲得。

1356年,盧森堡家族的查理四世皇帝為了謀求諸侯對其子繼承王位的承認,在紐倫堡制訂了著名的憲章“黃金詔書”,正式確認大封建諸侯選舉“羅馬人民的國王”的合法性。詔書以反對俗世的七宗罪為宗教依據,確立了帝國的七個選帝侯(德語Kurfürst)。七選侯選舉出來的人只能稱“羅馬人民的國王”,只有經過羅馬教宗加冕後的“羅馬人民的國王”,才能使用“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頭銜。

【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伏爾泰為什麼說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

伏爾泰畫像

歐洲其他國家的很多人對神聖羅馬帝國的評價相當不好,法國啟蒙運動的大思想家伏爾泰就評價神聖羅馬帝國是“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那麼伏爾泰為什麼要這麼評價呢?

基督教傳入歐洲之後,沒多久就取得了歐洲精神上的絕對統治權,歐洲幾乎是全民信仰基督教了,而且基督教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凌駕於世俗權力上的。國王都是需要經過教會的加冕才能登基的,教會加冕之後也就代表上帝認同你了,這樣叫神聖。但是神聖羅馬帝國比較奇怪,他們的皇帝剛開始還能父子相傳,之後由於皇帝的控制力不行了,這個國家的皇帝是選舉出來了,而且教會的主教也有被選舉權了,可以說簡直有點胡來。剛開始的皇帝經常和教皇對著幹,我們知道卡諾莎之辱是皇帝輸了,但是皇帝回去之後就把教皇打趴下了。可以說這種行為有點不尊重教會了,所以說他們不神聖。

自從羅馬帝國在歐洲建立之後,整個歐洲後世的君主都想和羅馬沾點關係,比如東羅馬帝國、西羅馬帝國。他們都是羅馬帝國的正統傳人,雖然東羅馬帝國都跑到亞洲去了,但是人家還是正統的。神聖羅馬帝國是東法蘭克王國演變而來的,而東法蘭克王國是查理帝國分裂出來的,而查理帝國的創立者查理大帝就不能算是羅馬人,嚴格的說是法蘭克人。在羅馬時期這個民族還算是蠻族,所以說他們不是羅馬。

神聖羅馬帝國初期為正常的統一國家;但是它在歷史上的的大部分時間,是一個“徒有國家之名”,實際由數百個更小的“親王國、公國、郡縣、帝國自由城市、主教國、教會領地”組成的鬆散政治集合體。不僅如此,在1254-1273年,帝國還出現了20年的沒有皇帝時期。更過分的是在1356年的時候,查理四世頒佈金璽詔書,確認皇帝須由七大選帝侯推選,也就是說帝國的老大是選舉出來的了。而且選舉出來的帝國是控制不了帝國的,只能控制自己的地盤,帝國是個空架子而已,所以更非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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