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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圖|古希臘哲學

2021-12-30由 哲學和其他慰藉 發表于 歷史

柏拉圖,生於公元前427年,是古希臘偉大的哲學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學乃至整個西方文化最偉大的哲學家和思想家之一。

根據不同的寫作風格和思想特徵,將柏拉圖的作品分類如下:

蘇格拉底時期:《申辯篇》、《克力同篇》

過渡期:《曼諾篇》、《高爾吉亞篇》、《克拉底魯》

成熟期:《會飲篇》、《理想國》

晚期:《巴門尼德篇》、《智者篇》、《法律篇》

1 理念論

柏拉圖哲學的核心概念是“理念”,他的哲學因此被稱為“理念論”。

1.1 理念論的淵源

“理念“這個概念從蘇格拉底關於“是什麼”的定義而來,其基本規定之一就是“由一種特殊性質所表明的類”,是超越於個別事物之外並作為其存在之根據的實在。

1.2 理念論的核心

柏拉圖把理智的物件稱作“理念”,本義指“看見的東西”,轉義為靈魂所見的東西。

理念的基本特徵是

普遍性

分離性

1。普遍性。理念是普遍的、永恆的、絕對和必然的存在。

2。分離性。指理念與個別事物相分離。不同的事物組成了可感世界,理念的總體則是可知世界。由此柏拉圖提出了

分有說

摹仿說

解釋理念如何派生事物。

a。分有說:具體事物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它們分有了同名的理念。

b。摹仿說:造物主是根據理念為原型來創造具體事物的,所以事物因摹仿理念而存在。

1.3 理念的本體論意義

首先,理念是事物的共相,即事物的類概念或本質;其次,理念是事物存在的根據,離開了理念就沒有事物;再次,理念是事物摹仿的模型;最後,理念是事物追求的目的。理念是事物的本質,事物存在的目標就是實現它的本質,從而成為完滿的存在。

1.4 理念論的意義

柏拉圖透過對理念論的闡發,明確區分了事物與理念的區別,認識到普遍性的共相對於知識的重要性。而理念論的侷限則在於將理念與事物分離,並視之為絕對獨立的存在。

2

可知世界與可感世界

將世界二重化,劃分為可知世界和可感世界,是柏拉圖哲學的出發點和基本原則。他對巴門尼德和赫拉克利特哲學思想進行了某種綜合,認為可感世界中的現象既存在又不存在,可知世界中的理念永恆不變。

柏拉圖透過一系列的比喻來反覆論證兩個世界的學說,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日喻、線喻和洞喻。

2.1 日喻

柏拉圖把可知世界中的“善”理念比作可感世界中的太陽。如同太陽使萬物有可見性,使眼睛有視力,善理念使理念有可知性,使心靈有認識能力。

2.2 線喻

柏拉圖用“線喻”形象而明晰地說明了兩個世界及其關係:用一條線來代表它們,先將其分成兩個不相等的部分,一部分為可感世界,另一部分為可知世界。再按同一比例劃分各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清晰的,一個部分是模糊的。

柏拉圖對四線段代表的意義做了進一步解釋,從低到高分別是影像、自然物、數理理念、倫理理念,分別對應人的靈魂中的猜想、相信、推論、理智。

柏拉圖|古希臘哲學

2.3 洞喻

設想在一個洞穴中有一批囚徒,他們世代被困在那裡,手腳捆綁,不能轉頭,只能直視洞壁的情景。他們身後有一堆火在燃燒,火與人之間有一堵矮牆,牆後的人舉著雕像走過,火光將雕像投影在他們面對的洞壁上。囚徒自然地認為這些影像是惟一真實的事物。但如果一個囚徒掙脫了枷鎖,回頭看到了火光,適應眩目之後便會明白雕像以及太陽下的真實事物比影像更真實。他返回洞穴並試圖向其他人解釋,那些影像其實只是虛幻的事物,並向他們指明光明的道路。但是對於那些囚犯來說,那個人似乎比他逃出去之前更加愚蠢,並宣稱除了牆上的影子之外,世界上沒有其他東西了。

柏拉圖將囚徒居住的洞穴比做可見世界,裡面的火光比作太陽,囚徒掙脫枷鎖回頭看見火光就是靈魂上升到可知世界。柏拉圖的洞穴比喻明確區分了現象與本質,主張摒棄感覺經驗,以思想把握真理。柏拉圖透過一系列的論證和比喻,終於完成關於兩個世界的區分,從而建立起他的理念世界。他的目的是讓人們去關注絕對永恆的理念,從中獲得真正的認識。

柏拉圖|古希臘哲學

3 回憶說和靈魂轉向說

既然透過可感世界中的感覺經驗無法認識理念,那是透過什麼方式認識理念的呢?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柏拉圖提出了“回憶說”。

3.1 回憶說

柏拉圖認為,我們的靈魂原本高居於天上的理念世界,具備一切知識。但附著於軀體之後,由於受到軀體的干擾和汙染,因而遺忘了一切。只有經過合適的訓練,靈魂才能回憶起曾經見過的東西。因此,回憶的過程也就是學習的過程,“所有的研究,所有的學習不過是回憶而已”。回憶不是憑空產生的,它需要由看、摸或其他感覺來引起,尤其是看。

在《曼諾篇》中,蘇格拉底做了一個實驗,透過適當的提問,便使從未學過數學的童奴知道如何計算正方形的面積。柏拉圖透過這個事例說明,知識不是後天獲得的,也不是靈魂中自發產生的,而是先天地存在於靈魂中的。學習的作用就在於觸動、提示或喚醒知識。

3.2 靈魂轉向說

柏拉圖認為猜想、相信、推論、理智這四個認識發展的階段不是從低到高的發展,而是靈魂的轉向。正如“洞喻”所示,除非轉過身來,我們不可能認識身後的事物。我們對理念的認識正是靈魂四種功能依次轉向的結果。

3.3 靈魂問題

3.3.1 靈魂的本性及其與物體的關係

靈魂是所有已經存在、現在存在、將要存在的事物以及與它們相反的事物的第一源泉和運動因;一方面靈魂先於物體,統治、支配物體;另一方面,物體在有益和有害的雙重意義上反作用於靈魂。

3.3.2 靈魂的構成和等級

人的靈魂區分為理性、激情、慾望三部分;對應的位置是頭腦、胸部、腹部;等級依次為世界靈魂、人的靈魂、動物靈魂、植物靈魂。

3.3.3 靈魂的回憶和靈魂不朽

1。回憶說論證:既然學習的是靈魂中先天具有的知識,那麼可以肯定靈魂在進入人體之前就已存在;

2。運動說論證:靈魂就是自我運動,凡是自我運動都是不朽的。

4 對理念論的反思和修正

隨著思考的深入和問題的發展,柏拉圖發現理念論存在不少問題,他對自己早期的思想進行了系統的反思省察以及重大修正。

4.1 對理念論的反思

柏拉圖對理念論的反思,主要集中在《巴門尼德篇》前半部分,以分有說為批判物件反思了自己早期和中期的一些基本論點。

4.1.1 關於理念的普遍性問題

按理念論所說,每類事物都有一個同名理念作為存在的根據,但是對於樹、火、人等自然物的理念,柏拉圖猶豫不決;對頭髮、汙泥、穢物等低下事物,他絕口否認有同名的理念存在。這樣就跟任何事物都因理念而存在的前提相違背了。

4.1.2 關於理念的被分有問題

事物對同名理念的分有隻能有兩種方式,要麼是整體分有理念,要麼是部分分有理念,但這兩種方式都難以成立。一方面,一類事物不可能分有了理念的整體,就像一塊帆布不可能同時全部地蓋在所有人身上。另一方面,事物也不可能部分分有理念。比如,“大”的理念被分割成許多部分,分有這些部分的事物仍然被稱作大的東西,這樣就出現了一個矛盾:具有比“大”小的理念的東西仍然具有“大”的性質。

4.1.3 關於理念被摹仿的問題

所謂萬物摹仿理念,無非是說它們被造得類似理念。如果理念與分有它的事物類似,這個類似還得靠分有“第三者”理念,這樣就會不斷引出新的理念並且是永無止境的。

4.1.4 關於理念、神和我們的關係問題

如果分有說和摹仿說都不成立,理念世界和可感世界的聯絡就會隔斷,由此又推出兩個結論:1。美本身、善本身的理念無法為我們所得知,它們的意義何在?2。神作為最完美的主人,他的知識不涉及我們的世界,我們也無法認識神,那麼神就不是我們的主人,不知道人類的事情。

柏拉圖看來,產生矛盾的根源不在於理念自身的分離,而在於對理念特性的認識不足,擺脫困境的出路在於加強思維訓練。

4.2 對理念論的修正

4.2.1 《智者篇》中的通種論

柏拉圖在《智者篇》中選擇了存在、不存在、運動、靜止、相同、相異六個最普遍的理念來討論理念的關係,被稱為“通種論”。

透過考察,柏拉圖得出結論:存在、不存在、相同、相異可以互相結合,這四個理念與運動、靜止也可以相互結合,但是運動和靜止不能相互結合。按照這個觀點,理念之間得以相通。

4.2.2 劃分法

柏拉圖對理念論的另一修正是劃分法,指由高到低的下降。實質上是二分法,對一個總的東西一分為二,不斷劃分,直到所需的定義。

4.2.3 四類存在

柏拉圖對理念論的第三個重要修正是把存在分為四類,分別是無定、有定、和諧(前兩者的混合)、原因(即“心靈”或“理智”)。

5 摹仿創世論

摹仿創世論是柏拉圖宇宙生成學說的核心內容。

柏拉圖首先提出了兩個原則:第一,整個宇宙不是永恆的;第二,創造者在創造宇宙時,必以某個東西為範型。

他認為宇宙的創造者即神所依照的範型是永恆不變的理念,除此之外還需材料和場所:材料指水、火、土、氣,場所指空間。

神(柏拉圖稱之為“得穆革“)先創造世界靈魂,其次創造出一個天體,接著創造各種動物,最後創造出人。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神的“得穆革“並不是全能的,他需要理念、材料、場所才能創造世界。

6 政治學說

柏拉圖政治學說的出發點是尋求正義。

柏拉圖認為,人的靈魂由理性、激情、慾望三部分構成。而國家是放大了的個人,由統治者、武士、生產者三個階層構成,各自的德性應該是

智慧、勇敢和節制

。社會正義就要求每一個人都只做適合他本性的事情。

柏拉圖把

私有制

認做一切災難的主要禍根,主張實行平均主義式的共產主義原則。至於如何實現這個方案,柏拉圖回答:“除非真正的哲學家獲得政治權力,或者城邦中擁有權力的人,由於某種奇蹟,變成了真正的哲學家,否則,人類的罪惡將永遠不會停止。”簡言之,就是實現哲學和政治的聯姻,產生“哲學王”。

顯然這一理想國的方案由於不切實際不可能實現,於是他在晚年的《法律篇》中退而求其次,主張法制,主張家庭的存在和一定的私有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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