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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航病人》

2021-12-21由 司馬3忌 發表于 歷史

國航的服務理念,顯然已經出了大問題。

當國航釋出官方通報,巧言令色為自己辯解,並且振振有詞的反問公眾:

“這是不是也在濫用公民權力?”

我覺得是時候應該削一次鉛筆了。

昨晚,國航叫來了他的上級主管機構民航總局當幫手,二打一挑戰人民日報失敗,估計這會兒還在止血療傷。

國航的辯解理由,主要有二個:

1、牛女士的出發點是好的,這種維護安全人人有責的意識,應該得到社會的認可;

2、國航無權阻止精神病人搭乘民航班機;

無論是出於維護公共秩序,或是維護公共安全,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勸告或者阻止他人的這種不當行為。

比如在電梯裡勸阻他人抽菸,比如在飛機上勸阻他人接聽電話。

問題在於,這種權利是存在明顯的邊界的,勸阻者無權將這種權利擴大化,更加無權在行使這種權利的過程中,損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簡單的說,你不能在勸阻他人在電梯裡抽菸失敗後,乾脆將抽菸人三拳打死,甚至誤傷其他人。

國航當然無權阻止精神病人乘坐民航班機,但是國航有責任阻止精神病人破壞民航班機的公共秩序。

更加簡單地說,國航有責任約束精神病人的異常行為。以免其他乘機人的合法權利遭到損害。

牛宇虹顯然是個精神病患者,在飛機上,在地鐵上,在公交車上,我們都已經圖文並茂的領略過牛宇虹的歇斯底里。

在這次國航事件中,問題不在於牛宇虹是否精神病人,而在於國航的處置方式,以及事後的處理方式,充滿了傲慢嘴臉和甩鍋精神。

牛宇虹勸阻他人在民航班機滑行過程中接聽手機,完全合理,違規者也立刻中止了接聽電話,此時到此為止結束,沒有問題。

如果根據相關管理條例,該接聽人還應該受到行政處罰,國航執行任務的乘務組,就應該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對接聽手機者處以相應的處罰。

事情,從這裡開始出現了變化,牛宇虹開始語言攻擊其他乘機人。

國航聲稱牛宇虹的“出發點是好的”,這不是胡說八道嗎?

牛宇虹在班機下降滑行過程中,撥打手機主叫110報警,難道她不知道這種行為,同樣是破壞了民航班機的安全飛行?機組人員為什麼沒有阻止?

當牛宇虹對機組乘務人員聲稱自己是“國航監督員”,並要求機組乘務組人員提供“表單”,並要求機組人員報警,此時的機組人員以及民航班機上的安全員,就應該意識到,此人是個精神病人。

國航的問題開始出現了:國航的機組人員,並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阻止精神病人的吵鬧行為。

那麼,班機上其他的乘客的安全和環境呢?

乘機人和國航公司,構成客運服務合同,國航公司有義務保障乘機人的權利。

機組人員聽之任之束手無策,損害了乘客的利益,國航公司就應該依照合同約定,對其他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簡單地說,國航公司可以接受精神病人乘坐國航的班機,但是國航公司有義務約束精神病人的不正常行為,保障其他乘客的利益。

除非,國航班機上的乘客,全部都是精神病人,那就是美國大片《空中監獄》了。

對於我個人而言,如果不得不搭乘國航的班機,我肯定首先要問清楚:

“請問,你們這班飛機上,有幾個精神病人?”​​​​

《國航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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