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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回贈繼父一官職,論如何透過回授制度合法將皇帝賞賜轉贈

2021-12-16由 三觀歷史 發表于 歷史

在古代,君主通常會以對官員進行賞賜的方式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那麼面對皇帝的賞賜,假如被賞賜官員不想接受這份賞賜,轉而想贈與他人,這是否可行呢?事實上有這類想法的人很多,一代名相范仲淹因自幼喪父,母親改嫁他人後,他本人也就受養在繼父朱文瀚家中,慶曆五年,范仲淹曾上書,希望將所受封賞轉贈給他的繼父,書文如下:

“伏遇禮成郊廟,澤被蟲魚,伏望以臣所授功臣階勳恩命回贈繼父一官。”

范仲淹的上書獲得了皇帝的同意,最終朱文瀚被贈為太常博士一職。由此可見,皇帝的賞賜是可以合法進行轉贈的,而這種轉贈稱之為回授制度。

“合轉官而礙止法者,可回授於弟侄子孫入仕或轉行。”

這是趙升在《朝野類要》中對於回授制度的定義,何謂回授?回授又稱之為回贈、轉授,是官員把自己或者親屬所得的恩惠申請轉而授予他人的一項人性化制度。如此就解答了我們開頭所假設的問題,那麼回授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范仲淹回贈繼父一官職,論如何透過回授制度合法將皇帝賞賜轉贈

一、宋代回授的管理及執行

宋代的回授制度是寬鬆的,甚至後期變得氾濫開來。首先宋代回授對於官員品級沒有限制,清朝徐松著的《宋會要輯稿》中曾記載,紹興十五年官職低下的助教胡振言也享受了回授福利一事。其文記載如下:

“蒙恩補河南府助教,重念父能耄年,欲以上項官資回授。顧官秩卑微,無可回授者,乞特加存恤。”

其次,回授的物件並不限制,夷人和歸正人都可享受回授。紹熙三年,歸正人岳陽軍節度使蕭鷓巴就請求將自己秉義郎的官職回授給其母,結果他的請求得到了許可。最後,哪怕是宦官與僧道官他們也可以享受回授福利。由此可見,宋代回授是不侷限在官職中的,它的存在是面向所有官僚集體。那麼回授是否能將親屬的賞賜進行轉贈?答案是肯定的,官員既可以將自身賞賜,也可以把親屬的恩澤用於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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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限制如此寬鬆之下,回授制度又是如何執行的呢?簡單來說,回授需要四步驟。第一是立功遷轉,受封者先要獲得賞賜,然後他本人因為孝道或礙於止法等因素,請求將賞賜回授給他人。第二是申請回授,以奏章的方式向中書吏房和司封司申請。第三是審查檢驗,中書省根據當時的法與例對回授申請作出抉擇。第四是同意回授申請後,進行寫制詞、發告身。

總的來說,宋代回授制度是基本成熟的,它有一套獨立的執行程式和管理部門,回授的存在其實是利益再分配的一種方式,屬於世卿世祿制度的殘留,更是官員階級特權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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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授制度中的內涵和特點

古代官場素來都有“忠孝難兩全”的說法,回授制度的存在則是幫助官員提供了一個“家”、“國”連線的方式。宋理宗時期,姚勉曾如此評價回授制度。

“大凡孝在養志,以官易貢,父意如此,是亦以官回授其親之例矣。朝廷以孝治天下,能無念之乎?一可以惠遠方窮阨之才,二可以遂人子養志之請。”

回授制度中的將恩澤惠及親屬,從“國”的層面來講,是對孝道的再次弘揚,有助於建設民間的良好風氣。從“家”的角度講,是全了自己的一片孝心,有效的調動了官員的工作主動性,這些都是回授中的內涵。

當然任何事物和制度都有兩面性,首先特恩濫用破壞了宋代回授制度,使得回授更加成為官員的特權象徵,其次是回授中存在大量表彰守節婦女的事例,這對於當時的女性而言其實是一種無形的逼迫守節,存在部分宗族以強迫婦女守節的方式來獲得回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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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授制度對國家與社會的影響

回授制度的設立本質是幫助君主維護封建王朝統治,對於國家而言,它的影響自然是最明顯的。第一,宋代長期處於外部軍事壓力之下,將軍功恩澤回授親屬,這很好的起到了激勵生者、安撫死者的作用,保障了軍心的穩定。第二,避免出現宦官和宗室坐大成為國家禍端,回授中有制定不同的“止法”條例,即升遷觸及到了“止法”之人,他們必須要將獲得的新恩惠回授給其他親屬,這就極大的避免了宦官和宗室的權利過大。第三、籠絡蕃夷之官,前面我們說過回授是不限制夷人和歸正人的,這就起到了安撫蕃夷和外族官員的作用。

談完對“國”的影響,我們再說回授對社會的作用。重視孝道是古代君主衡量社會風氣是否良好的最重要標準,回授制度在“家”的層面就表現為孝。宋高宗時期,趙詠之曾請求將所得恩例回授其生母,所請得到允許,在釋出的回授制詞中有這樣一段描寫:

“朕以孝理治天下,凡搢紳之以親請者,未嘗不曲從其欲也。爾子願移己秩圖報母慈,推錫命封賁於泉室可也。”

結合諸多史料我們會發現,宋代大部分以孝道為由的回授申請,皇帝多半會應允。由此可見,宋代君主也都極力在將回授制度往“孝”的方向發展,藉此來弘揚社會正氣,期盼以此來方便對治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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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授作為宋代官制的一部分,其背後當然還隱藏著更多的豐富內容,在此也只是以三大部分的形式對其進行講解。其實如果說宋代還有什麼是他最顯著的特徵,那就是“科舉難,改官難”,學子苦讀數十載,臨了還可能終老場屋,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之一就是回授的濫用,由此造成了冗官等一系列宋代政治弊端。最後隨著宋代的滅亡,回授制度也成為了歷史,之後的歷朝歷代吸取其失敗經驗,回授情況僅偶爾有些許餘音而已,並未在國家的主體策略和官職制度中佔據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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