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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古代遇到乾旱,人們是怎麼抗旱的

2021-12-15由 悍莎科學防汛水泵 發表于 歷史

對於一種“靠天吃飯”的農業文明,我們對最為頻繁出現的水、旱災害的文獻記載達到了驚人的詳細與豐富。在幅原遼闊、乾溼不均的自然條件下,由於科學技術不夠發達、防災意識差及應災組織能力的欠缺,一般性旱災,如典籍中所稱的“旱”或“大旱”在古代帝國非常普遍,幾乎年年有之,可謂見慣不驚。但歷史上的一些“重旱”乃至“極旱”,即文獻中出現的“赤地千里”、“人相食”的記載,其影響深重、觸目驚心,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由乾旱而導致的旱災往往與其他災害相互作用形成旱、蟲、飢、疫多重性災害鏈。所謂蟲災,即蝗災。大旱常與蝗災結伴而行,互動為虐,明崇禎十三年(1640年),洛陽發生蝗災,“草木獸皮蟲蠅皆食盡,父子兄弟夫婦相食,死屍載道”。旱災又常常導致大飢謹,而飢謹使百姓群體抗病能力大大降低,因而為疫病流行創造了條件。據歷史文獻、氣象資料、年鑑、報表和地方誌的統計結果顯示,15至19世紀的500年中,我國共發生了15次旱災,其中14次旱災有瘟疫相伴而生。明嘉靖六至八年(1527—1529年),黃河、淮海、長江、珠江等中上游部分地區發生特大旱災,乾旱中心位於太行山以西的河套地區、關中平原與河南省,集旱、蝗、飢、疫於一體,餓殍遍野,民不聊生,人畜死亡不計其數。因此,旱災所引發的持續、綜合性破壞力對中華文明的積累與發展產生了重大的消極影響。

在中國古代遇到乾旱,人們是怎麼抗旱的

旱災發生後,最直接的受災點當然是農村、農業和農民這“三農”主體。旱災導致大批農業人口的死亡和流徙。中國歷史上曾有過三次重大旱災即所謂“極旱”,一是東漢末年三國時的旱災。據史書記載,漢獻帝興平元年(194年)七月,“三輔大旱,自四月至於是月。……人相食啖,白骨委積”;漢獻帝建安二年(197年)“天旱歲荒,士民凍餒,江淮間相食殆盡”。兩次大災荒,出現了人吃人、地區人口死亡殆盡的現象。二是明末清初(1637—1646年)發生了持續近10年的旱災,這也是歷史記載所見持續時間最長、範圍最大、受災人口最多的旱災。它始於陝西北部,終於湖南,遍及相當於今天近20個省市,波及中國一半以上人口。三是清朝同治十三年至光緒五年(1874—1879年)持續六年之久的北方大旱災。乾旱從華北擴大到黃淮海平原及長江上游、下游地區,波及中國一半人口,估計災民達到2億人,死亡人口達1000萬,是20世紀前有記載的死亡人數最多的旱災。這些重大旱災導致的死亡人數巨大,由於勞動力減少、耕畜和農具等的損失及土地的大量荒蕪,阻斷了正常的社會生產,對社會生產與物質積累的破壞性影響是難以設想的。

在中國古代遇到乾旱,人們是怎麼抗旱的

儘管旱災對中國古代文明的發展發生了不可輕忽的消極作用,但作為一個自然災害頻發的國家,我們的先祖在長期的歷史實踐中積累了豐富而寶貴的抗災經驗,逐漸形成了災前預防,災時抗禦、賑濟和災後補救恢復的一系列配套環節,以儘量減少自然災害給人民生產生活帶來的消極影響。

在中國古代遇到乾旱,人們是怎麼抗旱的

從災前預防看,中華文明對災異氣候的關注使我們很早就有對氣候的觀察與記錄,積累了大量的有關乾旱與旱災的資料,有利於我們對旱災的認識與防治。早在秦漢時,向中央朝廷彙報降水情況的“奏報雨澤”就形成為一項制度,是地方官員職責的重要內容。而且先祖們對歷史時期由於過度開發所造成的生態問題也頗有警覺。早在秦漢時,貢禹在探究當時災患頻仍的原因時,就敏銳地指出:“斬伐林木亡有時禁,水旱之災未必不由此也。”至明清以後,相關的記載與言論也更加豐富深刻。

當然,最有效的預防乾旱的措施莫過於水利工程的興修。古代的抗旱水利既有鑿井開渠等一般性農田水利建設,也包括運河漕運及河道疏浚等大型水利工程。由於中國古代文明前期的重心在北方,相對缺水的北方地區也開挖了大量的水利工程抗旱解澇。早在春秋、戰國時期,著名的水利專家鄭國在關中開鑿了鄭國渠,是關中最早和最大的引水灌溉工程。它溝通涇水和洛水,全長一百五十餘公里,灌溉農田四萬餘頃。它不僅解除了乾旱威脅,還提高了土壤肥力和農作物畝產量,使關中自此成為“沃野,無凶年”的福地。當時魏國西門豹與史起引漳水溉鄴的漳水十二渠,也是一項創造性的水利建設,對河北地區的排旱解澇起到重要作用。西南地區的成都平原則有李冰父子修都江堰水利工程,集灌溉與防汛為一體,使成都從此成為“天府之國”。兩漢時期,作為政治中心的關中,其農田水利網更為密集,修建有大量的人工灌渠,如鄭白渠、六輔渠、龍首渠、漕渠、成國渠、靈軹渠等。中國歷史上的所謂盛世時代無不重視水利工作的興修與維護,定都長安的隋唐帝國的關中水利網也更為完善。

在中國古代遇到乾旱,人們是怎麼抗旱的

備荒糧食的儲存也是防災的一項重要手段。早在漢代,中央政府就設立了眾多的糧倉,如敖倉、京師倉、太倉、常平倉等。隋唐時的糧倉設定更多,也更為完備。“詩聖”杜甫的名篇“憶昔開元全盛日,小邑猶藏萬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倉廩俱豐實。”正是對盛世儲糧的生動描述。此後的宋、元、明、清歷代王朝也都把儲糧備荒作為重要的抗災手段。國家所設常平倉、義倉等,主要用於平糶,即豐年用較高的價格買入,災年再用低價格賣出;如遇災荒,還可賑貸,以此來調節災害而導致的糧價走高。此外,一些技術革新也是有效的抗旱手段。如漢代採用精耕細作的代田法和區種法,保證有限的水肥發揮重大效用,或者調整農作物品種,在缺水區種植耐旱作物如粟稷或小麥等。

在中國古代遇到乾旱,人們是怎麼抗旱的

災時抗禦與賑濟對策主要在旱災發生過程中發揮作用。作為外部條件的自然環境,唯有透過社會的內部條件,才能對社會發生影響。因此,人的行為與活動,特別是作為公共管理組織的政府機構的行動,會直接影響旱災的程度與抗旱的效果。由政府出面,全域性調配人力物力,實行系統配合,化被動為主動,對於減輕或消除旱情有著重要作用。這在中國古代被稱作“荒政”,即針對災荒的專門政治處理行為。有學者指出,中國的災時抗禦與賑濟至明清時期,隨著中央集權國家的建立,也更加系統化、組織化,在抵抗旱災的過程中起了重要作用。以清王朝為例,在中央,對水旱災害的管理由工部負責,其中一項重要職責就是管理水利工程,保證在旱災發生時能充分發揮既有水利工程的作用。此外,調動全社會力量參與抗旱救災也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手段。在清代,無論水旱災害,政府都要號召官民捐錢捐物,同時透過施粥、分發錢糧、發放醫藥、義賑等措施,調動全社會救災。

如果說災時賑濟只能救一時之急,那麼災後如何儘快穩定民心、恢復組織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則有著根本的意義。我國曆代王朝在這方面也都建立有一套比較完善的制度化措施,首先是災後撫卹工作,如安葬死者、慰問死難親屬以安定民心;其次是為災民提供耕地、糧種、工具等生產資料,減免賦稅徭役,以恢復和發展生產;再次是組織一些小規模、小範圍的移民,安排他們就食和墾荒,以疏緩災區生產生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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