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明中國歷史讀本》| 明朝時的“外匯”
明朝嘉靖(1522—1566)、萬曆(1573—1620)年間,海外貿易突破了朝貢貿易體制的限制,民間海外貿易興起。
中國海商的足跡幾乎遍佈東南亞各國。
他們用瓷器、絲織品換取南洋的香料、染料、藥材和珠寶。
歐洲的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到來後,則用白銀換取明朝的生絲和瓷器。隆慶元年(1567),明朝政府開放海禁,在漳州府的月港設督餉館,
私人海上貿易取得了某種程度的合法地位。
嘉靖三十二年(1553),葡萄牙人入據澳門。
澳門逐漸成為晚明對外貿易的中心。
葡萄牙人的帆船載著胡椒、蘇木、象牙、檀香等貨物以及原產於拉丁美洲經葡萄牙里斯本轉運而來的白銀,由印度果阿出發,來到澳門,在澳門購買中國的生絲和絹綢,運到日本長崎高價出售,換回日本白銀。
然後,葡萄牙人再用日本白銀大批購買中國生絲、瓷器及其他貨物,運回果阿。澳門成了“果阿—澳門—長崎”航線的中心。此外,澳門還是“澳門—(菲律賓)馬尼拉—(墨西哥)阿卡普爾科”航線的起點。
中國商品由澳門或月港運抵馬尼拉,然後搭載著西班牙人的“馬尼拉大帆船”,跨越太平洋,到達墨西哥阿卡普爾科。
由於跨越太平洋的主要商品是絲織品,這條航線被稱作“太平洋絲綢之路”。
在明朝的海外貿易中,中國始終處於出超地位,而葡萄牙、西班牙和日本不得不用大量白銀來支付貿易逆差。
晚明海外貿易的顯著特點是:中國的絲綢流向菲律賓,再到世界各地,美洲和日本的白銀則不斷流入中國。
有學者估計,1572年到1821年,大約有2億比索的西班牙銀幣流入中國。1530年到1570年,流入中國的白銀主要來源於日本,每年流入約53萬兩;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每年從美洲流入中國的白銀數量約為57噸到86噸。
海外白銀的流入,增加了國內白銀的數量,擴大了白銀的流通範圍,對明朝經濟影響深遠。
從明朝中期起,貨幣就開始以銀為主,以銅錢為輔。白銀對商業和市鎮的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例如,在福建沿海的漳州府,從1491年到1573年,集市的數量就由26個發展到72個。
晚明以“納銀”為特徵的一條鞭法賦役改革較早出現在浙江和福建,正是因為沿海地區在海外貿易中獲得了較多的白銀。
白銀流入與白銀貨幣化,加速了農業、手工業的商品化程序
,因為人們必須先將自己的產品拿到市場交易,換取白銀,才能再購買其他生活用品,繳納賦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