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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一位業內普通技術員的一封信

2021-10-30由 電梯品牌資訊 發表于 家居

10月28號關於TSG 7007檢規,7月7號釋出的。1。2意見稿及最新送審稿中非金屬材質非線性蓄能緩衝器(聚氨酯緩衝器)的相關問題,我司及同行業企業共同在電梯相關自媒體平臺釋出了關於此次標準的意見和想法,對於此次行為,作為行業從業者而言是賭上了“身家性命”的一次行為!此次標準的施行如若按。1。2和最新送審稿內容執行且切換時間和過渡時間如此倉促,對於整個行業來說就是毀滅性的打擊,成千上萬從業者將會在此次標準的更新中失去工作十幾年的積累將付之一炬。在文章的最後,相關企業也寫明企業名稱及法人代表簽名蓋章,以表此次發言的決心與態度。

10月29號在另一電梯自媒體平臺“電梯標準與檢驗”上一位自稱行業內的普通技術人員釋出的《對於非金屬材質非線性蓄能型緩衝器是否適用於電梯緩衝器的想法》中文章內所寫內容和其個人所表明的態度讓明眼人看來覺得是何等的可笑至極!這位普通的技術人員,花費這麼多心思,不管您背後所代表的是何種利益又或是某整梯單位或者某電梯部件企業人員,希望您可以正面給予回覆表明您的出處,以方便接下來我們對於此次事件的交流。我們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以此次事件為中心做辯論,讓廣大電梯行業從業者來定奪辯論的“輸贏”,產品的運用和優缺點是由市場決定的,而不是某一部分人站在上帝視角去判定別人的生死,任何行為都不行該阻止一個新材料新事物的發展,社會的進展規律也是如此,即使結果無法逆轉,但是我們也會繼續堅持下去,做好我們自己的本職工作。您文章的回覆我們接下來也會一一回復您的。文章篇幅較長,會分為兩部分進行解析。請各位大佬耐心看完。

關於此次標準更新,主要有兩個關鍵點,接下來會對這兩點具體敘述。

一、《電梯型式試驗規則》(TSG T7007-2016)第2號修改單(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一條:

N7  非金屬材質非線性蓄能型緩衝器抽樣方法和型式試驗結論

N7。1  批次抽樣要求

申請單位每製造出一個批次的產品申請一次型式試驗,申請型式試驗時應當提交說明該批次產品批次號、產品數量和產品編號(範圍)的檔案。

型式試驗機構抽樣人員抽樣時現場核對產品數量及產品編號(範圍)後,依據本規則D1的要求,按照該批次產品數量的3%(遇到非整數時向上圓整到整數)抽取試驗樣品,且試驗樣品至少為5只。

N7。2  試驗結果判定和型式試驗證書適用範圍

所有樣品均按照本規則的要求進行試驗,試驗後所有試驗專案均符合本附件適用專案要求時,該批次產品型式試驗的結論為“合格”;否則,則判定該批次產品型式試驗的結論為“不合格”。

型式試驗證書只適用於進行抽樣試驗的該批次產品,證書中無需給出“本次換證日期”和“下次核查日期”。

可以理解總局的的初衷是為了檢測產品質量的好壞,但是這些原本應該由企業自檢的程式強制變成國家性質的檢驗且頻率和抽樣的百分比完全不符合當下市場的實際情況,

在此基礎上我司及同行8月份給總局的徵求意見稿回覆檔案中提出了很多建議(具體反饋意見檔案內容很多,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找對應企業渠道溝通,我會一一告知),截至到目前為止還是沒有收到任何有關方面的回覆。

二、《電梯型式試驗規則》(TSG T7007-2016)第2號修改單(送審稿)中

“電梯型式試驗產品目錄”中緩衝器品種一欄中將非金屬材質非線性蓄能型緩衝器除外。

請給出解釋,是否理解為不讓聚氨酯緩衝器做型式試驗報告?

從文章內容大致可以看出,您的確是一位普通的技術人員,文章內容全篇都在偷換概念、以點蓋面,對於個人的觀念我相信應該是代表這某一部分人的利害關係,所以就您文章表述我們會一一給您正面回覆。

一、技術方面

聚氨酯緩衝器的現狀和問題您也是一針見血,可見您對聚氨酯緩衝器的認識也不少,但是同樣這不代表行業的全部。

1。 受原材料影響和生產工藝影響大。

一、原材料影響;

聚氨酯本身結構簡單,主要技術引數和關鍵品質都是由原材料決定的,市場上原材料品質參差不齊,存在很多作坊式廠家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採購廉價原料,導致產品效能不穩定。但是不能排除說所有的原材料都無法滿足標準要求,我們作為正規生產廠家,聚氨酯原材料龍頭企業為德國巴斯夫,國內廠家以華峰、華大為首,且為上市公司,很多業務都與專業生產PU材料的巴斯夫對接,對於原材料源頭的控制,我們也有十幾年的沉澱和市場反饋,可以保證原料的穩定性。

二、生產工藝影響

1)正規廠家生產門檻並不低;聚氨酯緩衝器生產工藝為聚氨酯(PU)發泡工藝,與傳統制造業,製鞋行業等工藝幾乎一致,主要原理是將聚氨酯A、B兩種主料和其他的輔助材料或改性材料新增到一起,進行充分攪拌後會產生化學反應即發泡工藝,發泡工藝本身難度不高,主要分為兩種工藝,一種叫冷熟化發泡,一種叫熱熟化發泡;熱熟化發泡門檻最為低,簡單解釋就是將AB兩種材料預先調整好,然後透過人工將料倒入到產品模具中,關閉模具放入不低於100攝氏度的高溫烘箱中加熱10~30分鐘左右後成型,拿出開模即可完成產品生產。冷熟化發泡門檻相對高一些,對裝置的操作和生產把控要求更多,前期同樣是先將AB兩組料配比好,然後分別加灌到發泡機器的料缸內,料缸內是有恆溫保溫機制,並且不停的攪拌動作,設定好半自動化的噴料程式後,由裝置精準投料至模具中,每次投料量誤差10g以內,待30~120分鐘後(按產品大小區別,越大產品尺寸冷卻成型時間越久)開模拿出產品即可。簡單介紹生產區別的原因就是前者的生產工藝極為不可控,所有的控制都在於人的操作,產品特性不穩定性極強,投入門檻極低,僅需要一副模具和一個烘箱即可。後者自動化程度更高,產品一致性更統一,初期市場一臺進口裝置都是50萬以上,國產裝置都是20萬的價格,所以相對生產成本和專業要求會更高,同樣做出來的產品質量更穩定,同樣符合環保要求。

2)正規廠家有完善的質量控制和檢測;聚氨酯緩衝器其實就是一個橡膠製品的生產,從前期的進料檢驗到生產配方配置,從成品的首末檢巡檢到每批樣品的抽檢測試都是非常重要的,因為產品單一從外觀是無法判定產品的好壞的。包括生產裝置的保養,年度校驗,從質量體系ISO9001到實驗塔和測試軟體系統等,一個生產安全部件的廠家連最基本的一套檢測手段都沒有,怎麼可以保證產品的質量。包括這一次標準修改裡面增加每一批要按3%比例抽查的目的也是如此,可想而知,一個連實驗塔或者試驗裝置都沒有的廠家,能透過什麼手段保證產品的質量?

產品質量管控是由廠家自己決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由客戶綜合考慮採用的,而不是某技術人員拍腦子拍出來的。

請問您文章裡面說“經常發現新出廠的聚氨酯緩衝器效能不滿足要求。對於一個出廠合格率不足80%的產品”?您是如何給出的所謂80%的不合格率的?偷換概念?

隨機抽查可以代表整個市場嗎?那請問剩下20%合格的產品去向何處?您這80%的概念究竟是某一個廠還是全國所有聚氨酯緩衝器生產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的80%?

請問您的依據是何?作為一個技術人員,您的統計資料在哪?

10家生產企業抽查,其中8家都是生產資質欠缺的“小作坊”,佔整個市場的20%~30%份額,另外兩家合格企業市場佔有率60%~70%,因為這少數的企業從而影響了整個行業對產品的認知的確很不好,但是行業的發展也是需要不斷更新,逐步推進的,不能因為這少部分的企業而直接扼殺整個行業,這個做法是不對的。(提高生產製造門檻的方法和不良產品企業的懲罰或者罰款等相關意見我們整理了很多資料也一併提交總局,需要的可以諮詢相關企業。)

綜上所述,在滿足一個正規生產企業的基本條件之下,從原材料到工藝,是可以做到大批次生產的質量管控的,滿足國標乃至更高標準的產品都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2。 聚氨酯緩衝器容易老化。

作為技術人員,反問您一下,請問什麼東西不容易老化?關鍵點在於控制,汽車工業作為全球任何一個國家來說都是製造業的頂級代表,電梯如果汽車一樣,都是屬於運輸類行業,汽車原本也有強制15年報廢年限,後來由於生產製造不斷改進,汽車在合理的保養基礎下是遠遠可以使用更久的代步工具,所以國家也取消了所謂家用轎車15年強制報廢的要求,而是進一步提高排氣標準和縮短車輛的年檢時間,從而保證汽車的安全行駛。電梯毅然如此,國家標委會和相關部門每年都不斷的在為電梯的設計與製造、安裝與維保兩條基礎條例下不斷修改電梯的各項細化工作,所有的安全部件在相關維保的標準檔案中也提到了對應的檢查頻率和更換條件,雖然不夠完善,但是從根本上已經在重視產品本身的壽命了,電梯中所有的部件,不管動作與否都是有設計使用壽命的,都是屬於易耗品,只是相對應的更換週期不同罷了。

這裡說到設計使用壽命,我們企業也多次向相關部門反饋,為什麼在型式試驗中有企業對產品的設計使用壽命的承諾,但是在國標和相關的行業標準中並沒有給出對於已經超過設計使用壽命的產品要求強制更換或報廢的標準,這一點我相信同樣也有很多整梯企業和維保單位所困擾。既然已經到達對應的設計使用年限後,理應強制更換產品,而不是沒發現問題就可以繼續使用下去,這一點也是導致後面大量後維保市場對於聚氨酯緩衝器“妖魔化”的原因之一,對於您文章中所做的測試和所闡述的觀點,非常不嚴謹且不專業。(圖中所示現場產品無法確定使用年限,無法追溯是否因為早已超過使用壽命等情況。)我們有相當足夠分量的各種測試資料作為依據,可以佐證產品的可靠性,我們也做好準備,等待希望總局或相關部門的考察。(

其中包括:500小時雙85高溫高溼老化測試,疲勞撞擊測試,機械效能回覆率測試,高低溫測試,5年持續性測試和幾十萬次的撞擊資料等等,包括各類一線品牌整梯廠的相關廠家要求的技術測試),

作為安全部件生產廠家,對於產品而言,我們也十分希望整梯廠或總局等相關部門關於抽查或者實際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的質量等未達到標準的產品進行大力的處罰和公示,以提高行業的入門門檻讓違法違規生產付出的高額代價!還市場一個良性迴圈。

除此之外,您所說的

聚氨酯緩衝器最大的問題就是其老化導致力學效能不滿足要求,而又沒有一種簡便可靠的現場檢驗方法。

此項觀點目前的確無法滿足,我們也需要行業給予時間讓我們去發展,探討出一個合理可行的方案,目前狀態也只能是由廠家自行為產品做質量保證,但您所說的問題同樣存在於其他安全部件和通用部件中,也不光光是我們這一個行業所存在的問題。(如液壓緩衝器如何簡便的現場檢測?)

二、和其他形式緩衝器相比

本片文章文字過多,放在下一篇在做敘述。仁者見仁。

三、建議、總結

“在緩衝器的使用上,更加應該慎重,優先選擇安全的緩衝器而不僅僅是選擇便宜的緩衝器。”

這一句我們也十分認可,行業標準的不完善,導致市場的惡性競爭,監管和整梯廠又對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及廠家僅僅是開具不良通知單,而沒有承擔更多粗製濫造帶來的不良後果,違法違規制造付出的代價幾乎為零,在這麼多年的銷售工作中經常會遇到這樣一句話,

“人家的聚氨酯緩衝器也有證書,我們只要有證書就可以用,只要你價格比我們採購價便宜馬上就可以用”。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電梯行業一張型式試驗證書就變成了“免死金牌”,整梯廠家也不在注重產品品質,甚至於供應商審廠流程都懶於做了。

對於整個電梯行業我認為不一定是一個朝陽行業,但也肯定不是一個夕陽行業,而是會像汽車行業一樣,不斷改革創新,但是這幾年來說外界的壓力和變化的速度已經超過了我們這個聚氨酯緩衝器行業發展的腳步,變化之大,更新速度之快,其實個人感覺新標準的更新在一定程度上都會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廠家,然後市場必定需要一點時間來沉澱,自然會再濾除一批濫竽充數的企業。本質上聚氨酯緩衝器之所以能在電梯部件市場上有它的一席之地,主要原因也就是他的廉價,又正是因為它的廉價和行業的不規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導致最終市場對此產品的失望和負面情緒增加。一個產品如果所有的標準都以一個很難滿足的情況下執行,那麼給整個行業帶來的必定是毀滅性的打擊,我相信整個電梯部件的製造業中也有很多認真做企業,不斷改進的優質廠家,於此同時也希望行業的老師和質量監督局的領導們可以放慢腳步,可以召集一些有規模的同行業的廠家多多進行交流,促進整個市場的健康發展。

文章原件:

致一位業內普通技術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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