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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找的!一男子酒後駕車,剛出高速站時就被抓!

2021-11-25由 凱里人論壇 發表于 母嬰

“酒駕猛如虎”,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造成很多嚴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輕則罰款扣分吊銷駕駛本,重則車毀人亡害人害己。

在此,交警蜀黍奉勸各位心存僥倖者

請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握住生命的方向盤!

處罰不是最終目的,駕照可以再考,但生命不能重來……

案例:

2021年11月15日20時30分,違法行為人何某駕駛貴H牌小型轎車行駛至沿榕高速公路鎮遠收費站時,被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查獲,經檢測何某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2mg/100ml(標準值20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隨後民警開具強制措施憑證扣留何某駕駛證。何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照法律法規將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六個月,以及罰款一千元的處罰。

自找的!一男子酒後駕車,剛出高速站時就被抓!

提  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二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來源:黔東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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