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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稅起徵點這事

2022-03-22由 楓葉正紅 發表于 歷史

改革開放之後,個稅就承擔著縮小收入差距的任務,工薪稅的設計中,邊際稅率最高達45%,甚至遠遠高於資本收益等專案的稅率。要知道,1980年設定的個稅起徵點是800元,這在當年意味著什麼?當下3500元的起徵點又意味著什麼?

事實上,中國的收入差距主要體現於城鄉之間、資本收益和勞動收入之間,以勞動為主要收入來源的城市職工並不是社會最富的人群,對他們應慎用稅收的“均貧富”功能,這樣才能夠激發個人努力奮鬥的上進心。在這個意義上,要鼓勵勞動者透過勞動致富、增加收入,就需要先降低個稅中的工薪稅率。

關於個稅起徵點這事

另一方面,要調節收入需要考慮不同家庭的生活負擔。一個人月工資2萬元,家裡有半個撫養人口(雙職工夫妻+未成年子女)和3個以上撫養人口(單職工+全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人),應該實行不同的起徵點,以保證兩者的實際稅負相同。現行稅法並沒有兼顧這種差距,稅率和起徵點是相同的,這使得後者家庭的收支結餘更少,影響了家庭勞動致富的積極性。

稅制改革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熱點。今年,代表和委員的聲音主要聚焦在個稅的起徵點上。比如全國工商聯提案建議個稅起徵點由3500元提升至7000元,還有董明珠建議個稅起徵點調整至10000元。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要“穩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透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從目前的3500元個稅起徵點來看,與物價水平和家庭負擔相比,顯然是有些過低了,居民承受的稅負較重,確乎需要進行調整。而無論是7000元,還是10000元,甚至有人建議應3萬元起步,都是從現實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考慮,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也因此戳中了中低收入者的軟肋,贏得民眾廣泛的支援。

個稅本身具有調節社會收入、二次分配的功能,收入高者多納稅,亦是制定個稅方案的一個原則。可在現實中,我國個稅反而淪為中低收入者為主的稅種,出現高收入者納稅總額佔比過低的怪現象,與發達國家的情況背離。顯然,目前普通民眾對個稅起徵點不滿的主要原因,就是個稅方案沒有體現出公平性,導致中低收入者的稅負過重,與其收入和經濟負擔不相稱。

從中低收入者的立場看,自然是希望個稅起徵點越高越好,最好自己不需要繳納個稅,這也是人之常情。目前我國個稅可扣除專案太少,導致中低收入者難以降低稅負,在住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費用支出逐年上升之際,中低收入家庭承受的經濟負擔過重,兩方面的擠壓之下,令很多人不堪重負。

關於個稅起徵點這事

顯然,單純提升個稅起徵點的做法,只能緩解收入與稅負的矛盾,達到短期的安慰效果,過幾年還是重蹈覆轍。因此,從長遠的解決之道來看,應建立個稅浮動調整機制,由個人徵收向家庭徵收模式轉變,增加稅前可扣除專案,實施“低收入少納稅、高收入高納稅”的徵收標準,從而建立合理的個稅徵收制度,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公平分配的功能,消除中低收入者的焦慮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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