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蹭我車出事住院,我要不要負責?
事故發生前其與被告沈某某同桌吃飯、共同飲酒,但在離開時仍然選擇搭乘由已飲酒後的沈某某駕駛的機動車,未對自身安全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存在一定過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民法典》不讓“好人心寒”
律師說法關於“好意搭乘”的責任承擔,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條明確規定:非營運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無償搭乘人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應當減輕其賠償責任,但是機動車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