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不合理的改造,明顯偏低的補償數額還有提升的希望嗎?
【提供合理安置保障】需要強調的是,棚戶區改造也應遵循《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590號令)的規定,提供房屋產權調換或者貨幣補償,由被徵收人自願在這兩種補償方式中選擇...拆遷律師說拆遷:房屋之外的空地是否應當補償?
該《答覆》的原文如下:山東省高階人民法院:你院《關於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徵收人未確權登記的空地和院落單獨予以補償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對土地公有制之前,透過購買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轉為國有後迄今仍繼續使用的,未...土地儲備能作為房屋徵收的理由嗎
土地儲備制度就是土地儲備機構(通常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下屬的事業單位)依法收購城市居民、單位佔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對土地進行前期開發整理和儲備,再透過招拍掛等一系列手續進入土地一級市場的一個過程...最高院案例:有徵收必有補償,無補償則無徵收
本案中,因實施道路建設改造工程的需要,太原市政府與相關職能部門可以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但應當遵循法定的程式和步驟並應依法及時解決補償問題...土地徵收補償律師普法;集體土地徵收與國有土地徵收有什麼區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的規定: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徵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那麼土地權利人請求按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