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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傳的寶物(民間故事)

2021-10-27由 環球熱點排行榜 發表于 體育

青年秦小寶這段時間過得特別不順,他天天上網、喝酒、泡妞,誰見誰厭,這幾天他又和父母大吵一場,他一怒之下,離家出走了。

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逛了幾圈後,秦小寶發現不對勁了,為啥?今天是中秋節,大家都在家過節,一個朋友也找不到,無奈之下,他決定到大伯家去過節。

大伯家在城郊的農村,倒也不遠,一會兒就到了。秦小寶推開院門進去,只見廳堂裡煙霧繚繞,原來大伯家正在祭祖。這地方流行逢年過節時在廳堂裡擺上祖宗牌位來祭祀的習俗,以示後人不敢忘本,以孝為先。見秦小寶這個時候進來,熟知他的處境和為人的大伯倒也不覺得奇怪,叫秦小寶也來上上香,拜拜祖先。

秦小寶在插香時,發現大伯家的香爐好像有些與眾不同。別人家的香爐往往就一隻,不是陶的就是瓷的。而大伯家的有三隻,一大兩小,還外帶六隻盆碟,尤其奇怪的是,這九件傢伙都像是銅鑄的,看上去年代很久的樣子。趁沒人注意,秦小寶偷偷捧起一個香爐仔細看了看。那香爐很沉,確實是銅鑄的,圓腹、雙耳、三足,兩耳稍大,三足是圓柱形,兩耳位於三足之間,胎體厚重,花紋精美,非常古樸,香爐通體刻著很多文字和紋飾,不過這些字秦小寶一個也認不出來;再翻過來看看爐底,那上面也有幾個字,這些秦小寶倒是認出來了,上面寫著“貞觀六年制”。

無處落腳的秦小寶吃完飯後還是灰溜溜地回家了。那天,百無聊賴的秦小寶又窩在床上看電視,忽然,他看到中央電視臺的《鑑寶》節目,平時秦小寶從不看這類節目的,今兒個也不知中了什麼邪,居然有滋有味地看起來。他看到節目中一個民間家傳的明代銅爐居然被專家認定價值十萬塊錢,秦小寶腦門一亮,琢磨開了:人家一個明代的銅爐就值十萬,大伯家有一套九件,而且還是唐代的,這得值多少錢啊!他曾聽大伯說過,那是祖上留下來的。大伯就只有父親這個弟弟,大伯的祖宗不就是自己的祖宗嗎?這祖上留下來的東西,我家也應該有份啊!秦小寶琢磨了很久,終於想到了一個辦法。

第二天晚上,秦小寶破天荒地在家做好了飯。看見父親回來了,還恭恭敬敬地叫了聲“爸爸”。畢竟是自己的血脈,秦小寶父親臉上有了點笑容。秦小寶給父親盛好飯,也不拐彎抹角,直接問:“爸爸,你知不知道大伯有一套很古老的銅器?”

秦父說:“知道啊!聽老輩說,那是祖上傳下來的,是一套祭祀祖宗用的器具,共有九件,三爐六碟,是專門在過年節時拜祖宗用的。”

秦小寶又問:“那為什麼就傳給大伯?”

秦父說:“那是祖上定的規矩,傳給長子。三十年前,你爺爺去世時,我才十多歲,你大伯已經成家了,按照祖規,自然是傳給你大伯。”

秦小寶試探性地問道:“你怎麼不叫大伯分幾個給你?”

這下輪到秦父搞不懂了:“那是一整套的,我分幾個幹什麼?再說,那玩意兒也就祭祀祖先時才用用,平時又沒什麼用處,我才懶得要。你問這個幹什麼?”

秦小寶見父親沒理解自己的意思,就把《鑑寶》節目上的事說了一遍。秦小寶說:“爸,你算算,一件明代的銅器就值十萬,大伯那是一套唐代的銅器,儲存完好,數量多,還配套,那得值多少錢啊!”

秦父腦袋有些暈了:“幾件祭祀用的傢伙就那麼值錢?”

“爸,你怎麼就不開竅呢?”秦小寶說,“電視上說,盛世搞收藏。現在很多有錢人錢多得不知道幹什麼好,就喜歡買這種古時候的東西。大伯那套銅器市面上肯定稀少,我估摸著,至少值二百萬。爸,你說,咱是不是該跟大伯平分這套寶貝?”

一直被生活壓得直不起腰的秦父被兒子這麼一鼓動,有些動心了,而秦小寶的母親一聽大伯居然儲存著這麼值錢的家傳寶貝,眼都放光了,也跟著說:“是啊,既然是祖傳的,咱家也該分一半啊!”

秦父想想,有點為難,說:“可祖宗有規定,只傳長子,我沒資格去要啊!”

秦小寶急了:“爸,那祖宗定的規矩都是封建殘餘,早過時了。咱根據《繼承法》去要。按法律規定,爺爺留下的東西,你和大伯都有繼承權,得分一份。”別看秦小寶平時不學無術,關係到自身重大利益時,講起來倒是頭頭是道。

一家人意見一致,第二天,他們就去大伯家說分那套銅器的事情。大伯一聽,氣得勃然大怒,說按祖規,這套銅器就是傳給長房的,一千多年來,就是這麼傳承下來的,九件銅器即使在戰亂和動盪時期,也從來就沒分開過。見大伯拒絕得沒點商量的餘地,秦小寶火了:“爺爺的遺產,我爸也有權分。既然沒法商量,就法庭上見!”

回家後,秦小寶父子很快就找人寫好了訴狀,以大伯只是祖宗遺產保管人、不是所有人為由,要求法院判決平分那套祭祀銅器。訴狀交到法院後,法院不久就開庭了。在法庭上,秦小寶的辯護人侃侃而談:“銅器是祖宗的,傳給長房的祖訓是叫長房保管,不是歸長房所有。所以,其他後人有權主張對該套銅器的所有權。另外,銅器是用於祭祀的,還是一筆精神財富,不能因為保管人不同意,其他後人就不能瞻仰和使用銅器,緬懷先人……”

秦小寶在一邊越聽越高興,他認為自己已穩操勝券,誰料最後的判決卻是秦小寶父子敗訴。法官的意見是:這套銅器從法律意義上說屬於“物”,在一千多年的流傳過程中,這個“物”的主人不斷髮生變化,應認定銅器的合法佔有人為所有權人,而不是單純的保管人。因此,大伯繼承取得的是銅器的所有權,而瞻仰和使用的權利是所有權的一項內容,附屬於所有權而存在,其享有和行使歸屬於所有權人。同時,《繼承法》也規定繼承糾紛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官司是打完了,可就因為這事,本來和睦的兄弟倆再也沒來往了。唉,說到底,還是私慾害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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