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以下8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
導語
物業收費問題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最近,
南京一小區物業透過偽造簽名、虛構材料的方式擅自挪用800萬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那到底什麼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筆錢又是如何飛走的呢?
1.什麼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所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就是業主交的一筆專門用來維修、改造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的錢。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業主每平米交的專項維修資金應該是這個房子每平米造價的5%至8%,可以說不是一筆小錢。當然,既然是“專項資金”,就不得挪作他用。
2.錢是如何飛走的?
偽造簽名+虛構材料
根據該小區的維修資金使用記錄顯示,至少有36項維修工程都是由一家名為“江蘇漢皇安裝集團有限公司”承攬。
僅2017年12月一個月,該公司就獲批工程款87萬餘元,三年來的總工程費用超過350萬元,涉及小區內幾乎所有樓棟的外牆防水等。
此外,相關資金支取材料中多次出現施工、專案公示時間前後矛盾,公示未完成施工卻已經完成等情況,甚至有的申請材料連小區地址都是錯的。
那麼面對這些問題,我們到底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物業問題早知道
問:小區物業服務一般包含哪些內容?
答: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的規定,物業服務指的是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相關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問:業主未交物業費,物業是否有權停掉業主的水電?
答: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者處於不同的法律關係中。
問:交房後一直未裝修,是否應交納物業費?
答:在物業公司書面通知業主交費後,就算業主一直未裝修居住,也應當交納物業費。
問:物業公司能夠對業主進行各類罰款嗎?
答:不能。對於業主亂扔垃圾、亂搭亂建、亂停車等行為,物業公司都不能罰款。
問: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答:根據《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規定》,開發商、購房者繳納的公共維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區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來統一決策。
問:小區的車位所有權到底屬於誰?
答:《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
《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是我們每個公民的權利
在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時
不妨舉起我們手中的法律武器
合理、合法、有效地解決問題
下面這些冤枉錢你花了沒?
拒交物業管理費情況
根據最新的物業管理條例
以下8種情況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
1。物業費的收取應該從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算起。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收樓,因此延遲收樓的,業主可以拒絕交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
沒有和業主籤合同
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3。對於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裝置產生的能源費用
不在業主交納範圍內
的,可以拒交;
4。
物業服務質量過差
可暫時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並找尋實質解決辦法;
5。物業提供合同內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6。物業公司
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的情況 ,業主對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交納;
8。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檔案原件的情況,業主可拒交。
物業的好壞
直接關係到居住環境的好壞
物業收費專案公開、透明化
切實保障業主權益
才能建立更美好的家園!
文章來源:
蘇州普法、中國經濟網、中國普法、廣西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