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則徐濟寧任河督 之 諭令與赴任
第一次任命東河河道總督
道光帝十一年辛卯,
十月初六,道光帝以林則徐“出膺外任已歷十年,品學俱優,辦事細心可靠”,擢升他為東河河道總督。
十月十九日,林則徐接到升任東河河道總督的命令。
但林則徐不敢貿然從命令。於是上奏力陳自已不諳河務,不適合擔當總河督重任。
第一次推辭總督的原因:
清朝河務是最難杜絕弊端的,“必先周知其弊,乃可嚴立其防,自己固不敢不認真稽查,然能自矢不欺之念,終無不受人欺之明”。
我們根據林則徐實際情況,他在行程上做了兩手準備,一是仍按前旨履職;二是,實際行動,逐步向北靠近山東境。這樣一來,一旦道光帝再下諭令,能儘快趕赴山東。
第二次任命
道光帝厚望之“一切勉力為之,務除河工積習,統歸誠實,方合任用盡職之道”。再下諭,令林則徐即刻赴新任,不得再辭。
林則徐對東河河道總督的看法,“河工修防要務,關係漕運民生,最為重大,河臣總攬全域性,籌度機宜,必須明曉工程,胸中有把握,始能釐工剔弊、化險為平”。
十一月十三日(1831。12。16),林則徐接到諭令,立即從揚州勘災途中趕往山東。
辛卯年臘月初七夜(正值嚴冬臘月),在鄒縣途中接任河督。
當日,林則徐趕赴到濟寧任東河河道督署辦公,隨後幾日著手接任工作;十九日,接收準備工作佈置妥當了,同時兼任兵部侍郎銜。
從道光帝第一次任命開始,到林則徐臘月初七上任,時間偏差為兩個月。
調任江蘇巡撫
壬辰年二月十八日,就在林則徐查驗料垛於豫東河道之際,道光帝又決定調他任江蘇巡撫了。
二月二十三日,林則徐在河南歸河廳工地接到軍機處文,命他在新任東河河道總督吳邦慶前來接任之後,毋庸來京請訓,即赴新任。
三月,林則徐巡防應對黃河桃汛等。
從四月初二到五月二十一日,林則徐親督河道各廳,隨時調劑水勢,保證漕運邦船北上進京的需要。並整修運河廳濟寧州汛兩岸堤壩五項工程,
校閱河標營四營官兵,改善各營多處炮位設施,加強駐軍防務。指揮管理漕運42邦船隊順利透過魯運河。
五月二十四日,林則徐接到吳邦慶於二十日渡過黃河進入山東境內的資訊,隨即由濟寧東河河道總督署帶印乘船迎至前站,於二十五日與吳邦慶在臺兒莊會合,辦理交接。
為紀念林則徐濟寧任河督(到現在正好190年)的事蹟,本號已完成釋出一些相關的貼子,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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