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歷史 > 正文

明確!10月工資可以9月發

2022-03-18由 黑石人力資源 發表于 歷史

金秋“雙節”要來啦!

中秋+國慶除了帶來8天長假

以及10月1日至4日加班三倍工資之外

還有一個 好訊息!

那就是10月的工資可以提前至9月發!

↓↓↓

10月工資可以提前發

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要求,用人單位遇到節假日期間不能發放工資的,應該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 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號前發工資,這就意味著↓

“十一”假期,有不少單位9月底就會發放10月份的工資。工資必須按約定時間支付

你知道嗎?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 用人單位應在規章制度中寫明或與員工約定發工資的固定日期。

■ 工資支付週期不超過1個月的(即除了年工資、季度工資),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週期期滿後7日。

工資能延遲或晚發嗎?

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適當延長↓↓

《工資支付規定》補充規定第4項第2款規定:

■ 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延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 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情況確定。

事關你的錢袋子這樣的好訊息快收藏、轉發趕緊告訴更多人吧~

10月工資這麼結算,千萬別被坑了

9月19日,人社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10月1日至4日加班應發3倍工資。

具體如下: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網友問:值班算加班嗎?

“值班”與“加班”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含義並不相同。

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體的生活或經營任務。在原崗位上具有生產、經營任務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值班——

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進行一定的非生產性的工作。如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擔負臨時性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值班並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說勞動法對此沒有規定,值班費有無、多少需要事前協商,參照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加班——

指員工在本職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從事該工作,且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情形。

注意:加班必須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限制

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