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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引進人才:200平方人才公寓贈100%產權,每月5000元房補

2022-03-09由 我是攝影師拂曉 發表于 歷史

為進一步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妥善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加快實施人才強省戰略, 近日海南省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下發 《關於引進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導意見》, 逐步建立完善的引進人才住房保障體系,積極創造良好的人才居住環境,吸引各類人才特別是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海南創業就業,讓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為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海南引進人才:200平方人才公寓贈100%產權,每月5000元房補

人才住房保障方式分三種

此次人才住房保障的物件為符合《行動計劃》《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2017)》要求,經省級職能部門認定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全日制碩士、本科、大專畢業生,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技師以上職業資格或執業資格的人才。

住房保障方式分為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購買商品住宅三種方式。

海南引進人才:200平方人才公寓贈100%產權,每月5000元房補

圖片來源:網路

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面向2018年5月13日後引進的大師級人才、傑出人才、領軍人才供應,每人限供一套。面積標準為:大師級人才一般不超過200平方米(套型建築面積,下同),傑出人才一般不超過180平方米,領軍人才一般不超過150平方米。人才公寓8年免收租金,人才全職工作滿5年由政府無償贈與80%產權,滿8年無償贈與100%產權。

人才公寓實行屬地負責制,由市縣政府負責建設、購買、分配和管理。省屬事業單位引進的上述三類高層次人才的人才公寓,由省級財政透過轉移支付的方式,委託屬地市縣政府統籌安排。

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

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發放物件為2018年5月13日後引進的50歲以下拔尖人才和其他類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畢業生,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和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及以後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照執行。

住房租賃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每季度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補貼指導標準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000元/月,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畢業生1500元/月。

購房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發放一次。補貼指導標準為:拔尖人才6萬元/年,其他類高層次人才(含急需緊缺的技術技能人才)3。6萬元/年,碩士畢業生或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2。4萬元/年,本科畢業生1。8萬元/年。已領取購房補貼的,不再發放住房租賃補貼。領取購房補貼前,已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的,應扣除已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

購買商品住宅

引進的各類人才自在海南落戶之日起購買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認定也可享受同等待遇。未落戶的引進人才購買商品住宅,按照當前的房地產限購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引進人才購買的共有產權住房、限售商品住房或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5年後方可轉讓,且轉讓物件也須符合相應的購房條件。

2018年5月13日前已在海南工作的各類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需要人才單位出具誠信承諾函

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由人才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個人有關材料。

用人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並出具本單位誠信承諾函,向屬地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報,由屬地人力資源開發局稽核;省屬事業單位向省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申報,由省人力資源開發局稽核。稽核透過的,由各級人力資源開發局將住房租賃補貼資金按季度、購房補貼資金按年度向用人單位核發,再由用人單位向申請人發放。

人才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人才有關證明材料(高層次人才提供省級職能部門高層次人才認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個人學歷學位證書或個人職稱證書)、申請時間段對應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經當地房管部門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或購房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務)合同等。自主創業沒有聘用(勞務)合同的,須提供工商營業執照。

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引進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資金,按單位隸屬關係由各級財政全額承擔;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補貼資金,按單位隸屬關係由各級財政和用人單位按照1:1的比例承擔。企業補貼資金,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市縣財政和用人單位按照1:1的比例承擔。

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不納入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保障範圍。

騙取補貼將被列入誠信“黑名單”

各市縣結合當地住房租金水平、商品住宅價格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具體的引進人才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標準,制定引進人才住房保障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部門要依託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對人才公寓、住房租賃補貼和購房補貼申請、稽核、分配或發放實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

省級人力資源部門要加快建立引進人才住房保障誠信體系,並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海南),強化誠信管理。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騙取住房租賃補貼、購房補貼或實物住房的單位和個人,除追回補貼資金或實物住房外,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列入誠信“黑名單”,由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從嚴從重處罰。對國家工作人員在人才住房保障工作中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處理。(來源:南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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