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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2022-02-13由 讓媽育兒 發表于 歷史

大家好,我是讓讓媽媽,八零後美少女,三級心理諮詢師。

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女)孫偉帶來了一份關於“禁止醫療機構開展單身女性凍卵”的建議。翻看了幾條她的迴應,內心話不吐不快。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此文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對孫偉代表的3條理由逐條分析。

第一, “這種狀態有可能導致一部分人產生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產生例如腹水等不良反應,嚴重者甚至會導致血栓。

一個醫生的仁者之心,無法掩蓋邏輯的荒謬。哪個手術沒有後遺症?哪種治療方案沒有不良後果?醫生的本能,難道不是治病救人,攻克難題嗎,

為什麼做不好就要徹底禁止呢

?孩子英語學不好,是幫助孩子提高學習成績呢,還是跑去兩會上建議教育部全國免學免考英語呢?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第二,如果貿然放開禁令,大家都去冷凍卵子,就可能造成資源浪費,或催生買賣卵子行為,甚至衍生代孕等違法行為。”

這又是一個讓人迷惑的邏輯。

允許和倡導是兩碼事,

我們允許這件事的發生,並不代表倡導大家一窩蜂的去做。需要凍卵的人群,應該是那些因為某種原因暫時不能生兒育女但是又想保留生育權的女性,並不是一個普世的、常規選擇。條件具足正常結婚生娃的人,再怎麼許可,也不會花著錢受著罪冒著風險去凍卵。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至於說有浪費,哪個領域哪個行業沒有浪費?醫院有沒有浪費?酒樓飯館有沒有浪費?哪家企業沒有浪費?

為什麼別的領域浪費只是一種錯誤,在這裡就成了徹底被禁的死罪?

再說或催生買賣卵子,甚至衍生代孕等違法行為。按照這個推理,器官移植手術也應該被禁止,因為可能催生買賣器官等行為;生兒育女也應該被禁止,因為可能催生人口買賣。合理嗎?正如陰陽互補,福禍相依一樣,

萬事萬物都存在負面的可能,

因噎廢食,一味的杜絕是顯而易見的荒謬。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三、最好早結婚早生子,這是最好的方法。

說到這一點,相信大家更無力吐槽了。說到這一點,相信大家更無力吐槽了。

我們不願意結婚生子,是因為太累太難了,動用公權力逼婚的做法,只能催生假結婚,湊合結婚,以後會帶來更多的社會問題。如果大家都願意在最合適的年齡結婚生子了,凍不凍卵還有什麼意義嗎?

第二部分:我們為什麼提倡凍卵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一、從法律層面來說

我國

《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2條、第36條明確規定實行男女平等是基本國策,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然而,根據《人類精子庫基本標準和技術規範》,我國的男性無論是否已婚均可基於“生殖保健”或“需儲存精子以備將來生育”目的申請儲存精液。然而,單身女性卻不能實施“凍卵”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這首先就違背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則,造成不平等的男女生育權。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繁衍後代是生物的本能,小到阿米巴蟲,大到鯨魚,一棵草一隻蟲子都有著繁衍後代的權利,難道我們單身女性就沒有嗎?

那些解決不好自己溫飽問題的人,有嚴重犯罪前科的人,虐待過孩子的人,都不會被起訴剝奪生育權,我們有什麼理由剝奪物質和精神上都很富足的女性的生育權呢?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二。從社會發展趨勢來說

HR中流傳這樣一個說法,如果你未婚未育,那麼你就是“隨時會結婚生娃的炸彈”,如果你有一個孩子,那麼你就是“隨時生二胎”的炸彈,如果你有兩個孩子,那麼你就是“兩個孩子的媽”。

現代女性在社會經濟地位中承受了大壓力,如果一刀切地剝奪她們使用輔助生殖技術的權利,很可能使其喪失生育機會。而凍卵就像是一份生育保險,可以將女性從年齡的壓力和束縛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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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我們必須給攜程點個贊(沒收廣告費)。

攜程在2018年宣佈,將為中高階女性管理者提供“凍卵”等高科技輔助生育福利

,這是繼Facebook和蘋果之後,世界上第三家提供這項輔助生育福利的大型科技公司。

攜程聯合創始人兼執行董事局主席梁建章是著名的人口學家,他是這樣解釋的:“公司提供輔助生育福利是為了解決育齡女員工的後顧之憂,幫助她們在事業的黃金期能夠充分享受投入工作的過程。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三、單身女性凍卵的現狀。

目前凍卵的女明星也不少,比如說徐靜蕾、林志玲、舒淇、宋慧喬、陳喬恩、阿SA。在我們以往的認知當中,彷彿只有明星才會選擇凍卵,實際上現在有凍卵需求的女性已經越來越多。特別是30-40歲受過高等教育的單身女性,她們通常會選擇凍卵來把握自己的生育力。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全國首例單身女性爭取凍卵第一案發生在北京。原告徐棗棗,因為醫院拒絕給她凍卵,將醫院告上法庭,引發了北京市關注婦女權益、生育權、社會保障等領域的人大代表63人的關注,最終完成了《建議保障單身女性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的權利》的提案和個人建議信。

兩會代表孫偉建議“禁止未婚女性凍卵”:對不起,我們不接受

除了她們之外,更多有凍卵需求的女性選擇了奔赴海外,除了金錢和時間上花費更多之外,也面臨著更大的風險。

作為一個想要為自己活一活的女生,非常希望國內能夠開放未婚女性凍卵,讓更多的優秀女效能夠放心的在國內凍卵,放心的在還年輕的時間裡拼搏闖蕩,而不是糾結生孩子還是職場升職。。

我們要保障生育權,最根本的還是要解決女性的生育困境,多關注就業歧視、家庭責任分擔吧。什麼時候女性不會因為懷孕而擔心失去工作、得不到提拔了,什麼時候不會只有女性被問如何平衡家庭和事業了,很多阻礙生育的因素才是解決了。

沒必要過分鼓吹未婚凍卵,但是全面禁止真的是不負責任。

還好有彭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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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關注@讓媽育兒,我們一起自利利他,向上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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