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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國式過馬路”正名

2022-01-25由 滴水音 發表于 歷史

“在十字路口,不管訊號燈是紅還是綠,湊夠一撥人就可以走了”近幾年來,“中國式過馬路”頻現報端,再看社會實際情況,無論在北、上、廣這樣的一線城市,還是二、三線中小城市,“中國式過馬路”並非個例。

事實上,這一調侃的說法折射出了一個核心問題:行人與司機之間的“路權爭奪”。為何會產生“中國式過馬路”呢?一方面,行人交通意識不足,認為交通事故這種小機率事件不會發生在一群人中的“我”的身上;另一方面,從眾心裡作祟,群體效應導致少數人無法堅持自己的“規矩意識”,茫然地隨波逐流。此外,還可能與交通管理有直接關係,如違法成本過低、訊號燈設定不合理、管理人員監管乏力等。“中國式過馬路”不僅擾亂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更直接威脅行人的生命安全。對此,各方主體務必要多箭齊發,正中“中國式過馬路”的靶心。

首先,各城市交通部門、文明建立單位要加強交通安全意識的教育與宣傳,讓交通法規不僅走進人腦,更要走進人心。交通安全教育一方面要從娃娃抓起,增設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課程,讓交通警察現身說法,從而從小耳濡目染交通法規,涵養交通文明意識、規矩意識;另一方面還要抓社會教育,包括對司機、行人的臨時性勸導,如交通部門可以在馬路的隔離欄、十字路口等處懸掛交通提示標語,讓交通法規內化於心。

其次,交通管理部門要提高違法成本,加大違規行人的處罰力度,警醒行人的違規行為。由於法不責眾的心態作祟,一部分行人便有勇氣頂風違規,大膽橫穿馬路。對於交通管理者而言,低成本的處罰很難約束這些投機者。當前,很多城市出臺了一些靈活有效的處理方法,打擊了“中國式過馬路”的囂張氣焰。例如,對前三名闖紅燈者處以50元以下的罰款,從而透過提升違法成本達到控制闖紅燈行為的目的。

最後,合理規劃交通基建設施,為市民營造安全、高效的出行環境。對“中國式過馬路”行人的調查發現,有一部分人是“不得已而為之”。訊號燈的時間只有30秒,而整個馬路的寬度卻達到幾十米,對行動不便的老人、殘疾人而言,這種訊號燈就等於剝奪了他們的“路權”,而過街天橋、地下通道同樣不符合這類特殊人群需求。因此,交管部門要合理規劃基建設施,為群眾提供更加便利的出行環境。

城市的道路愈加寬闊,我們的家園愈加繁華。作為生活其中的一分子,我們有義務學習交通知識、遵守交通法規,我們也有責任樹立規矩意識、文明意識、公民意識,為城市道路交通的良性運轉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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