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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歸用工本質,例項分析殘疾人就業問題丨快助殘服

2022-01-14由 快助殘服 發表于 歷史

《遼寧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中提到,遼寧省有220多萬殘疾人,佔全省人口總數的5%左右,而已就業的城鄉殘疾人近30萬人,約佔全省殘疾人人口總數的13%。對於殘疾人而言,就業是獲取生活來源的主要方式,是保障生活的一種基本途徑。儘管近年來相關部門加大了支援力度,但是在就業方面仍存在著很多如殘疾人的就業層次低、殘疾人就業受歧視等等一些嚴重地影響了殘疾人就業的問題。

迴歸用工本質,例項分析殘疾人就業問題丨快助殘服

01殘疾人就業存在哪些問題?

丨殘疾人就業層次低

在已就業的近30萬城鄉殘疾人中,按比例就業的約有4萬人,集中就業的有1萬3千多人,個體就業的有1萬6千多人,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有6千多人,輔助性就業的有1萬1千多人,從事農業種養業的有16萬人左右,靈活就業的有4萬4千多人,而且就業行業基本上是以低階的勞動技能製造和缺乏技術含量的低端服務為主,就業的層次較低。自身存在缺陷致使殘疾人無法同健全人一樣進行足夠的學習和實踐,這就導致殘疾人的就業選擇比較窄,大部分只能選低體能、輕腦力的就業崗位。

丨就業歧視現象仍然存在

較以往來說,當下社會大眾對殘疾人的同情、關愛和幫扶的觀念大大的增強,但距離消除歧視仍有很大距離,殘疾人在選擇就業和就業過程中仍然可能遭受就業歧視。隨著我國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的要求越來越高,對專業人才的需求也日益明顯。日漸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殘疾人由於客觀情況,本身就缺乏競爭力,在人力資源市場上處於弱勢地位,更何況殘疾人的受教育水平相較於健全人要低一些,即使在同等的條件下,殘疾勞動力更容易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出於自身形象的保護、用工安全、用工成本以及用工效率等方面的考慮,多數企業還是難以認可殘疾勞動力,雖然在其他情況下企業以及相關人員對於殘疾人抱有很大的同情以及關愛,但是在工作環境中依然存在著排斥、歧視殘疾人的個別現象,在以往一些企業、單位寧願繳納保障金也不願意錄用殘疾人。當然隨著人們對殘疾人的瞭解和對政策的認識,很多企業正在改變觀念。

丨殘疾人的自身因素

影響殘疾人就業的自身因素,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是殘疾人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狀況。殘疾型別分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由於殘疾型別的不同,殘疾程度不同,很多殘疾人受到一定的限制,不能同健全人一樣進行重體力或是重腦力的活動。殘疾人往往覺得自己與健全人有很大的差距,存在嚴重的自卑心理,只想在一個簡單的、低層次的崗位上工作而不願意挑戰層次角鋼的崗位。

二是殘疾人的受教育水平低。自身存在缺陷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殘疾人的學習與實踐行為。本身受教育層次較低,偏向於有固定流程的工作,如按摩理療等,這就在很大程度限制了殘疾人的就業選擇範圍。

迴歸用工本質,例項分析殘疾人就業問題丨快助殘服

02讓殘疾人就業迴歸用工本質

很長一段時間,用人單位為了自身形象及利益的保護,對殘疾勞動力認可程度低。用人單位往往以取得經濟利益為主,員工產生價值的最大化是招聘員工的主要依據,如果招聘殘疾人,在同等待遇的情況下,他們因自身因素無法創造出同等價值,對於用人單位本身來說是比較難以接受的。用人單位要對員工負責,不能因為個人而影響集體,所以即便很同情殘疾人甚至願意以其他方式資助殘疾人,也不願接納他們進入企業工作。在一些人看來除了員工的勞動價值之外還有需要承擔風險的隱患,特別是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的殘疾人,基本沒有企業願意接收,沒有辦法掌控風險,只會給用人單位及員工帶來各種麻煩從而增加負擔。用人單位往往可以接受進行慈善捐款,但是不願意接納殘疾勞動力的原因往往是,投入和產出不成正比,風險可能遠遠大於收益,不利於推動經濟利益的發展。

快助殘服在經過長時間的思考和實踐之後,認為讓殘疾人就業迴歸用工的本質暨工有所勞,勞有所得。只有這樣才能更加健康的發展殘疾人事業,使得安置殘疾人就業的企業在根據國家規定免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同時還能夠更加認可殘疾人,殘疾人本身能夠為企業創造真正的價值,能夠有獲得感更好的融入社會中去。當然這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個人幾個人、一家企業幾家企業能夠完成的,需要更加廣泛的社會力量參與。

快助殘服小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將殘疾人明確定義為在心理、生理、人體結構上,某種組織、功能喪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從事某種活動能力的人。在 2007 年透過的《殘疾人就業條例》的附則中對殘疾人就業所規定的定義,即殘疾人就業是指符合法定就業年齡,並且有就業要求的殘疾人從事有報酬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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