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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絮叨叨聊歷史之四十風波亭

2022-01-04由 絮絮叨叨聊歷史 發表于 歷史

公元1141年9月張憲被抓,不久岳雲亦被收捕,10月13日在張俊審理後沒有任何證據情況下,秦檜下令將岳飛下大理寺,即南宋的最高法院。由御史中丞何鑄和大理卿週三畏主管審理,經過多日審查核對,所有指證均是捕風捉影無一證實。

《嶽侯傳》記載張憲岳雲被抓後秦檜才告訴高宗,高宗“驚駭”,秦檜奏將岳飛找來和張憲對質。高宗同意後,秦檜卻指使人將岳飛直接領到大理寺,岳飛駭然問:“吾何到此?”進去後發現張憲和岳雲“渾身盡皆血染痛苦呻吟”,又見王俊和王貴等人在那指證,遂與之辯論。万俟卨等人說岳飛曾說“寒門何日得載富貴乎!”這就是要反。岳飛見所有人全是秦檜嫡系,知事不可免,長嘆說:“吾方知已落秦檜國賊之手,~~”

此記載不可信,好像完全是秦檜害死的,岳飛乃三大帥之一,沒有高宗的點頭,秦檜縱是丞相也沒權處死。且高宗又不是弱智,怎麼會任聽他的擺佈,矯詔不可能把岳飛處死。

岳飛在獄中不服,絕食數天抗議,後來准許其子嶽雷到獄中照顧,這才沒有死。何鑄沒審出結果,所謂於鵬和孫革的報告都沒有,寺廟開會更是無稽之談,便上奏說岳飛無罪。又問秦檜為什麼盯著岳飛不放?秦檜說是皇上意思,並立即派他為金國和議使臣,換上了万俟禼。

万俟禼折騰了多日也沒有個頭緒,大理寺丞李若樸和何彥猷看明白岳飛的確沒罪,遂彙報審查結果。秦檜又指使諫官彈劾李若樸和何彥猷過失,將二人貶走。

堅持證據定罪的主審官全走了,万俟禼施展拳腳,終於敲定了三項罪名。

罪行一,岳飛曾經說在宋王朝中,惟有自己和太祖趙匡胤是三十歲以前當的節度使。這句話什麼意思?意思是三十歲以下當節度使的都能當皇帝,典型的謀反。

罪行二,濠州王德和楊沂中遇伏失敗,責任在岳飛。

罪行三,岳雲在給張憲的書信上有“可與得心腹兵官商議”這句話。什麼事和心腹兵官商議?無非是謀反。

第一個罪行證人是王俊和王貴,這句話岳飛有可能說過,可要牽扯到謀反太過於牽強。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當了軍隊統帥,心花怒放意氣風發這是正常的,不過是驕傲自得而已。

罪行二,無語了,岳飛對峙金兀朮的十幾萬大軍,怎麼能輕易去淮西。況且張浚連劉錡都不讓參戰,以為穩勝了,岳飛去了張俊也不會讓他參戰啊。

罪行三則更荒唐了,軍中機密事本來就多,有些事就得心腹支援,和心腹商量事就是謀反?關於於鵬和孫革的報告,万俟禼信誓旦旦的說確實有,只是讓張憲焚燒燬滅了證據。

可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高宗和秦檜想讓岳飛死,這三項罪行只要咬死一項,岳飛就必死無疑。公元1142年1月27日,一代名將岳飛,和兒子岳雲以及張憲被殺於大理寺的風波亭,岳飛時年三十九歲。《三朝北盟會編》及部分史料記載是公元1141年12月29日。

絮絮叨叨聊歷史之四十風波亭

秦檜子秦熺史論記載 “初岳飛擁重兵據上流者累年,稔成罪釁日圖反叛,至是皆暴章首告繼踵,逮核實於天獄,悉得其情逆狀顯著審讞無異。飛與子云及其黨張憲皆賜死,於是天討有罪,故桀傲者懍懍知畏,鹹奔走承命之不暇,而政刑修明國勢益尊強矣!”《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認為其“偏謬”,甚至認為秦熺也不會無恥到這種程度,應該是好事者加上去的。

透過以上記載綜合看出岳飛之死和謀反沒什麼關係,所有關於其謀反的證據都太牽強甚至無理取鬧。

也可以看出說岳飛之死原因高宗怕北伐成功迎回欽宗不現實,岳飛不具備擊潰金兵實力,按他的想法,只有兵力達到近二十萬方可。

理性地分析一下,一個對皇位越執著的人越應該北伐而不是求和,因為北伐成功才能證明其能力。有人說不對,如果父兄回來能不讓位嗎,因為封建禮教推崇長幼有序。可當時徽宗已經死了。有人說欽宗是大哥,哥哥回來了要把皇位讓出來。這個理由更靠不住,誰規定的必須立長不立幼?哲宗崩後徽宗以哲宗第十一弟的身份繼位,九哥趙佖(bi)還建在,也沒讓趙佖當皇帝。真宗也不是以長子身份即位的。

高宗即位後聽說徽宗和欽宗去了五國城,便派使者楊應誠和副使韓衍到高麗王朝找皇帝王楷,希望高麗能派出特工把二帝搶回來。可王楷也不傻,他說當初你們和金國聯盟時不是有海路嗎,你們自己直接去就可以了。楊應誠說是有海路,可是不如貴國去金國方便。王楷說我們去是方便,可是宋朝被金國打什麼鳥樣了,說明你們打不過金國。現在讓我們去和金國結仇,金國要打我們怎麼辦,你們有能力幫助我嗎?楊應誠等苦勸了多時,不得已人家王楷不上當,只好回來了,從此舉上來看高宗是希望救回父親的,至少當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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