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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土地不會重新分配,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2021-12-31由 可興哥 發表于 歷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

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土地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鞏固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經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登記,人民政府核准,確認承包方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證書,以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2020年土地不會重新分配,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這些年,隨著農村的不斷髮展,土地制度也迎來了許多變化,每年釋出的一號檔案中會提出一些新的改革措施,而檔案釋出過後,各地也會逐一貫徹落實。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疑惑,

不是說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又延長了30年?怎麼確權證上的日期只到2028年呢?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延期,要到達承包期滿才能延期,土地確權也是針對該承包期內土地權益進行確權。

2020年土地不會重新分配,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從1998年開始承包,承包期30年,現在又延長30年,也就是說確權之後到2028年12月31止。土地承包期限延長,承包關係、承包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確權證上的到期時間,只反映第二輪的關係。2019年1月1日實施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重新修訂當中,明確了本輪承包期到期後再延長30年不變。

2020年土地不會重新分配,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法律有其他規定的除外,如轉為國家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不能再享受農村土地。 如果有的承包戶因為嫁娶、新出生等原因人口增多,需要分戶了,可以內部協商將原有承包地分攤後再分戶,領取新的確權證書,但承包土地的總面積不變。

2020年土地不會重新分配,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土地對於農民來說是生活的重要來源之一,沒有土地就無法生存。而當下國家對農村的土地進行管理也越嚴格。

那麼2020年土地新規具體有哪些?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第一章

①、嚴格保護農村土地

現在各地農村都在開展土地的整治工作,嚴格控制農村耕地紅線,確保農村耕地的地力。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非農業建設必須要節約使用土地,不得佔用耕地;如果農民將耕地另作它用、土地將會被收回。同時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造成耕地大量毀壞;將會處以罰金和拘役,情節嚴重的還將會收回其土地使用權。

②、土地暫時不會重新分配

現在許多農民都還在討論土地確權之後,到了2029農村的土地是否還會再次進行重新分配,大家可以想一下土地確權工作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9年再次分配土地,這些資源必然會遭到浪費,所以未來再次進行土地分配得靠智慧手段。

2020年土地不會重新分配,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第二章

農村土地糾紛如何解決?

①、司法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當中的第3款規定: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這表明公民之間土地使用權、以及所有權要是發生的一些糾紛。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條和第53條的規定,先經過有關行政機關的處理,對於處理決定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對於侵犯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被侵權人可以不經行政機關的處理,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②、行政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16條第2款規定:

”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同時還規定,侵犯土地所有權或者是使用權爭議,都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犯、賠償損失。

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請以當地最新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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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礤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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