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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玲:以自體主客體關係,直面“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

2021-12-26由 熊玲心理諮詢 發表于 歷史

——用主體間精神分析的視野,治療存在性不安(5)

(續 前)

熊玲:以自體主客體關係,直面“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

(二) 以自體主客體關係為視角,直面——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

人有兩重性:主體性,客體性。主體性主要體現於創造,客體性體現在人是被造之物。人的客體性在現實中,體現為對歸屬感的強烈需求,也即是對“客體”依賴或依靠的需求。這個客體可以是養育者人,也可以是非生命的事物。存在性不安的個體,因早年自體損傷,而導致個體的兩重性的嚴重失衡,即,主體性匱乏,客體性氾濫,人格特徵顯示被動性,或奴隸性。

主體間精神分析治療,正是想傳遞這樣一個真理:人的心理困境,一開始就是由人際衝突所構成,即便是胎兒,他/她就已經跟母體有或衝突或協調的情感互動了,那麼解救心理困境,必然是依賴主體對自己內在與外部關係的覺醒與改善。

那麼,如何以主體間精神分析治療存在性不安,我們再複習一下“什麼是存在性不安”。具有存在性不安的個體,常在絕望的孤獨中體驗自己,並且他所體驗的自己並非是一個完整的人──而是以不同方式“分裂”了的人。分裂的方式有兩種:與環境的系統關係出現分裂,自身之間的系統關係出現分裂。他們沒有能力把自己與他人“一同”體驗,也無法將自己“安放於”環境中加以體驗。結果也許是隻有脆弱聯絡的心與身,也許是兩個或多個自我出現,形成衝突。我們便知,他們的存在性焦慮,更多是以內心紊亂外顯於人際關係中的。

因此治療存在性不安的一個重要維度是:面向——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 。 在這裡,我想重點引用叢中老師關於“自體主客體關係”的研究(實際也是運用和發揚叢中老師對主體間心理治療的一些研究)。叢老師在“自體的主客體關係” 中提到:一個人,其自身的主體與客體之間,也可以構成一種“關係”,比如,我喜歡我自己,我討厭我自己,我善待自己,我虐待自己……這些都是個體自身存在的一種“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關係”,我們可稱它為“自體主客體關係”。

熊玲:以自體主客體關係,直面“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

這個“自體主客體關係”是怎麼產生的呢? 他進一步提到:正如弗洛伊德理論所說,潛意識來自於個體既往生活的經驗,深入內化,成為潛意識。潛意識不被個體所覺察,卻在支配著個體的情感、思維和行為模式。個體在早年的生活經歷、人際互動中,自身作為主體和客體的經驗,同樣也會內化到潛意識中,成為潛意識中的“自體主客體關係”。如果我們從這個觀點出發,就可以進一步提出潛意識中存在著某種“自體主客體關”。這樣的提法,有可能成為對精神分析潛意識理論的一種發展,成為對精神分析“潛意識”概念的一種新的解讀方式。如果在心理治療中,重視和強調潛意識中的“自體主客體關係”,重視現實人際關係中的“主客體關係”,或許這就成為了一種新的精神分析療法,至少是在現有的精神分析療法中,補充增加了一個新的元素和維度。

大家知道,就像科胡特的“自體客體關係(移情)”概念那樣,個體潛意識中的“自體主客體關係”,同樣地會在人際關係中被反映出來、折射出來,表現為個體對人際關係的推動或對他人的強求。比如,當一個人,內心不喜歡自己的時候,他可以在人際關係中外化、投射為“我不喜歡你”或/和“你不喜歡我”。當一個人內在的潛意識中的主客體關係是“我喜歡我自己”時,他就會在人際關係推動中表為“我喜歡你”、或“你喜歡我”,甚至可以把自體的主客體關係整個都外化為“你也是喜歡你自己的”。就此,我們能夠看到,潛意識中的自體主客體關係,正在推動著個體的外部人際關係的發生與發展(自體主客體關係移情);相反,外在的主客體關係,也會逐漸地內化到潛意識之中,構成潛意識中的自體主客體關係。

我進一步的體會是,“自體主客體關係”的新視角,給我們在理解、治療存在性不安,提供了更深更直接的思考方向:個體的存在焦慮,即非主體性焦慮的個體,他們面臨的尖銳的人際矛盾是——既透過他人實現對自己及他人的確定,但暴露於他人又意味暴露於危險;既渴望他人的認可又企圖逃避他人的注視,所以他們只好把自己變成一個二元體,象徵性理解:假如以鏡子為媒介,則是一個在鏡外(真自我,自體的主體部分),一個在境內(假自我,自體的客體部分),真自我利用假自我獲得了一種純“精神性的”存在。這映射出他“自體的主客體關係”,即內在關係是:客體大於主體,甚至是客體覆蓋了主體。若把主體比喻成幼兒,客體比喻成狼爸虎媽,那麼存在性不安的個體,其內在關係是:幼兒跟虎媽狼爸的關係,或者是,囚犯跟獄警的關係。

在我對焦慮的研究中還體會到,許多存在性不安的個體,他們的預感風險恐懼,是一種深刻而習慣性依附(抓住)懸崖邊某一樹根的邊緣狀態,主體體驗著一種想脫離又脫離不了的“伴君如伴虎”的感覺。我們從這份感覺出發,可以深入解讀到:那個懸崖邊,正是主體早年生活的背景圖,是充滿冷漠、否定的威脅背景。也正是這個背景,它嚴厲冰食著主體幼年的感受性,人是被當客體、當工具養的,就像養一隻小貓小狗,甚至連貓狗不如的當成被欺辱、被攻擊的靶子。懸崖邊那一樹根,可隱喻撫養人或撫養人的身影。無助而自我紊亂的小孩,只能緊緊抓住他們才不止於“萬劫不復”。這樣的背景,人作為客體存在,在岌岌可危的處境裡,不得不依附於可怕的強者而長大,他也早已內化了一個可怕的強者,弗洛伊德稱它為超我,我覺得稱為“內在暴君”更形象。再解讀“預感風險焦慮”,主體是體驗著伴君如伴虎的感覺:那個虎就是個體內部的暴君,個體的內心是“可怕暴君——恐懼小孩”的配對。

而這樣的存在性不安——內心關係是“可怕暴君——恐懼小孩”的個體,你在臨床諮詢中會經常遇見。

再回到皎皎個案,她長期處於對未知的焦慮恐慌,對人際關係的迴避、不信任,也正是她已內化的暴君,和內心關係模式的外化。透過她的外在人際模式種種表現,能清晰映射出她的內在模式:不只是“可怕暴君——恐懼小孩”這一種“自體主客體關係”,還有“冷漠父親——-無助小孩”“抱怨母親——-憤怒小孩”“攻擊性祖輩——-受傷小孩”等多個不協調關係。這些內部關係的共同點是:主體以被否定的形式而存在。

整個主體間性的治療場景中,這些潛意識的“自體主客體關係”是需要被體驗和意識化。

熊玲:以自體主客體關係,直面“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

簡單說一點,比如在皎的記憶裡,她的家永遠是貧窮的、她永遠是“多餘”的,這一印象如此深刻,無法消除,親人長時期對她的輕視,拒絕承認“女”性價值,這些都是形成她內在“自我否定關係”的基礎……。。體現在外部人際中,她最怕的是別人輕蔑、歧視的眼光,最害怕不被接納,害怕被批評、被否定……。拿這些點來說,在我們的主體間關係、主體間真實體驗迴應中,我對她沒有任何評判,沒有任何歧視,令她感受到了:不管她說什麼、她想什麼,也不管她情緒多麼糟,統統都沒關係,那麼她就越來越真實、她的感受就會跟過去不真實的時候感受不一樣,這樣的不一樣的感受,就會令她重新去體驗自己的內心,於是她有力量去面對她更深層次的問題。

在“自體的主客體關係”視角下,我們得透過主體間關係的不斷深入,去呈現和揭示——內心與外部關係模式,以達到使皎皎看清、和理解到自己的內在關係,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幾個“配對”,以及與外部人際模式的關聯,這樣的過程裡,自然會令皎皎感受到,在我們的主體間治療關係中,不管她曾經是什麼、她曾做了什麼,現在她是什麼、想做什麼,都是被理解、被允許被支援的。。。。。那麼,她也就越來越真實、越能重新去省視自己的外部人際模式,她的人際互動的感受 就會跟過去不真實的感受很不一樣,這種很不一樣又變成了她新的一種人際體驗,於是她有信心去面對治療室以外的現實生活。(實際上在治療的後期,皎皎終於擴大了她的人際圈子,比如參加了兩個社團、兼職了一份家教)

我想強調的,主體間精神分的視野,實際是治療師與來訪者“主體與主體之間的互動”過程中,我們藉助來訪者外在現實中的人際關係互動模式,幫助來訪者反省和覺察自己內心深處(潛意識中)的“自體主客體關係”,以調整內心的主客體關係,逐步建立和發展和諧的外部人際關係。

更想強調的是,以“自體的主客體關係”為視角,在主體間關係的治療情景中,去呈現和揭示——內心與外部人際模式,以達致:來訪者對自我“不良的人際經驗組織”地看見、理解、轉化,達致:來訪者的主體性提升、自我感的“內外一致”的這樣一些效果,我認為叢中老師提出的“自體的主客體關係”觀點,既是精神分析發展的新維度新元素,也是治療存在不安的一條很美的途徑。

(待 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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