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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也要哭的有格調:崇禎的眼淚

2021-12-25由 了不了齋主人 發表于 歷史

據說歷史上有皇帝登基時喜極而泣的,我沒有去查證,不得其詳。不過,亡國之君掉淚的,在歷史上卻很常見。比如西楚霸王被圍垓下,四面楚歌,“項王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唐末諸帝,苦宦官之逼,每對左右泣下,或悲不自勝。最著名的大概就是李後主了,到了亡國滅家的時候,自己道:“最是倉惶辭廟日,教坊猶奏別離歌,揮淚對宮娥。”看見沒?還是文人當皇帝勝出一籌,連哭泣都寫得這麼有情調,亡國事小,宮娥事大,所以流淚也流得讓後代的讀書人讀其文心酸不已。

亡國前哭的最有格調的皇帝,大概要算崇禎了。

史籍中記載崇禎亡國前的第一次哭泣,大概是崇禎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1641年4月3日)[1]。此前一月,李自成攻下了河南,殺了福王朱常洵。而就在這月初,張獻忠攻破了襄陽,殺了襄王,隨後又攻陷了樊城、當陽、郟縣、光州。而備受崇禎信任的督師楊嗣昌,雖然不是飯桶,但缺乏軍事才能也是事實,加上當時的時局已經是大廈將傾,所以自崇禎十二年八月出任督師以來,雖開始時偶有小捷,可大部分時候都是丟城失地,到崇禎十四年二月,一共丟掉了二郡三州十九縣,還弄得兩個親王被殺。崇禎急火攻心,病了六天。病剛好,就召見閣臣、尚書、侍郎、科道官等人到乾清宮開會。想想時事艱難,還得靠這些人支撐天下,崇禎就對眾臣子作了一番自我批評:

朕御極十四年,國家多事,復遇饑荒,流寇猖獗。近且攻陷雒陽,福王被害。夫親親仁民,仁民愛物。親叔不保,皆朕不德所致,真當愧。

這時候的崇禎,大概已經意識到大明的江山已經搖搖欲墜,說完這段話,就“聲淚俱下”了。

隨後又說到福王遇害以及家眷的事情,再次“長嘆淚下”。

這一天崇禎就這樣公開哭了兩次。說起來該算是性情中人了,悲親被害,又有點推親親之心以仁民愛物的“仁道”情懷,與李後主一心掛在宮娥身上相比,這人格是不是高大上了許多?只是東坡先生不能再生,要不然定會給崇禎另一番評價,不至如批評李後主一心掛念宮娥了。

崇禎當時的真實心理究竟是不是和我上面寫的一樣,已經沒法知道了。但是,中國的文化傳統中,皇上通常是聖明無比的,所以皇上要是開始批評自己,下面的官員就得小心了。

幸好這次諸事平安。開會的大臣們看見聖上自我批評,自然忙不迭地跟著自我批評了一番。眼看著這事就過去了,駙馬都尉冉興讓嘟噥了一句:“此固氣數。”閣臣們居然隨聲附和,才讓崇禎有些不高興,說道:

說不得氣數!就是氣數,亦須人事補救。年來何曾補救得幾分!

哭也要哭的有格調:崇禎的眼淚

大臣們口中的“氣數”應該是指福王等人的命運早有天定,而不是指大明的江山也碰上“氣數”這回事了。但崇禎的回答,卻多少有點對大明江山的擔憂,“年來何曾補救得幾分”,既包含了對時事的看法,也包含了對臣子們的失望。所幸崇禎沒有再深究,讓這些臣子們鬆了一口氣。而倒黴的楊嗣昌,因為害怕追責,在三月初一日自己吊死了。

大凡人做事,有了頭一回,第二、第三回再做就臉不紅、心不跳了。崇禎這一回連著哭了兩次,為將來的哭打下了深厚的心理基礎,所以後面接三連四地哭,就變得非常自然了。

崇禎十五年,大明朝繼續在滅亡的道路上狂奔。在內,李自成、張獻忠諸賊剿滅不盡。在外,大清兵攻下了松山和錦州,大明的戰將洪承疇、祖大壽先後降敵;隨後又攻佔河間等地,取山東,進逼應天府。面對這內外交困的局面,年輕的皇帝也是束手無策。史籍中載:

上以邊警日深,督撫不能驅剿,任其焚掠,言之出涕。

這是崇禎十五年閏十一月中的事。

在這之前,崇禎照例地進行自我檢討,下了一個罪己詔,並求直言。罪己詔中說:

比者災害頻仍,干戈擾攘,興思禍變,罪在朕躬。

看看這文字,是不是有點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自我犧牲”精神?只是皇上的檢討,通常並不是真的要歸過於己,不過是耍一個幌子,希望臣子們起來擔責而已。而真的跳出來直言的,基本都屬於情商不高的傻子。

真的就有兩個傻子幹了這樣的傻事。一個是行人司副熊開元,一個是禮科給事中姜埰。這兩傻子真以為聖上要罪己求直言,迫不及待跳出來大放了一頓“厥詞”,並把矛頭指向了當時的首輔周延儒,弄得崇禎老大的不高興,命將兩人送到錦衣衛鎮撫司獄打問,兩人差點被打死。最後因大臣疏救,案子發到刑部審理。但崇禎一直不同意刑部的處理意見,所以兩人一直被關在大牢裡,拖拖拉拉直到崇禎十七年二月才各遣戍放歸。而那時候,距離崇禎吊死煤山已經為時不遠了。

由此可見,崇禎的眼淚雖為大明江山而流,多半也是他剛愎自用的代價。

到了十六年五月初七日(1643年6月22日),崇禎又一次流了淚。這次是招保定巡撫徐標入對。徐標報告說:我從江淮回來,數千裡荒無人煙,沒人種地,連雞犬的聲音也聽不見,“土地、人民,如今有幾?皇上亦何以致治平?”崇禎聽得這話,悲從中來,當下“欷歔泣下”。隨後又說道:

諸臣不實心任事,以至於此,皆朕之罪。

在自我檢討上面,崇禎真的有一種“擔當”精神。不過,這句檢討的重點,不在“皆朕之罪”,而在“諸臣不實心任事”。換句話說,我還是英明無比的,只是混蛋臣子太多了,所以把天下弄到現在這麼一團糟。

崇禎十七年,雖然這位聖明的皇上只活了兩個多月,但哭泣的次數卻成倍增多。

這年正月二十六日(1644年3月4日),吏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李建泰領兵出征。崇禎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這次出征上,在正陽門樓給李建泰踐行,並命文武大臣侍坐,並且親自給李建泰敬酒,告訴李建泰此舉“代朕親征”,弄得李建泰感動不已,當場淚下,酒後就直奔兵營。史籍中說:

上目送之,亦泣下。

李建泰是山西曲沃人,天啟五年的進士。崇禎十六年十一月,以吏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這時候因為看到崇禎擔憂時勢,加上自己家在山西,而當時李自成正在陝西、山西一帶橫行,所以他才自告奮勇,願領兵出征。

正月二十七日,李建泰出都,半道上聽說山西已經大事不妙,其家也存亡未卜,早已沒有在崇禎面前拍胸脯的豪氣,驚慌失措,隨即病倒。此後慢慢行軍,日行三十里。到涿州的時候,兵士就已經逃掉了三千餘人。被崇禎寄予厚望的這次出征,就這麼偃旗息鼓了。崇禎十七年三月,李建泰在真定兵敗被俘,投降了李自成。

二月,李自成攻下太原。深宮裡的崇禎到這時也只能靠自我批評來鼓舞士氣、收攏民心了,二月十三日(1644年3月21日),頒罪己之詔,其中說道:

乃者災害頻仍,流氛日熾,忘累世豢養,肆廿載兇殘,赦之益驕,撫而輒叛。甚有受其煽惑、頓忘敵愾者。朕為民父母,不得而卵翼之;民為朕赤子,不得而懷保之。坐令秦豫丘墟,江楚腥穢,罪非朕躬,誰任其責?所以使民罹鋒鏑,蹈水火,殣量以壑,骸積成丘者,皆朕之過也。使民輸芻挽粟,居送行齎,加賦多無藝之徵,預徵有稱貸之過者,又朕之過也。使民室如懸磬,田卒汙萊,望煙火而無門,號冷風而絕命者,又朕之過也。使民日月告兇,旱潦薦至,師旅所處,疫癘為殃,上幹天地之和,下叢室家之怨者,又朕之過也。至於任大臣而不法,用小臣而不廉,言官首鼠而議不清,武將驕懦而功不奏,皆由朕撫馭失道,誠感未孚。中夜以思,蹐局無地。

哭也要哭的有格調:崇禎的眼淚

那時候的崇禎,想來心裡已經非常絕望,所以在罪己詔中把所有的責任都攬了下來。罪己詔點出的問題,倒也真是事實,但也是早已存在的問題。大權在握時沒有解決,到大廈將傾時讓民眾戮力同心,也只能是南柯一夢了。

到了崇禎十七年三月,局勢對朝廷越來越不利,崇禎的自我檢討也更加頻繁。三月初二日(1644年4月8日),崇禎招文武大臣科道官於中極殿問方略,奏對者三十餘人,卻沒有一人有具體策略,都是練兵加餉之類的套話。面對這批無用的臣子,崇禎只好繼續進行自我檢討。三月初六日,再頒罪己詔。

朕承天御宇以來,十有七年,夙夜不遑,思臻上理。流寇又作,調兵措餉,實非得已。乃年年征戰,加派日多,本欲安民,未免重累,朕之罪也。貪官汙吏乘機巧取,加耗鞭樸,日為爾苦,朕深居九重,不能體察,朕之罪也。將懦兵驕,莫肯用命,焚殺淫掠,視爾如仇,朕任用非人,朕之罪也。以致寇勢鴟張,脅從愈眾。如豫、楚、秦、晉,遍地受害。百姓忍怨吞聲,無所控訴。思我皇祖休養爾等近三百年,至今橫遭慘毒,有如此極,朕實痛之,有如焚灼。

詔書中還許願:

至於被害紳士、軍民人等,一時畏死從賊,原非甘逆,除自成罪在不赦,餘偽將有斬渠獻城,即與侯爵。其士卒來歸者,分別賞賚,願官者一體拔用,不願者安插寧家。近如金有章等擢用、黃閣等寬恤,朕心諒其不得已也。他如文偽職牛金星、喻上猷等,武偽職劉宗敏、羅戴恩等,皆朕之臣子,自陷賊庭。如乃心王室,伺隙反正,朕亦何忍棄之?悉赦罪復職。

從詔書的內容看,崇禎顯然已經意識到自己已經到了窮途末路的時候了,所以這種封官許願的小兒科手段都使了出來。

除了罪己,崇禎還剩下一條路:哭。史籍中說:

上自是月初三日始,日召大臣群僚議戎事,絕無良策。上顧舉朝無人,每回宮,必痛哭而入。

可見皇帝末路,哭雖然不是治國良方,也是獲得精神安慰的善策了。

這其中,載之於史籍的哭泣還有幾次,羅列如下:

三月十二日(1644年4月18日),李自成兵逼近郊,舉朝震動。史籍中記載:

上日召對,惟問兵餉,以舉朝無人,嘗泣下。廷臣進計,惟閉門止出入,餘無一籌。

三月十六日,李自成攻陷昌平州,焚十二陵,犯阜成門。十七日早期[2],崇禎再招諸臣議事,據記載:

上泣下,諸臣亦相向泣,束手無計。

看著這批臣子,崇禎在書案上用手指寫下了十二個字,密示近侍王之心,隨即抹去。後人猜測,其中就有“文臣個個可殺”幾個字。

崇禎生前最後一次哭泣,是在三月十八日夜裡。那個時候,李自成的軍隊已經在進攻皇城。崇禎看著大勢已去,回到乾清宮。史籍記載;

因命進酒,召周後、袁妃同坐對飲,慷慨訣絕。嘆曰:“所痛者,我闔城百姓耳。”以太子、永王、定王分送外戚周氏,謂皇后曰:“大事去矣。爾宜死。”各泣下,宮人環泣。

這段文字見之於《崇禎實錄》。《甲申傳信錄》、《烈皇小識》均無“所痛者,我闔城百姓耳”的說法,也未記載崇禎的哭,不知道哪一種記載更可信。不過,從常情推斷,崇禎最後的生死一慟,還是可能的。

三月十九日夜裡,這位好哭的皇帝吊死在煤山。

自來皇帝的形象,都是高大上無比輝煌的,跟哭似乎沾不上邊,可崇禎就是這麼一個好哭的皇帝。他的哭,包含了對大明江山的熱愛,而在中國人眼裡,愛政權和愛國是一樣的道理,所以,封他一個“愛國皇帝”在邏輯上也是說得通的。只是哭泣終究未能挽救大明朝的命運,更何況局勢分崩離析之時的哭泣,也已經為時已晚了。

其實,早在崇禎元年十月,刑科給事中張國維言五事,就已經道出了大明朝的滅亡之相,不知道崇禎在死前是否還曾想起過,想來應該是早已忘卻了吧:

聰明天縱之主,又乘以求治太銳,則事有兢絿,情有隱顯,胡由周知?皇上以綜核之甚,而拙者局蹐以避咎,巧者委蛇以取容,誰有展布四體以營職者?今日之治,象極精明,而腹心手足之誼亦微薄矣,則智臨與寬裕,願皇上之兼濟也。臣之侃侃有所譏切者忠也,阿諛承旨者佞也,惟明主可與知此。

祖宗朝,相臣有封還詔旨者,有揭帖十數上而爭一事者,有諫官交明其不可、必邀主聽而後已者。今閣臣一奉詰責,則俛首不遑;一承改票,則順旨恐後。聖政固幸無闕,循此以往,萬一處置未宜,亦將端揆不敢執,在廷不敢諍乎?況自崔魏摧殘後,媚眉柔姿,卒未易革,急須一番摩厲,嗣後每決一策、行一政,必以舉朝不言為懼,以日聞其過為喜,則不自聖而益聖矣。願皇上之虛受也。

召對原以通下情而弘獻替也,古未聞以召對而獲罪者。今則唯誦天語煌煌,諸臣且有不能置對矣。至如臣同官熊奮渭,多言受譴,亦復何辭?第以刀俎之餘生值懸鼗之嘉會,還朝者十日,依光者一朝,量改薄罰,以示求言之時勿罪言也,誰不感奮乎?士氣易折而難伸,人才難得而易盡,願皇上之重念也。

職方以一字而獲戾,重邊事也;而重邊事,益當惜其清。臺臣以發奸而受譴,飭法官也;而飭法官,還當壯其氣。懲之固服皇上之英武,寬之又服皇上之含弘,一轉圜而不兩收其美乎?

聖主救民飢溺,當如抱破甕沃焦釜。浙之水災,撫臣所報井廬與人民俱空,皇上敕下戶部勘實蠲恤。夫勘報而後恤,則此時之追呼己及於餓莩矣。且恐勘覆之後,廟堂還因司農仰屋而秦越此一方也。況戶丁已絕,徵無可徵。何如即下尺一之詔,敕撫臣將沿海被災地方勘寔,即行酌量蠲賑,具冊報聞。庶遐方海濱皆知痛逾切肌,恩不停晷。願皇上之速霈也。

凡此數條,皆伏隱几於已然,而天已示象於從類。澤不下究,則位下者不安;上太操切,則陽剛之氣不以時斂;正氣約結,則僭賜蒙風之咎互徵。保治之規,當防其漸。昌言之日,須道其危。故不識忌諱,以祈仰酬祗修之至意。

哭也要哭的有格調:崇禎的眼淚

2020年4月12日於了不了齋

【註釋】

[1]此事《崇禎實錄》、《國榷》、《明通鑑》等皆繫於二月己巳(二十四日),惟李遜之《三朝野記》卷六繫於正月二十四日(未注干支)。

[2]此事李遜之《三朝野記》在於三月十八日早朝。但《崇禎實錄》、《烈皇小識》、《甲申傳信錄》、《明通鑑》等書均繫於十七日,此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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