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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2021-12-15由 前沿漲姿勢 發表于 歷史

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對於御史臺這個機構,相信大家或多或少都聽說過,御史臺這個機構從東漢時期開始出現,一直延續到了元朝,在各種影視劇中經常出現。但是在明朝統治的初期,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卻把御史臺改成了都察院。清朝入關以後,繼續沿用都察院制度。那麼,御史臺和都察院到底有什麼區別呢?作為開國皇帝,朱元璋為何要撤銷御史臺?今天,我們仔細聊聊這個問題。

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首先,我們聊聊御史臺建立的時間,御史臺出現了東漢時期,歷經魏晉南北朝、隋唐宋元等歷代王朝。在唐朝文獻《唐六典》中有明確的記載:“

御史臺,漢名御史府;後漢曰憲臺,時以尚書馬中臺,謁者為外臺,謂之三臺。魏、晉、宋、齊曰蘭臺,梁、陳、後魏、北齊、隋皆曰御史臺,皇朝因之

。”御史臺的結構是這樣的,設立御史大夫1人、御史中丞2人,這三位屬於御史臺的高階領導。

御史臺分為臺院、殿院和察院三個機構組成,其中,臺院侍御史4人、殿院殿中侍御史6人、察院監察御史10人。那麼,御史臺的主要工作是什麼呢?在隋唐歷史文獻中非常詳細:“

故御史為風霜之任。彈糾不法,百寮震恐,官之雄峻,莫之比焉。舊制:但風聞彈事,提綱而已

。”由此可見,御史臺的主要責任就是彈劾和監察。不過,到了唐朝統治時期,御史臺的權力開始進一步提升。御史大人成為了正三品高官,御史臺開始介入司法程式。

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到了唐朝統治的中後期,侍御史“

掌糾舉百僚,推鞫獄訟。其職有六:一曰奏彈;二曰三司;三日西推;四曰東推……

”由此可見,御史臺開始設計司法稽核程式。但御史臺也有自己的問題,御史臺的機構設計並不大。對各地官員的監察能力不足。此外,御史臺的整體地位不算太高,在彈劾和監察的過程中,御史們的底氣不足。歷經唐宋元三朝以後,公元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明朝。明朝建立以後,開始大規模的北伐,將元朝勢力趕回了北方草原。不過,明朝沿用了元朝各方面的行政制度,其中就包括御史臺。

朱元璋在位時期,皇權的影響力明顯提高。作為最高統治者,朱元璋敏銳的察覺到了御史臺的各方面問題。主要問題有:

一、御史臺在朝廷的地位不高,無法與其他重要部門抗衡。第二,御史臺的機構過於簡單,無法有效監控各地官員、第三,御史臺的權力範圍太小

。公元1380年,朱元璋撤銷了已經延續了1000多年的御史臺制度。但遲遲沒有推出替代御史臺的機構,由此可見,朱元璋正在反覆考量新機構的地位和職權。

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兩年以後,也就是1382年,朱元璋正式推出了都察院這一機構。按照朱元璋自己的話說:“罷御史臺者,非罷御史,罷其總領之御史大夫。”至於為何要建立都察院,這與明朝的政治結構有關。朱元璋廢除了丞相制度以後,全國各方面的事務都需要由朱元璋親自負責。朱元璋天天忙得焦頭爛額,曾經感嘆道:“

朕代天理物,日總萬機,安敢憚勞。但朕一人處此多務,豈能一一週遍。苟至事有失宜,豈惟一民之害,將為天下之害; 豈為一人之憂,將為四海之憂

。”

由此可見,朱元璋明白自己不可能知道天下的所有事,建立都察院,正是為了加強對全國各地的監察力度。那麼,都察院如何做到這一點呢?首先,都察院屬於正二品的衙門,與朝廷的六部平起平坐。都察院左都御史和六部尚書被稱為“大七卿。”此外,朝廷授予都察院很大的權力。各級御史在正常的彈劾、監察工作中,其他各級官員不得阻攔。

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明史》中記載了都察院的權力範圍:“

御史為朝廷耳目, 而給事中典章奏,得爭是非於廷陛間,皆號稱言路。凡朝會糾儀,祭祀監禮。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有大政,集闕廷預議焉。蓋六部至重,然有專司,而都察院總憲綱,惟所見聞得糾察

。”都察院設立了

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僉都御史

等中高層領導。

下分為13道,對於明朝的13個行省,總計設立七品監察御史110人。與之相比,御史臺監察御史的數量只有54人。從機構規模編制來看,都察院比御史臺擴大了2倍以上。13道對於13崗位行省,意味著監察御史們能夠監控、彈劾各地區的各級官員,這是之前的政權所沒有的。都察院還是一個特權,那就是司法監督權。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被稱為“三司,”如果出現重大案件,刑部負責審判。大理寺負責複核和批准,都察院則負責監督。如果沒有監察御史在場,所有的司法程式都不能展開。

明朝統治的初期,朱元璋為何把御史臺,改成為了都察院?

朱元璋撤銷了御史臺,並不是不再保留監察機構,而是進一步提高了這一機構的職能。由於都察院的權柄很重,涉及的領域又很廣,都察院各級御史的選拔工作非常嚴格。明宣宗朱瞻基對於御史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己身不正而欲正人,得乎?凡在風憲必以潔己為先

。”一般來說,都察院的御史們基本上都是從新科進士中挑選出來的佼佼者,而且有責任心,不怕得罪人。從各方面的角度來看,朱元璋建立了都察院以後,在各方面都加強了對全國的監控能力。

清朝入關以後,由於之前並沒有什麼行政管理經驗,因此,清朝照搬了明朝一系列的行政制度。在清朝統治時期,都察院仍舊是朝廷的主要核心部門之一。此外,都察院的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等官職,成為了地方總督、巡撫們榮譽頭銜的標配。一般來說,總督都加封了都察院右都御史的官銜,巡撫則加封了右副都御史的頭銜。因此,下級官員稱呼總督為“

制臺或者部堂

,”稱呼巡撫為“

撫臺或者中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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