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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把顧客當上帝,上海一水果店老闆被一個陌生顧客陸續“借”了近60萬

2021-08-21由 周到客戶端 發表于 歷史

“我就到他的水果店買過幾次東西,對他本人也沒有印象,他對我也不熟悉。”

“我不認識他,我只是一直和他在微信上聊天,內容也都是圍繞著借錢還錢。”

雙方都自稱並不熟悉對方,僅僅是在水果店買過幾次水果,甚至連對方長相都不記得,但為何被告人朱某能一次次從被害人手中騙取共計近60萬元,甚至在被害人第一次報警後又騙取其30餘萬元?

近日,由閔行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朱某詐騙一案在閔行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鑑於被告人朱某具有自首情節,其親屬代為退賠被害人人民幣40萬元,並取得諒解,且達成後續還款協議,法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真把顧客當上帝,上海一水果店老闆被一個陌生顧客陸續“借”了近60萬

稀裡糊塗被“顧客”騙走26萬

王偉(化名)是個水果店主,為了能儘可能多地搶佔周邊社群使用者,他還特地建了一個銷售水果的微信群,熱情邀請來自家店購買水果的顧客進群,享受最新優惠資訊。

2020年4月20日,男子朱某突然跟王偉發了微信,說是要借32元用於醫院辦理業務。看著自己跟朱某往期空白的聊天介面,王偉心中泛起了嘀咕,“這人是誰?應該是透過我水果店微信群加我微信的顧客吧。”

手機那頭的朱某彷彿看穿了王偉的顧慮,又補充了一句,“我就住在你水果店附近,從醫院回來就還你。”王偉一時也沒多想,直接就透過微信轉賬給對方32元。

又過了一週多,朱某再次向王偉發微信詢問,是否能再給自己轉賬100元當作路費,後來朱某又向王偉要了68元說湊滿200元后再還給王偉。熱心腸的王偉想著多個朋友也多個顧客,便將錢都轉賬給了朱某。但過去了幾個月,朱某一直沒有還錢給王偉。

9月6日,王偉沒想到一直“隱身”的朱某居然又在微信上聯絡了他。朱某先是發了一張1200元的轉賬記錄截圖,告訴王偉自己是有些積蓄的。但因為朱某在學校期間欠了校園貸,變成失信人員,需要把賬戶委託給一家三方公司做資金監管,

只要你再轉200元到我的銀行卡做一個流水證明,這樣平臺方才能放錢給我,等我拿到放款後立馬還錢。”

接下來,朱某陸陸續續又用類似的理由,比如王偉打給自己打的錢備註弄錯了、打款時間不對、銀行卡資訊不對等理由向王偉借錢,王偉糊里糊塗輕信了朱某編造的各種理由,陸續給朱某轉了26萬餘元。看著跟朱某之間只有轉出、幾乎沒有轉入的轉賬記錄,王偉越想越不對勁,便選擇了去派出所報警。

真把顧客當上帝,上海一水果店老闆被一個陌生顧客陸續“借”了近60萬

報警後又被騙了30多萬

王偉報警後因為害怕朱某“破罐子破摔”,並沒有告訴朱某他已經報警,而是選擇嚇唬朱某,“我馬上就要報警了,你快點還錢吧。”

在王偉意料之中,朱某馬上透過微信轉賬給王偉8700元。但這邊王偉剛放鬆警惕,那邊朱某就告知他,自己的銀行卡是被凍結的,被第三方監管公司監管著的,錢一直放在銀行卡內不會有人動的。但如今因為自己還了這筆8700元,導致被監管公司發現了,“如果你想拿回我欠你的錢,你就需要轉雙倍的錢給我,讓我交給監管公司才行。”

著急拿回錢週轉水果店資金流的王偉,便向朱某轉了雙倍的錢。朱某拿到錢後,又跟王偉謊稱,這段時間自己已經完成監管公司要求的所有任務,只要這段時間內,自己銀行卡、支付寶、微信等沒有任何的資金往來,監管公司就會將先前所有的錢還給王偉,“但這段時間我有一個朋友往我微信裡轉了錢,所以你又要再給我雙倍的錢,我才能完成任務。”

同時,還有一個自稱是監管公司的人請求加王偉微信,該員工在微信上向王偉證實,朱某的資金確實是在被監管。本來還半信半疑的王偉更加確信朱某說的是真話,所以王偉又將錢款轉給了朱某。就這樣,王偉又被朱某騙了30多萬。

真把顧客當上帝,上海一水果店老闆被一個陌生顧客陸續“借”了近60萬

配圖,圖文無關

環環相扣的詐騙套路

王偉沒想到,當初在微信上號稱是第三方資金監管公司員工的人,正是朱某自己捏造的“虛構角色”。朱某一人分飾兩角,給王偉設下了環環相扣的詐騙套路。

直到朱某到案後,王偉才徹底緩過神來。

朱某到案後被問及為何與王偉不熟悉,他卻將這麼多錢借給自己時,朱某認為首先是編造的自己銀行卡被監管公司監管的理由發揮了作用;接著,新上場的虛構“第三方監管公司員工”角色又進一步幫助其穩住了王偉。朱某供述:“反正也從他這裡借了這麼多了,索性全部借過來把我之前的空洞給補上,補好了我就可以繼續問其他網貸平臺借錢了。”

閔行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朱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59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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