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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時期的郡縣制度是怎麼樣的?秦始皇時期的郡縣制度是怎樣的?

2021-06-30由 藍星赤縣修撰 發表于 歷史

中國郡縣的制度,是秦始皇時代確立的。始皇之前是封建制度。這種說法似乎與一些固有觀念不同,但這才是歷史真實。

秦始皇之前的周朝實行的是封建制度。封建的真正含義是周天子把土地分封給同姓親族或有功的大臣,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諸侯國,所謂分封建國。

一方諸侯在自己的封國裡有著至高無上的權力,他可以二次分封,設定官員,徵派賦役,甚至建立武裝部隊等。但也並不是可以為所欲為,作為周天子的諸侯,要繳納貢賦,隨從周天子作戰等。

這種制度極大調動了各諸侯國生產建設的積極性,在地廣人稀的情況下,可以快速擴大周天子疆域,提高生產力水平,提高戰爭能力,擴大人口數量。

但是在周朝後期的戰國時代,幾百年的多次多層分封,加劇了各諸侯國的利益紛爭,周天子控制力減弱,一些發展較好的大諸侯國開始兼併小國,於是合縱連橫,連年征戰,嚴重阻礙了生產力發展。

由於社會矛盾急劇變化,利益關係複雜多變,各諸侯國既有發展的需要,又有徵戰和自衛的需要,客觀上形成了中國古代最偉大的百家爭鳴的時代。各位大咖紛紛走上歷史舞臺。

秦始皇在征戰過程中,為了更好的控制艱難奪得的土地,每打下一個地方,就設立一個郡,派遣官員管理,避免重蹈封建制的泥坑,同時加強了中央集權。

秦始皇一統天下後,順理成章的建立了郡縣制。這也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後對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現在所講的封建制度是一種社會制度,與周朝的“封建制度”是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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