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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300餘人非法集資1.2億餘元!三亞開庭審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21-10-12由 精妙話語 發表于 時尚

導語

日前,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對上海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丁某健、戎某穎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進行公開審理。兩人向不特定人員售賣酒店客房使用權、康養會員卡並承諾還本返利的方式變相吸收社會公眾資金1。2億餘元。

向300餘人非法集資1.2億餘元!三亞開庭審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01

公訴機關指控:

2018年4月開始,揭某(另案處理)成立三亞市某海景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某海景酒店),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透過公開宣傳,向不特定人員售賣酒店客房使用權、康養會員卡並承諾還本返利的方式變相吸收社會公眾資金。

同期,被告人丁某健代表被告單位上海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某房地產公司)與某海景酒店簽訂長包房銷售代理合同,負責獨家代理銷售,並按10%至20%的比例獲取佣金提成。

後丁某健組織某房地產公司員工及第三方渠道商開展某海景酒店名下三亞灣總店、大東海店、夏日百貨店的長包房和康養會員卡銷售工作,共計向311人銷售前述產品。

被告人戎某穎作為某房地產公司銷售部總監,主要負責招聘、管理和培訓銷售人員,安排銷售人員接待投資人看房、籤合同和統計成交業務量。

經審計,某房地產公司、丁某健和戎某穎共協助揭某吸收社會公眾資金1。2億餘元,向投資人返利金額400多萬元。

02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某單位房地產公司和被告人丁某健、戎某穎明知他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非法吸收社會公眾資金,仍積極協助吸收公眾資金1。1億餘元,數額巨大。

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追究刑事責任。

向300餘人非法集資1.2億餘元!三亞開庭審理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單位、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整個庭審活動規範有序。

目前案件已休庭,將擇期宣判。

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廣大群眾,

要樹立正確理財理念,拒絕高利誘惑,謹慎投資理財,遠離非法集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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