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而復始的溺亡事故,誰該為此負責?
近段時間的新聞,一邊是奧運會的比賽坐過山車,一邊看著這些青少年溺水身亡事件心痛不已。
夏季是他們期待已久的暑假,不該成為終結他們生命的時節。
7月7日,山西永濟城西舜帝壩黃河邊,5名學生溺水遇難,1人失聯。
7月7日,河南南陽2名少年在水庫游泳,不幸雙雙溺亡。
7月10日,湖南湘潭5名青少年在夜泳時發生意外,全部溺亡。
7月11日,遼寧鞍山6名小學生溺水身亡。
7月13日,湖南永州3名未成年人落水溺亡。
8月8日,遼寧撫順7名初中生去水庫遊玩,2人不幸溺亡。
……
而導致這一個個脆弱的年輕生命滑向死亡深淵的罪魁禍首,無一例外是野泳。
所謂野泳,指的是在河流、水庫、池塘、湖泊、溪邊、海邊等野外開放性水域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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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水域,看起來風平浪靜、水質清澈,而且人少、無人看管,是青少年心目中游泳的絕佳聖地。
但實際上,那是非常非常危險的地方。
由於天氣炎熱,加上小孩子天生對水沒有抵抗力,於是三五成群結伴去野泳。
或許是因為心智尚未成熟,他們無知危險,無視警示牌,只沉浸在圖涼快、嬉鬧的樂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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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會點游泳技能在水裡就很安全,殊不知水底地形複雜、雜草叢生、深淺不一,根本防不勝防。
一旦踩空,一旦腿抽筋,就陷入了死亡的邊緣。
還有的看見同伴落水,第一時間跳下水去救,但會游泳不等於會營救。
盲目下水徒手救助溺水者,很可能會被拉入水中一併溺亡。
每一起溺水事故發生的背後,都會對一個家庭造成難以修復的沉痛傷害和打擊。
而這樣的悲劇,幾乎每年夏天都一遍又一遍上演。為什麼就不能杜絕呢?
責任到底歸咎於誰?有人說是學校防溺水教育做得不夠,有人說是家長監管不到位。
有人說是社會基礎設施建設得不到位,還有人說是孩子自己作死。
想必學校老師和家長在萬分悲痛的同時,面對指責,也覺得冤屈。
明明每天都在大力教育防溺水知識,明明時時刻刻都在告誡孩子不要去野泳,可還是止不住孩子的叛逆和好奇。
可老師和家長們想過沒有,你們面對的是正處於叛逆期未成年的孩子。
他們看似什麼都懂,但心智是不成熟的,對未知的危險是沒有預判概念的。
即便你們說一千遍道一萬遍不要去野泳,防溺知識每天宣傳。
但在他們看來,溺水離自己很遙遠,除非親眼看見事故發生,否則永遠都抱有僥倖心理。
所以,光口頭教導是遠遠不夠的。
除了要強化預防溺水教育,傳授溺水時如何自救互救技能外。
學校和家長還必須要將監管職責履行到底。
比如採取巡河措施,比如隨時隨地掌握孩子行蹤,儘可能陪伴孩子。
尤其是農村地區的留守兒童,更需要給予足夠的關心。
家長一定要叮囑委託監護人看好孩子,萬萬不可放任不管。
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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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社群很有必要對過去高發溺水事故的水源地,採用柵欄隔離、影片監控、定期巡邏等方式讓未成年人遠離危險水域。
同時,小優也呼籲國家有關部門加大對公共遊泳館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
最好是每個鄉鎮都能建一座對未成人年免費開放的游泳館,並加強有用技能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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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亡悲劇的杜絕需要學校、家長、社會、國家多方力量齊心合力。
願以後的每個夏天,不再有這樣的新聞,願每個孩子的每個暑假都能平安快樂地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