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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姐姐就要讓著弟弟妹妹?父母不要被陳銘高深的言論所迷惑

2021-04-15由 一諾媽聊育兒 發表于 母嬰

父母應不應該教哥哥姐姐讓著弟弟妹妹?看到《奇葩說》這個辯題之後,我本來不想說這個話題的,因為這看來是再簡單不過的一道判斷題:在我們絕大多數的普通父母看來,“教”哥哥姐姐“讓著”弟弟妹妹,是父母採取或命令、或說教、或講道理的方式,強迫哥哥姐姐“讓”弟弟妹妹。這是大眾的理解,也是全場觀眾對這個話題投票時的原因和結果。

謙讓是一種美德:

在整個辯論過程中,反方三位媽媽的觀點都很好理解,大家也都能聽得懂。到了“辯論之神”黃執中這,其實也很好理解,簡單的解讀是:

1、哥哥姐姐讓著弟弟妹妹,他把大的讓著小的概念偷換成了謙讓是一種美德。

2、他重新定義了“教”這個概念。

哥哥姐姐就要讓著弟弟妹妹?父母不要被陳銘高深的言論所迷惑

等到了“愛神”陳銘這裡,重點來了。

說實話,看陳銘的辯論,我剛開始聽第一遍的時候,也沒有聽明白。在我又聽了兩遍,在其中關鍵話語停頓、記錄之後,才算是徹底明白了。

下面我就來班門弄斧,簡單分析和反駁一下。

2歲,是一個分水嶺

陳銘提到了發展心理學,在一張紙的兩面畫上不同的畫面,展示了幼兒2歲之前,是沒有視覺轉換能力的。

陳銘說這個的用意是想告訴大家,幼兒2歲之前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他的心裡只有“我”和“我的”,沒有他人,不會區分他人和他人的利益,這需要後天的引導和練習。

對兒童發展心理學懂一些皮毛的我認為,“愛神”說的這個觀點無比、非常、十分的正確。

實際上,兒童在學齡前(0-7歲)都是在發展和完善其“自我”的,他們很少有能力和精力去關注他人的需要和感情。

但是,劃重點:

兒童只有“自我”發展完善了,才有能力更好的處理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關係和利益衝突。否則,一個完全沒有“自我”的人,在處理和他人的關係時,只會是一個一味退讓,犧牲自己利益滿足他人利益的老好人;一個”自我“發展不完善的人,極大可能是一個極度自私自利的人。這一點陳銘提到了,即超級巨嬰。

這就是我一直提倡當孩子在物權敏感期,即“我的”時候,不要強制孩子分享。孩子首先是透過“我的”外在的、能看見的、能摸得著的、實實在在的物品,來確定“自我”,然後逐漸的從外在到心理,逐步確定“自我”的概念。

辯論當中,陳銘講了自己女兒在有了妹妹之後仍舊要和媽媽一起睡的小故事,他解釋了公平原則,向女兒一說就說通了。陳銘的大女兒和小女兒相差3歲半,和大女兒說還能說得通。

如果用陳銘2歲分水嶺的觀點,那些老大還不到2歲的時候,家裡老二出生了的家庭,那些雙胞胎的家庭,這個問題是不是就無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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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並不是一個動態平衡

在講過大女兒要和媽媽一起睡覺的故事之後,陳銘總結了一句經典的話:這是一個動態平衡,你今天所有讓的部分在未來,當他到你同樣年齡的時候,都會收穫那個年齡時候的公平。

這句總結話讓我到現在都聽得稀裡糊塗的,因為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弟弟妹妹到了哥哥姐姐在同樣年齡的時候,能夠收到同樣公平的案例和事件。陳銘的大女兒在三歲半的時候要面臨和媽媽分開睡的困擾,小女兒在三歲半的時候就一定會有另一個小生命來使自己和媽媽分開嗎?顯然不是。

只要我們觀察我們身邊的父母和長輩們,凡是有“哥哥姐姐要讓著弟弟妹妹”觀念的人,這就不是一個動態的平衡,而是一個固態的靜止。有這樣觀念的父母和長輩,不管弟弟妹妹多大了,哪怕他七老八十了,他就仍舊是弟弟妹妹,你是哥哥姐姐,你就應該有著“讓”的概念。如果弟弟妹妹不要,你還得感激弟弟妹妹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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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和“他人”的關係

這一點我在剛才已經提到了,上文主要說的是幼兒的“自我意識”,這裡重點說一下“我和他人”的關係。

能夠劃分清楚“自我”和“他人”,清楚明白“我”和“他人”的利益衝突,才能夠完善處理自我和他人,自我和他人的利益關係。

其實說白了,就是陳銘提到的讓孩子學習自我和他人的邊界感,清晰自己和他人的關係應該是建立在有原則的邊界感之上的。

所以,陳銘提到,我們必須教孩子學會“讓”,強者向弱者讓出一部分利益,是一種美德。

在此,陳銘老師又講了一大堆無比正確的廢話(勿噴哈哈哈)

首先,在一個家庭裡,孩子和父母關係的相處遠勝於兄弟姐妹之間關係的相處,而有原則的邊界感同樣是孩子從和父母的相處中習得和領悟的。

其次,“自我”和“他人”的關係,是一個寬泛的概念,沒有年齡的劃分,這和哥哥姐姐弟弟妹妹有著天然年齡的劃分有著本質的區別。

最後,陳銘老師提到,當你做到了“讓”,為你豎起大拇指;當你沒有做到,我們也不要道德綁架。咦?這個觀點不就是謝楠反駁黃執中時候的觀點嗎?如果孩子自己主動的讓了弟弟妹妹,那我們鼓勵,但是如果哥哥姐姐不想“讓”,我們也接受孩子這樣做。

哥哥姐姐就要讓著弟弟妹妹?父母不要被陳銘高深的言論所迷惑

寫在最後

黃執中和陳銘老師的觀點,其實都是重新定義了“教”這個概念,就像劉擎教授的說的,這個“教”字本身就有教導、引導的意思。如果家長能夠根據兒童發展特點,正確的引導孩子,讓孩子不是壓抑自己的願望和情緒,而是心甘情願的、主動的“讓”弟弟妹妹,這樣的“教”,我一樣支援。

(部分圖片來源網路侵權聯絡刪除)

我是一諾媽聊育兒,80後全職寶媽一枚,一手帶娃一手碼字,致力於做科學育兒的踐行者和分享者,如果您喜歡,感謝您的關注,讓我們一起探討育兒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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