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到底該不該教大寶讓著小寶?《奇葩說》的答案是……
《奇葩說》有一個辯題很有意思,引起了一堆寶媽的激烈討論——
在節目現場,觀眾投票的結果是:
3成認為該教,7成認為不該教。
彈幕中的大部分也認為不該教:
“都是第一次做人,憑什麼我就要讓著你!”
這是很多二胎家庭都無法迴避的問題,光從節目播出後,辯題上了微博熱搜就能看得出,這個問題有多受關注。
“弟弟妹妹還小,你讓著他們一點好嗎?”
這樣的對話不止發生在二胎家庭,甚至我們小時候都經歷過。大人們雖然嘴裡問著“好嗎”,但其實已經變成一個
預設應該執行的命令。
如果孩子順從,皆大歡喜。如果孩子不從,那就是不懂事。
有的人站出來為哥哥姐姐們鳴不平,認為稍大的孩子也是孩子,不應該“強制”他們讓;也有人說既然是兩個孩子,一碗水端平不就好了嗎!
一碗水端平談何容易?作為家長,我們真的能做到嗎?
正方的陳銘給大家分享了一張圖。
分配過程的公平,
依舊沒讓小寶獲得大寶的視野;而
分配結果的公平,
卻讓父子三人都順利觀看到了比賽。
陳銘強調,
父母追求的公平,應該是“公平的規則”,而不是“平等的劃分”。
他還用自己孩子故事,告訴大家如何向孩子傳達這份公平。
陳銘有兩個女兒,相差3歲。還不到1歲的妹妹需要每兩小時喝一次奶,所以由妻子陪著睡覺。
但是顧此失彼,4歲的姐姐沒有了媽媽的陪伴,開始有了小情緒,
覺得媽媽更在乎妹妹,不愛自己了。
陳銘夫妻的方法是,讓姐姐知道她已經得到過這份陪伴了。
有了公平的比較,姐姐不再覺得妹妹“搶”走了媽媽,並且自願“讓”出這個讓媽媽陪睡覺的機會,也懂得了“讓”的美德。
兩個例子都很有說服力,但是小兔還是看到了一條彈幕:“不能說是公平吧,讓是權衡利弊後的做法,獨生子女就沒有這個問題。”
小兔覺得這位網友的意思是:不喂妹妹和不陪姐姐相比,前者後果更加嚴重,父母做出了選擇,
這是父母覺得的“公平”。
如果和獨生子女家庭比,姐姐確實得到的少了,這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公平”?
而反方的謝楠則認為,哥哥姐姐的“讓”,是對他們變相的傷害。
謝楠說,自從他們家有了小寶,哥哥出現了
“退行”現象。
在有弟弟之前,哥哥已經養成了良好的習慣,和父母的溝通也很順暢,但是有了弟弟之後,他開始出現
在地上爬行
、重新用回安撫奶嘴
等行為。
謝楠甚至帶哥哥去看了醫生,醫生從孩子的行為判斷——哥哥在刻意模仿弟弟,因為他覺得自己與父母原本的相處方法失效了,而弟弟那套方法更加有效。
這時候謝楠才意識到,在哥哥眼中,弟弟的出現就是在和他爭奪爸爸媽媽,而教他“讓”,在哥哥看來就是要他主動退出這場爭奪,這讓他有了強烈的失去感和不安全感。
他看到弟弟哭鬧打滾能得到爸爸媽媽的關注,於是他有樣學樣。
謝楠覺得,這種“讓”只會剝奪大寶學習爭取的機會,讓ta變得“懂事”且“順從”,
長大後或許就是一個唯唯諾諾的人。
反方的春曉也提出,哥哥姐姐一味地讓,只會讓弟弟妹妹更加任性驕縱,
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熊孩子、“小惡魔”。
當然,辯論場上,雙方都是站在同樣愛孩子的角度來思考和說服觀眾的,他們在以理服人的同時,難免會放大對方觀點中的不利因素。
現實生活給出的考題,往往比辯論場上更加複雜。
很多家庭中的“讓”,其實是父母為了省事制定出的規則,甚至長輩在兩個孩子之間,原本就是偏心的。
小兔看到過一個叫做《姐姐》的記錄片,小主人公蕊蕊和弟弟是龍鳳胎,但是家中重男輕女,媽媽在剖腹產時,認為女孩本就應該多照顧男孩,於是人為地讓蕊蕊先出生,
強行賦予了她姐姐的身份。
於是,毫無理由的照顧和謙讓,成為了蕊蕊的童年。
弟弟下棋耍賴,作為姐姐的蕊蕊“應該”包容,否則會遭到媽媽的斥責;
弟弟隨意動蕊蕊收好的玩具,作為姐姐的蕊蕊“應該”欣然讓出,做錯的弟弟卻被媽媽抱在懷裡哄;
弟弟霸佔電視要看球賽,想看少兒節目的蕊蕊卻被媽媽告知少數服從多數,大家都想(實際上只有弟弟)看球賽。
甚至弟弟脫口而出“把她殺了”這樣的詛咒時,媽媽也不覺得弟弟有錯。
這樣的偏心,父母卻毫無察覺,或者說是刻意忽略。當蕊蕊縮在角落,說出“你們都不喜歡我”的時候,爸爸覺得很驚訝。
在他看來,
兩個孩子吃穿都一樣,他覺得已經很公平了。
蕊蕊的申辯成為了無理取鬧和不懂事,小小的孩子最後被逼迫著承認錯誤。
蕊蕊並不是個例,很多二胎家庭的矛盾,其實都來源於關注、包容、陪伴等這些精神層面的不公平。
我同意陳銘的觀點,讓與不讓,關乎背後的公平。這個公平不是物質的公平,而是規則與愛的公平,也就是精神公平。
但是隻有當物質需求得到滿足時,我們才會來討論精神公平。我們的父母輩,很多時候是沒有資格來追究何為公平的。
小兔的父母都不是獨生子女,作為大哥的爸爸,和作為大姐的媽媽,從小就肩負起照顧弟弟妹妹的責任。
尤其我的媽媽,因為外婆去世得早,小姨一直都是由媽媽來照顧。媽媽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分配到了鄉鎮,還在唸書的小姨跟著媽媽一起轉學,媽媽到哪兒,就把小姨帶到哪兒。
那時候別說讓,小姨的所有生活,都是由我的媽媽來負責的。這公平嗎?
對於同輩的媽媽來說,這並不公平。
可是我媽和小姨的感情特別好,小姨對我也和對自己的兒子一樣親。從小沒有任何人要求我要讓著弟弟,小時候我們甚至經常打架,但是長大之後,我們比一般的親姐弟更親密。
這是一個以姐弟關係為主題的廣告,片中姐姐總是被要求讓著弟弟,照顧弟弟。最後卻造成了姐弟倆深深的距離感。
相比起這對姐弟,我是幸運的。因為我的父母教給我的,首先是如何愛家人,而後才是讓與不讓。
我的父母包括我的小姨,都會把讓與不讓的權利交還到我的手中。
正如謝楠所說:
“他可以發自內心地去給予,但也應該可以斬釘截鐵地說,我不要!”
我看到過一個二胎媽媽的做法,非常認同:
姐姐3歲,妹妹1歲,姐姐開始在意自己的外貌,喜歡漂亮的衣服,妹妹卻還沒有對美的認知。
於是媽媽經常帶姐姐買新衣服,而妹妹都在穿姐姐的舊衣服。
有一天,姐姐對媽媽說:“媽媽也給妹妹買點新衣服吧,她不能老穿舊的啊。”
所以你看,姐姐的需求得到了滿足,以己度人,她自然而然會去思考
“我想要的這些,妹妹是不是也想要”。
《奇葩說》的這場辯論,正方獲得了勝利。但其實在我看來,正反方的觀點不謀而合。
他們都在乎兩個孩子的內心世界,正方的“教”是科學合理的教,讓大寶在內心富足的情況下,學會謙讓。
反方的“不教”是給孩子空間,讓兩個孩子去探索彼此相處的方式,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們會找到雙方都認同的“公平”。
這其實是另一種教育的方式。
所以,相比起讓孩子懂得“讓”背後的公平,
教會孩子愛的能力更加重要。
首先我們要給予大寶足夠的愛,只有大寶不把小寶當做爭奪父母的敵人,才能真正接納ta,照顧ta,愛ta。
其次,處理兩個孩子的關係,我們需要跳脫出年齡,真正在兩個孩子之間建立平等。不僅是大寶需要讓小寶,必要的時候,小寶也應該讓著大寶。
我們要引導孩子,教育孩子。但教給孩子的,不是如何“讓”,而是
如何成為彼此更好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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