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童口罩,國家標準來了
2020年5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委)正式釋出GB/T38880-2020《兒童口罩技術規範》推薦性國家標準,該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兒童口罩技術規範》推薦性國家標準規定了適用於
6歲至14歲兒童用口罩的基本要求、外觀質量和測試方法
,同時提出了19項主要效能指標。
防護效能方面
兒童防護口罩
要求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於
95%
,防護效果不低於
90%
;
兒童衛生口罩
要求顆粒物過濾效率不低於
90%
,細菌過濾效率不低於
95%
。
舒適性能方面
考慮兒童生理發育階段的呼吸特徵,兒童防護口罩要求呼氣阻力和吸氣阻力均
不高於45Pa
;兒童衛生口罩要求通氣阻力
不高於30Pa
。在口罩佩戴的舒適性方面,標準推薦採用
可調節式口罩帶
。
安全效能方面
口罩應能安全牢固地罩住口、鼻、下頜,不應存在可觸及的銳利尖端和銳利邊緣,不應明顯影響視野;
口罩原材料不得使用再生料和可導致不良反應的材料,不應經過有氯漂白;
配有呼吸閥的口罩,其呼吸閥應牢固不變形,內部件不應脫落;不應使用繫帶式口罩帶;
鼻夾應承受20次對摺不斷裂;
口罩內層材料不應印花或染色。
標準嚴格規定了有害物質殘留,甲醛含量不高於20mg/kg;口罩外層的印花圖案不應掉色,禁用可分解致癌芳香氨染料;環氧乙烷滅菌殘留量不得高於2μg/g;不得檢出可遷移性熒光增白物質。
標準還規定了微生物指標應達到一次性衛生用品要求。
佩戴安全警示
《兒童口罩技術規範》推薦性國家標準對於兒童口罩的使用給出了明確的佩戴安全警示,比如:
兒童應在成年人看護下佩戴口罩,看護人應注意觀察並教育兒童正確佩戴口罩。
兒童佩戴口罩期間不應打鬧或進行中等和中等以上強度運動,不應拆卸呼吸閥及呼吸閥內部件;
如佩戴期間出現呼吸不適、面板過敏等症狀,應及時摘脫口罩,必要時應立即就醫。
口罩應及時更換,不建議口罩洗滌後重復使用,已使用的口罩不能交換等。
出現呼吸困難兒童不建議佩戴口罩。使用時應將與口罩佩戴無關的物件清理掉,等等。
《兒童口罩技術規範》推薦性國家標準由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提出,全國紡織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由中國產業用紡織品行業協會組織醫療器械、個體防護、醫療衛生、人類工效、紡織材料、檢測等方面專家共同完成編制工作。標準為正確選擇和佩戴兒童口罩、規範行業競爭秩序、加強市場監管提供了依據,為兒童口罩生產企業提供了技術支援和標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