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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回家的路費是計“差旅費”還是“職工福利費”要扣繳個稅嗎?

2022-02-16由 張張財稅 發表于 歷史

請問

我們公司有個規定,員工春節回家探親的路費是統一實報實銷的,請問這部分費用是計入“差旅費”還是“職工福利費”?需要扣繳個稅嗎?

答覆

不屬於差旅費,計入職工福利費。員工春節回家探親的路費屬於員工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應併入工資薪金依法扣繳個人所得稅。

參考政策一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財企[2009]242號)第一條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髮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裝置、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

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

,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專案中的其他支出。

參考政策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三、關於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 《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裝置、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託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裝置、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

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卹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參考政策三

《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31號)規定,

差旅費是指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1、城市間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出差乘坐火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所發生的費用。

2、住宿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入住賓館(包括飯店、招待所)發生的房租費用。

3、伙食補助費是指對工作人員在因公出差期間給予的伙食補助費用。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按規定標準包乾使用。

4、市內交通費是指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發生的市內交通費用。按出差自然(日曆)天數計算,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

參考政策四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各項個人所得的範圍:(一)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

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八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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