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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測街頭“15元祛痘”:刺針疑無醫療資質,誘導客戶辦網貸分期

2022-01-01由 南方都市報 發表于 女人

“預約15元體驗原價528元祛痘套餐。”近日,在廣州工作的小彭向南都記者報料,他看到“痘博士”的上述優惠後到“痘博士”廣州市黃埔區一門店體驗,店員多次誇大其臉上痘痘的症狀後遊說其做售價一萬多元的祛痘專案,小彭“被辦理”了分期付款,且並不知曉貸款利率。

南都記者來到小彭所述的“痘博士”門店實測“15元體驗祛痘套餐”發現,所謂“治療師”刺破面板進行粉刺清理、照紅燈,簡單診斷了臉部痤瘡狀態,並建議南都記者長期治療,稱不治療臉部痤瘡情況會惡化。同時,店員多次建議南都記者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治療費用。南都記者還發現,該門店牆面上僅公示直接為消費者提供簽署服務的工作人員的健康證明,或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證明。

低價體驗吸引進店,誇大“病症”影響心理判斷,推銷高價“治療”方案,鼓勵分期付款“祛痘”。事實上,南都記者走訪的廣州這家“痘博士”的套路,在全國其他各地也頻遭投訴。

有面板專科醫生告訴南都記者,使用針頭刺破消費者面板、使用紅光照射面部等行為,必須由專業醫護人員來操作。

實測:

強迫顧客拍照,

中途“治療師”離開不換指套繼續操作

近日,在廣州工作的小彭向南都記者報料,他看到“痘博士”的上述優惠後到“痘博士”廣州市黃埔區一門店體驗,店員遊說其做售價一萬多元的祛痘專案,小彭“被辦理”了分期付款,且並不知曉貸款利率。

實測街頭“15元祛痘”:刺針疑無醫療資質,誘導客戶辦網貸分期

根據小彭的報料資訊,近日,南都記者來到位於廣州市黃埔區文衝地鐵站附近一家“痘博士”門店。

據知名點評App上的該店鋪簡介,“痘博士”自稱是祛痘行業大品牌,成立於2011年,專注於專業祛痘產品、技術的研發及準化祛痘服務;近200家全國連鎖機構遍佈全國30餘省的一、二線城市。並稱,9年來“痘博士”已為400萬痘友找回肌膚健康。痘博士深耕“祛痘標準化”,已做到“規範化祛痘運營管理”、“科學化祛痘核心技術”、“標準化祛痘服務流程”,又稱可根據個人意願,簽約祛痘,無效賠付。

進店後,店員要求南都記者出示身份證實名登記,並支付了15元的體驗費用,稱這樣做是為了避免顧客在不同門店重複參加。15分鐘後,一名被稱為“許治療師”的女子將南都記者領至房間內體驗“祛痘”。

體驗中,“許治療師”先是為南都記者洗臉,並介紹稱,“痘博士”自主研發了適合任何膚質的護膚產品。

洗完臉後,“許治療師”拿起手機準備為南都記者拍攝臉部照片,聲稱為了作為治療前後的對比,用於記錄檔案。南都記者多次拒絕後,身邊走來一名被稱為“薛主任”的女子,在南都記者強烈拒絕情況下,“薛主任”仍用一平板電腦拍攝數張記者臉部的照片,其承諾“只是拿來做對比,絕對不會給別人看”。

隨後,“許治療師”使用儀器朝南都記者臉部進行熱氣噴霧後,戴上十個指套,拿起一根約6釐米長的針頭稱要幫南都記者清理臉上的粉刺,並拿出了鏡子讓南都記者可以見到這一過程。

實測街頭“15元祛痘”:刺針疑無醫療資質,誘導客戶辦網貸分期

黃埔門店中公示“治療師”的健康公示欄。

“許治療師”在南都記者額頭、兩頰等部位刺破面板,嘗試用針頭挑出或用指尖擠出毛孔中的“粉刺”。然而,南都記者觀察發現,“許治療師”數次刺破面板後並無脂肪粒或粉刺,用手擠也只能擠出組織液。

帶著手指套清理粉刺過程中,“許治療師”離開了五分鐘,且帶著指套接觸了其他物品。回來後,其沒有更換指套、重新拿起針頭繼續清理粉刺。

清理過程中,“許治療師”告訴南都記者,南都記者的面部屬於面部痤瘡1級,需要定期清理毛孔。她還聲稱:“像你這種情況來做祛痘套餐是比較好的,可以抑制面板往壞的方向發展,也不貴,你現在需要做的治療一年才6800元。”當南都記者詢問臉部僅有幾顆痘印是否也算是有痤瘡問題,對方表示,現在臉上的痘印都是從粉刺慢慢發展來的,久而久之會黑色素沉澱,形成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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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療師”所用工具。

結束清理粉刺的環節之後,“許治療師”拿來一臺“紅光儀”照在臉上15分鐘。之後,敷上“舒緩面膜”。

“許治療師”自稱是學護理學的,並未迴應是否在醫院或者醫療機構從事過醫生或護士工作。該門店僅公示了該“許治療師”的健康證明,顯示其年齡為21歲,工種為“公共衛生”。

主任

”診斷:

展示其他患者姓名電話照片等資訊

結束上述療程後,“許治療師”將南都記者引至另一個房間,上述“薛主任”來對南都記者的面板狀況做相關“診斷”。

“薛主任”在給南都記者“診斷”時,在沒有任何問診、觀察的情況下,直接向南都記者表示,就目前面板情況建議長期結合儀器、產品臉部進行定期清潔護理,並將南都記者的臉部定性為“1級痤瘡”,針對此情況治療方案要花費6800元。

南都記者問及門店裡的治療師是否都是有執業資格,“薛主任”未正面回答,並表示,治療師有護理學專業的畢業生,也有從社會招聘的人士,由“痘博士”組織上崗培訓。

實測街頭“15元祛痘”:刺針疑無醫療資質,誘導客戶辦網貸分期

黃埔門店內。

被問及為何沒有肌膚檢測就做出上述“診斷”結果時,對方才拿出一臺檢測儀,在沒有任何消毒措施的情況下直接在南都記者臉上滑動。此時,“薛主任”稱:“你的面板紋理還是比較清晰的,但兩鬢有少量粉刺。”並建議根據其治療方案建議每週2至3次。

此外,“薛主任”還展示了部分客戶的治療前後情況對比。螢幕上,消費者的姓名、電話、治療時間、治療次數等資訊一覽無餘,消費者面部的照片也沒有經過馬賽克處理,此舉與“薛主任”此前給南都記者拍照時承諾“絕對不會給別人看”相悖。“薛主任”還多次強調當天籤服務協議才能享受500元的優惠。

南都記者表示費用略高,對方隨即提議使用螞蟻花唄,或選擇使用“痘博士”公司和其他公司合作的網路貸款服務,“每個月僅需花費幾百塊就可以把臉部改善。”其稱,這些網貸服務各平臺各不相同,但利率都不是很高,“現在像你這種出來工作的,超前消費都是很普遍的,不用覺得負擔太大。”

當獲悉南都記者無意承擔6800元的治療方案後,對方提出可以選擇3個月3980元的護理套餐,週期縮短為3個月。

為了進一步推銷療程,“薛主任”向南都記者提出一個“學生優惠套餐”,1個月內可無數次護理,售價1680元,同樣可以使用貸款,並稱即使不是學生也可幫忙特殊優待處理。南都記者離店前,店員留下了聯絡方式,並稱次日可給一次免費臉部消炎的體驗。

分期付款:

店員稱一半以上的消費者透過貸款來“痘博士”辦套餐

低價體驗吸引進店,誇大“病症”影響心理判斷,推銷高價“治療”方案,鼓勵分期付款“祛痘”。事實上,南都記者走訪的廣州這家“痘博士”的套路,在全國其他各地也頻遭投訴。

在上海工作的小鄭向南都記者報料,其被“痘博士”“體驗價15元”的宣傳吸引,到上海曹楊路一家“痘博士”門店,他告訴南都記者:“才15塊錢,就來試一下,沒想到卻被坑了。”

小鄭報料稱,在“痘博士”上海一門店花15元“祛痘體驗”後,被該店店員說服辦理價值9800元的祛痘套餐,店員不斷說服並誘導其辦理分期付款手續。小鄭表示,在此過程中,店員指引其從手機上下載“捷信”貸款App,並完成相應的貸款手續,期間,店員並未向小鄭明確表示利率如何計算。直至貸款成功,小鄭才發現,9800元的分期貸款需要1500元的利息。

小鄭和店員的聊天記錄顯示,“痘博士”店員稱利率是還給貸款App的,與“痘博士”無關。由於該App與“痘博士”合作,所以“利率比較低”。當小鄭要求退款,對方表示“當時你自己沒想好就別辦理,你現在既然選了,就治療吧。”其表示,可以退,但不划算。

小鄭與該貸款App的服務協議顯示,如因客戶違約導致協議作廢,將扣除全部祛痘費用的20%作為違約金等。

對此,南都記者向“痘博士”相關工作人員諮詢,對方表示,“捷信”“醫分期”等貸款App與“痘博士”有合作,可以用較低的利率辦理分期貸款,門店店員會結合消費者實際工作情況、還款能力等要素幫助消費者選擇合適的貸款機構。

該工作人員並未向南都記者透露具體多少利率,僅表示不同不平臺利率稍有不同,但“利率都不會太高”。

同時,其還強調,消費者一定要攜帶身份證、銀行卡到門店,由店員幫忙辦理貸款手續。該工作人員還向南都記者表示,有一半以上的消費者都是透過貸款來“痘博士”辦理服務套餐,“很多人不想一次性花那麼多筆錢,就分期付款,這很正常。”

該工作人員還向南都記者表示,如果需要退款,需要去掉已治療次數的金額以及一定的違約金。

醫生

使用針頭刺破面板、紅光照射面部等須由醫護人員操作

近日,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面板性病科主任醫師張建中在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痤瘡是一種疾病,痤瘡嚴重程度需要由專業醫生進行診斷,再給出相應治療方案。”

張建中告訴南都記者,作為美容行業,可分為醫學美容和生活美容,區分這兩者最基本的界限就是操作中有沒有刺破面板。

張建中表示,市面上有許多美容機構為消費者提供潔面等服務以達到面部潔淨的效果,這是生活美容的正常範疇。但使用針頭刺破消費者面板從毛孔中挑出油脂、使用紅光照射面部等行為,必須由專業的醫療機構醫護人員來操作,否則可能對消費者面板形成傷害。如果“痘博士”沒有相應的醫療許可執業證明,那顯然是違反相關規定的。

南都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查詢發現,黃埔“痘博士”門店背後公司為廣州痘博士美容有限公司黃埔分公司,其經營範圍僅包含美容服務、化妝品及衛生用品批發、化妝品及衛生用品零售,在國家衛健委網站未查詢到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

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趙良善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表示認為,如果“痘博士”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工作人員未取得執業資格許可證,那麼該機構工作人員對消費者使用針刺破面板進行處理的行為涉嫌違規。根據相關規定,工作人員僅有體檢部門出具的健康證明是不能從事醫療美容的,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以及從事相關臨床學科工作經歷。機構主診醫師還需要有《醫師資格證》《職業醫師證》和《醫學美容主診醫生資格證》等,否則涉嫌非法行醫。

此外,其指出,美容機構的面診醫生、接待人員在無資質、執業許可的情況下,為達到消費目的,做出“面部痤瘡嚴重程度”等誘導性結論,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構成欺詐。

針對部分消費者訴稱“痘博士”工作人員引誘貸款的情況,趙良善表示,如美容機構、貸款機構之間相互串通,則消費者可依據合同法關於惡意串通的條款主張合同無效。如消費者有證據證明存在重大誤解、欺詐等情形的,消費者還有權請求撤銷合同,撤銷後,違約條款也可以不必履行。

對於消費期間被要求必須出示身份證這一情況,趙良善表示,身份證屬於公民的個人資訊,“痘博士”作為普通企業,根本沒有必要蒐集身份證資訊。工作人員在消費者拒絕情況下仍然拍攝面部圖片,並可能對外傳播,涉嫌侵犯肖像權。此外,若工作人員拍攝消費者面部圖片的目的是用於經營和宣傳,具有營利目的,屬於典型的侵權。

採寫:南都見習記者 黃小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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