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要點,教你如何寫出一篇頗具“有效辯護”價值的辯護詞
本文作者:魏遠文 文章轉自:iCourt法秀本文版權歸作者所有,轉載僅供交流,如有異議請私信聯絡刪除目錄一、謀篇:發現有效爭點(一)憑藉法直覺感知(二)重視少數派觀點(三)瞭解當事人行業(四)收集更有力證據二、佈局:制定有效策略(一)博得全...淺談刑辯律師執業中的“利益衝突”
然而一旦刑辯律師開展了利益衝突的辯護或者代理活動,除了可能影響委託人的利益,使自身招致處罰外,還會影響司法程式的合法性,進而干擾整個司法制度的有效執行,危害很大...一審程式中的注意事項
4、當庭質證的例外:對補充的和審判人員庭外調查核實取得的證據,應當經過當庭質證,但是對不影響定罪量刑的非關鍵證據、有利於被告人的量刑證據以及認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的裁判文書等證據,經庭外徵求意見,控辯雙方沒有異議的除外...吳謝宇案二審將申請精神鑑定,希望能活著用餘生來懺悔
徐昕稱,希望有知名的精神病鑑定專家以專家輔助人的身份出庭,提出專業意見,研判吳謝宇是不是精神病人,是否屬於完全或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什麼是刑事辯護?
1979年制定的《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從輕、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這八種人員,為什麼不允許在法庭上做辯護人呢?
然而現實中,在法庭上做辯護人的,絕不僅僅是專業律師,其他普通人員、非法律專業人員同樣可以做辯護人,我國現行的法律,對什麼人可以做辯護人,沒有具體的規定,但法律對什麼人不可以做辯護人做了具體規定...《辯護人》:國家安保,就把國家鎮壓踐踏在了腳下
你不過是讓善良無罪的國家生病的蛆蟲,軍事政權骯髒的幫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