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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酬
權健涉傳銷被立案,看看刑法對傳銷犯罪是怎樣規定的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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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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