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附舉證事項)
第三條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舉債,另一方不同意,舉債是否有效
結論夫妻存續期間形成的債務屬於家庭債務,個體經營負債屬於無限責任,其負債歸屬家庭,婚前財產及負債屬於本人,與家庭無關...韓國到底怎麼了?我們該幫他們嗎?
韓國,已經徹底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