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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凍卵”該禁止還是反對?生育平等權撞上了技術上的不完善

2021-10-02由 紅星新聞 發表于 體育

原標題:“凍卵”該禁止還是反對?生育平等權撞上了技術上的不完善

單身女性到底能不能“凍卵”?自去年“國內首例未婚凍卵案”後,關於該話題的爭議討論從未停止。

今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靜昇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靜帶來了她的提案,她建議,適當放開輔助生殖限制,保障單身女性生育權。與此同時,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生殖醫學科主任醫師孫偉今年兩會則帶來了一份關於“禁止醫療機構開展單身女性凍卵”的建議。

網上有關該話題的討論已有2千餘萬次的閱讀。5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特別連線彭靜與孫偉,她們從各自的角度闡述了對這件事的看法以及面對的爭論。

單身女性“凍卵”

是同意,還是應禁止?

今年全國“兩會”,彭靜提交了《關於賦予單身女性實施輔助生育技術權利,切實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權的建議》。

簡要來說,她的建議主要有三點:

適時啟動相關法律制度修改,允許已婚夫婦和符合特定技術條件的單身女性實施人工輔助生殖技術; 完善生育權利保障適用範圍; 建議不斷提升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有效防範技術風險。

“凍卵”該禁止還是反對?生育平等權撞上了技術上的不完善

↑彭靜

彭靜認為,單身女性不被允許“凍卵”,違背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則——我國的男性無論是否已婚均可基於“生殖保健”或“需儲存精子以備將來生育”目的申請儲存精液。單身女性卻不能實施“凍卵”等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同時她提出,現如今大部分職場女性要兼顧事業和家庭,不能在最佳年齡生育的女性日益增多。如果剝奪她們使用輔助生殖技術的權利,很可能使其喪失生育機會。同時,一些具有生育意願的單身女性會冒險選擇部分不具備資質的“地下”機構,或者到境外醫療機構開展輔助生殖技術措施,變相加大了非法行醫風險。

而孫偉的看法是,禁止醫療機構對單身女性進行卵子冷凍,可以避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濫用,避免該技術商業化,有利於保護後代和人口正常繁衍。

“凍卵”該禁止還是反對?生育平等權撞上了技術上的不完善

↑孫偉

她認為,開放單身女性凍卵需求,尚有許多問題需要直面。一方面是,冷凍卵子與冷凍精子不同,冷凍卵子需要人為服用或注射激素,用超過生理劑量的促排卵激素促使女性體內產生比自然生理狀態下更多的卵子。這會對女性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導致一部分人產生不良反應或綜合徵。

另一方面是,法律層面講,必須是結婚證、身份證、準生證三證齊全,具有相應醫學指徵才可以實施這一技術。

爭取生育平等權vs技術並非完全成熟

在採訪過程中,彭靜對網上關於此事的熱議表示,不會去爭論對錯問題,兩種聲音的立場不同,大家各談各的,各自論證就好。

放開限制,是否會出現非法買賣、交易?對此,彭靜迴應,私自買賣肯定是要禁止的,她探討的是合法正常行為,要透過法律監管杜絕非法,支援合法。“任何事情都有灰色地帶,都可能存在違法行為,但不合法的一定是要制止。”

彭靜說,自己的提案更多是為了“爭取生育的平等權”。“在調研中很多姑娘就告訴我,她們會很高興自己在生育上可以擁有選擇權,也許一輩子未必選擇凍卵,但至少讓未來多了個選擇。”

彭靜表示,這也是她提案的初衷,為了將這個“選擇權”給到大家,同時要明確,這個權利既要受到法律保護也受到法律約束。

而孫偉站在一位醫生的角度,向紅星新聞記者解釋了她提出這個建議的思考。她認為,現在發出呼聲的很多人,可能不太瞭解凍卵技術,或者想的太過簡單。而凍卵,承載不了“全部希望”。

孫偉介紹,在醫學領域他們認為凍卵的技術不如凍胚,解凍後成胚胎的機率也不是很高。很多人把全部期待寄託於凍卵上,最後很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她提到自己接觸的很多病例,凍卵後並沒有得到滿意結果。

除卻技術問題外,孫偉還認為完全放開凍卵會給生育率帶來影響。孫偉還提到,如果凍卵趨勢變大,很有可能被不良機構鑽空,那又會帶來更多隱患和爭議。作為醫生,孫偉表明自己的建議很簡單,不要過於看重“凍卵”的分量。

婚姻狀態是否與生育捆綁?

法學、社會學家這樣說

對於單身女性是否可以“凍卵”,法律界、社會學界專家也向紅星新聞記者闡述了自己的看法意見。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侯學賓認為,單身女性凍卵是其行使生育權的表現,“女性擁有生育權,這種權利包括生和不生的權利,自然也包括選擇什麼時候生育的權利。對女性而言,凍卵技術讓她們能夠更為自由地選擇生育的時間。”

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學教授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主張放開,是法律上追求男女平等的一個體現。“從法律人士的角度講,認為這個權利應該交給女性判斷,而不應該由醫學下定論。”他又提到,“生育本身對女性身體也有傷害,那能禁止嗎?凍卵也是這樣,不管怎樣,都應該交給女性自己決定。”

該教授提到,很多職業女性等事業經濟有基礎後再生,所以單身女性凍卵並不意味著她們想要“未婚生育”。同時他表示,單身女性擁有凍卵權利也不意味著所有單身女性都會去做這件事,“只是給人們一種可能性,至少生育這個事我是有決定權的。”

南開大學婦女與發展研究中心杜平博士也認為,這涉及到女性對自己身體的處置權,婚姻狀態與生育不應捆綁在一起。

杜平主張,隨著社會的發展,應該讓每一個人有更多選擇自己生活的空間與權利。“婚姻它不是生育的前提,也不應該是一個限制。”

至於對人口生育率的影響,杜平認為,選擇凍卵其實就是為了給生育提供一個未來的可能性。初衷就是為自己的生育機會保留最後一種可能性。

長期從事性別社會學研究的天津師範大學教授王向賢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選擇凍卵的許多女性是為自己將來生育做備選,並不是要購買或出售代孕。如果一定要為凍卵設定條件,那最根本的是,要盡最大可能保證各類女性都能平等地參與決策,其次是這項技術涉及到的男性、醫療人士、制定保險政策的人士等。在女性和醫院二者之間,醫院不應是把關人,而應該和女性一樣成為決策參與者。

紅星新聞記者 趙倩 王田 吳陽 北京報道

編輯 陳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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